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部屬聚餐各自埋單卻報帳私吞
海軍蘇澳艦前上校艦長慘了
前海軍上校郭恒為被控在擔任通信系統指揮部指揮官時,和部屬吃麵、吃牛排後拿發票去請領主官事務費,錢納入私囊,檢方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郭,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判郭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2筆犯罪所得6117元沒收。可上訴。
郭恒為曾任海軍蘇澳艦艦長,2019年涉案後即退伍,郭本身在職時,有5000元的主官事務費,而他請領一筆2019年5月7日的牛排餐費4797元、一筆同年9月5日的麵館餐費1320元,都被檢舉造假。
部隊監察官獲檢舉後,指揮憲兵調查,郭辯稱,他確實有和同仁參與這2次聚餐,麵館餐費有關請款,是用以填補以前自掏腰包買醬油的花費等,牛排費用請領後則發給同事,否認犯罪。
不過,有證人證稱,2次餐會都是大家各自埋單,郭恒為是在被憲兵約談後,才把錢繳回公庫,檢方偵查,採信證人供述,認為郭2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計犯罪所得分別為4797元、1320元,將郭恒為起訴。
圖為蘇澳艦(DDG1802)在蘇澳外海。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程嘉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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