沒死刑就是萬萬不能
2022/11/08 19:53 天蠍浪子的咖啡杯 - udn部落格
成功大學助理教授寫了【殺人償命是鐵律?為何「一命還一命」並非公平正義】一文,於今年11月2日在UDN鳴人堂刊出,作者認為,對殺人者判死刑並予以執行,不是公平正義,而是復仇,公平正義與復仇是不同的事。
從整篇文章,我又看到一個擅自幫社會大眾認定何謂公平正義,不食人間煙火的文青,我猜他必定是一從學校畢業就又到學校教書,而缺乏對臺灣社會的觀察,綜觀以往的重大社會案件,基本上被害者家屬無不希望兇手被判死刑,而一些社會大眾也希望兇手被判死刑,常見的理由,正是如此才叫公平、正義。
其實如果照他的邏輯看,古今中外任何一項處罰都算是他所說的復仇,就是觸犯了一個國家、一個組織、一個團體的規範,這被認為是一種不尊重,於是就用一些處罰來讓人家付出代價,這情境跟一個人覺得被欺負、羞辱之後,往後有機會也回報回去有些類似,可是,仔細深究之後,兩造的性質還是有些不同。
我猜這位成大助理教授必定沒有實際辦過違規案件,才會發表一些虛無飄渺的言論,其實,死刑也就跟罰鍰、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沒入、沒收、勒令停業、斷水電、強制拆除、強制執行等處罰一樣,最終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建立法令的威信,讓人們看到有人因違法而被處罰了,而心生警惕,從而不會膽大妄為。
因此在實務上,任何一項處罰,包含死刑在內,主要還是為了樹立法令的威信,要是人們看到有人犯了法,卻因為一些法外因素而免予處罰、免除其刑,那麼法令就不會有人想要遵守了,通常若看到有權有勢者犯法沒被處罰、罪大惡極者逃過死刑,那麼市井小民守法的意願就會降低,因為會認為守法是傻子。
任何一項規定及其罰則,倘若歷來有人曾經觸法卻沒被其罰則處罰,那麼後面的違規者必定就會拿來質疑執法人員,會質疑:為什麼OOO就可以不用被罰?我就要被罰?同樣地,若法官審判時找盡理由不判罪大惡極的被告死刑,判了死刑又不執行,那麼也可能造成膽大妄為的人越來越多,認為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那位成大助理教授所主張的死刑替代方案,也就是建構社會安全網,從最近發生的中壢詐騙集團囚禁幾十人且另其中令人死亡的例子,還有過往持續不斷發生的兇殺案,可知臺灣目前根本就沒有那成大助理教授所說的社會安全網,這樣的話,人們當然會認為,能把加害人跟社會永久隔離的死刑,是最有效的辦法。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總會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臉書上也有些網友自稱住在沒有死刑的歐洲,表示他周遭的治安很好,這也是犯了把個體誤推整體的全稱謬誤,另一方面,我認為死刑就跟金錢一樣,雖然不是萬能,但是沒有就萬萬不能,從臺灣以往有殺人魔嗆說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看來,臺灣還真的不能沒有死刑。
就以最近手法類似柬埔寨詐騙集團、緬甸KK園區的中壢詐騙集團來說,我會覺得倘若加重對詐騙犯罪的處罰,多少還是會起一些嚇阻的效果,現在臺灣詐騙這麼猖獗,還囂張地輸出到海外去,那就代表臺灣法令對詐騙的處罰,比世界上其他許多國家都輕,至少,是比周邊的中國、日本、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等輕。
犯了罪若沒付出代價,或者只是不痛不癢的代價,一來那些守法的人會認為這缺乏公平正義,二來敢挑戰公權力的人就會越來越多,而殺人償命的重點,是在於其觀念的建立,致使人們還能克制不當的念頭,倘若殺人不用償命,那麼只要看某人不順眼、有金錢衝突、感情糾紛,也就可以無所顧忌地殺掉對方。
臺灣因為對詐騙的處罰過輕導致詐騙猖獗,現在還有如中壢詐騙集團這般囚禁被害人凌虐致死的事件,均顯示這些詐騙集團就是因為以往沒付出什麼代價,因此在這起事件之後,我認為臺灣對於詐騙的刑罰要加重。
若寄望於【殺人償命是鐵律?為何「一命還一命」並非公平正義】作者所主張的社會安全網,並照該文所帶的風向那般廢除死刑,那麼臺灣定會變成犯罪者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