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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動員服勤?
新全動法疑藏動員未役學子參戰條款

2023-02-27 00:55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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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高中職學生參與實彈射擊訓練畫面。圖/南投縣校外會提供

國防部日前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在第9條項下昭告新增「訊息傳播動員」等多項新動員對象,其中新增有所謂「教育動員準備方案」,修法意旨基本上是愛國宣傳等精神動員教育,但草案第16條同時保留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相關安置條款,「隱藏」在條文中。新全動法草案對教育動員上,疑有未曝光的戰時動員未役學生參戰措施。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草案第9條的動員項目,較原法條新增加了教育、訊息傳播、金融外匯、資通訊動員整備方案與行政院所指定動員機關等。在「校園教育動員」方案在現有全動法中稱為「精神動員」方案,修法意旨謂內容主要是:「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堅定參與防衛國家安全之意識」。

原來的「精神動員」方案,原法規明定由教育部主管,但新草案則模糊地規定:動員準備方案,由行政院依動員準備方案性質指定所屬機關或單位為主管機關;理由則是:為避免因政府組織改造及機關業務調整而頻繁修法。

現有全動法第15條原即規定有「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安置條款;修訂的草案中將這項條款移至第16條;同一條文明訂民防工作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動員準備階段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督導執行。

全動法中既有所謂「對學校青年動員服勤、戰時致受傷或身心障礙」的安置條款,顯然軍方有動員學校未役青年參戰的「意圖」,按法規内容研判,是從事民防或軍事勤務。但新全動法草案中並未敘明實際作法與「青年」的定義。

此外,預告中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草案第15、23、63等管制媒體條文,在民進黨執政以來,屢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廣播電視法》、《陸海空軍刑法》、《選舉罷免法》、《政黨法》、《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數位中介法》等,讓外界有「假修法真箝制言論」之嫌;而第44條及52條則開了徵用人力物力的例外原則,鑑於新冠疫情三年多以來,民眾苦於排口罩、排疫苗、排快篩等政府分配不良的前例,新全動法如何杜絕特權?

中共與俄羅斯的認知作戰確實存在,政府在動員整備時或有管制措施,但政府或者執政黨自己是否也會傳播對自己的假訊息,迫害言論自由,這點也值得警惕。修正公告中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意見徵集僅短短14天,民眾或可能來不及參與,國防部在收到意見徵集後能否妥適回應,針對「青年動員」的內涵,都應對外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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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修法管制媒體 製表╱洪哲政

新聞眼
全動法如限制人民的「空白授權」

2023-02-27 02:26 聯合報/ 本報記者李光儀

國防部公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除了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也加大戰時各種管制的力度。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所有的準備都是希望「備而不用」,達到嚇阻的目的;但從國防部公布的草案來看,顯然不僅止於「備而不用」而已,而是對政府限制人民自由、剝奪財產的「空白授權」。

根據原法和修正草案第二條規定,動員區分可分成二階段:
第一階段是「動員準備階段」,
第二階段則是「動員實施階段」。
對於動員實施階段,該法很明確的說是在「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但對於什麼叫「動員準備階段」,則並沒有詳細說明,自然也就沒有法制上的定義。

而綜觀整個修法內容,許多動員工作,都是在「準備階段」進行。因此在現行全動法裡,對於各項「動員準備方案」多只要求各部會擬定其準備方案,並未涉及一般民眾的自由、財產限制,也在情理之中。

但修正草案卻不然,直接在「準備階段」就擬定多項與人民權利義務相關的強制性規定。以對新聞和不實訊息處理而言,就要求主管機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 編組及規劃」,並律令「新聞從業人員所屬之事業機構,應配合辦理及提供相關動員能量資料」。

換句話說,如果此法通過上路,各主管機關馬上可以要求所有出版、廣電、網路等平台、服務業者和新聞從業人員,提供所有的資料給政府,以「便於動員」。在所謂「準備時期」並沒有明確法律定義情況下,就是形同「空白授權」,所謂的「主管機關」,可以馬上要求所有新聞媒體提供一切其所需的資訊。

最諷刺的是,草案裡還新增條文,在動員實施時期,「散播有關動員、徵購、徵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這可說就是蔡政府近年來一貫的「打假訊息」政策延續。然而最大問題就在於:從實際情況看,如果不實訊息的來源就是政府,那要如何管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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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內容新增總統發布全國動員令後,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畫。圖為民眾觀看新聞畫面。記者陳正興/攝影

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正要管制媒體
草案引在野黨質疑

2023-02-27 02:22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

國防部本月廿一日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將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新增總統發布全國動員令後,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縣市政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畫」,並對包括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的「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

草案並授權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會同文化部,進一步訂定「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立委:管制具體內容不明

草案引發在野黨質疑,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修法中未說明調查、統計、編組具體內容,是否藉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法行管制媒體之實?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該項修法包括管制時間點與條件恐產生疑慮,需做好社會溝通,避免爭論。

國防部昨天回應表示,這是考量戰時或緊急狀態下,對正確資訊傳播及錯、假訊息處理,必須有效規範的必要措施,部分媒體所謂「如同戒嚴軍管」,並非事實。

軍方:緊急狀態必要措施

國防部說,「全動法」修正草案主要區分動員前、後,對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的管理規定,期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是應對敵人認知作戰威脅、確保國家安全的必要措施;現行「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已就應配合辦理事項訂有規範;另如「災害防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亦有相關規定。

法案預計4月送立院審議

依修法草案,「全動法」將從現行四十八條增為六十九條;預告意見徵集期十四天,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計畫三月七日收回意見後會相關單位,修正文字內容,預計四月呈報行政院,再一周即將全案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條文已將動員分為準備階段及實施階段,此部分未修正。但動員準備階段部分,動員項目除原科技動員等,草案第九條新增教育、訊息傳播、金融外匯、資通訊動員準備方案與行政院所指定動員機關等。

草案新增第十五條:「為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訊息傳播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畫;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辦理。前項調查,新聞從業人員所屬之事業機構應配合辦理及提供相關動員能量資料。」

動員實施階段部分,草案新增第廿八條「動員實施階段,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國防大政方針,或為因應國防重大緊急情勢,得依憲法為必要處置,並為因應國防需要發布緊急命令,規定動員事項,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

草案新增第卅三條:「動員實施階段,訊息傳播動員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為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報導戰爭情勢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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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本月21日公告「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正草案,全案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重磅快評】
數位中介法還魂?
全動法空白授權有如軍管

2023-02-26 17:45 聯合報/主筆室

國防部趕在連假前公告「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正草案,全案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新增未來因應戰爭由總統發布全國動員令後,為了「因應新聞及不實訊息處理」,要求由縣市政府配合辦理「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並對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這個草案讓全民這個連假過得心驚膽戰,彷彿去年試圖強推的數位中介法借屍還魂,蔡政府顯然還未死心,而且還要升級為「戒嚴版」。      

去年六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明定業者需擔負平台是否流傳不當言論或非法內容的管控義務,但業者該依循何種標準以判斷訊息「屬於不當言論」,容易引發爭議,而且主管機關有權力審核內容是否為不當內容,爭議極大,以致內容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這是要箝制言論自由,輿論一時譁然,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急踩煞車,NCC還自我擦脂抹粉,指草案僅為初版,各項建議都會審慎評估,並無「強推」情事。

然而,這次曝光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比起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對於言論自由的箝制,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上次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真的是初版,那這次國防部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就可以稱之為升級的戒嚴版無誤,波及的層面更廣泛。

原法案內容規定在動員準備階段時,必須對公、民營電信管制器材廠商、電信事業及專用電信設置者,實施調查與編管;修法草案除了進一步新增第15條規定對媒體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外,新增第33條還要求動員實施階段,訊息傳播動員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為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

所謂動員準備及動員實施,法條雖有定義,但卻如空白授權。動員準備階段是指平時實施動員準備時期,動員實施階段是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其中動員準備的定義寬鬆,但政府在動員準備階段可以做的事可多了,光是對媒體的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就足以產生寒蟬效應,何況還有刑罰侍候。至於什麼是不實訊息,還不是民進黨政府說了算,如果要簡單形容這個法,那就是直接用「軍管」兩個字可以形容了。

綠委王定宇受訪時說得輕鬆,稱這個修正草案主要是針對「萬一」的狀況,雖然大家希望國家穩定和平,但如果遇到侵略併吞的情況,仍須有法律明定動員準備,維持社會秩序,所有的準備都是希望備而不用,達到嚇阻的效用。

但問題是,光是「動員準備」四個字就大有文章,在民進黨政府的眼中,天天都可以是動員準備日,隨時都可以搬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來管制,受害的又豈是媒體而已?教育、產業、交通、醫療機構、研究單位等無一倖免,因為名目太多,調查、統計、編組、演習、徵購、徵用...,誰能應付得了,民進黨過去爭取言論自由,拿到政權後,如今就要藉著修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準備統統加回來,能不戒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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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預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引發是否藉修法管制媒體的質疑。圖為媒體記者採訪新聞畫面。記者侯永全/攝影

全動法草案增管制媒體條款…
藍白質疑 數位中介法借殼上市

2023-02-27 02:38 聯合報/記者劉宛琳、林銘翰

國防部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將對「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表示政府應對修法方向與內容向國人說明清楚,否則本案將難逃「數位中介服務法」借殼上市之嫌。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指出修法草案第十五條,涉及動員準備時期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畫。然而,現行法第十四條已規定「針對動員實施階段需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會同文化部訂定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究竟NCC訂定之管制辦法有何問題,未見全動署提出檢討,反而是在修正草案中,將對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的管制作為,從動員實施階段,提前至動員準備階段。

江啟臣還說所謂調查、統計、編組的具體內容為何,未有說明,是否藉全民防衛動員法修法,行管制媒體之實?尤其,現行已有相關法令管理惡假訊息,於全動法修法中再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管制作為,是否必要?政府應清楚說明,否則將難逃「數位中介服務法」借殼上市之嫌。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去年公布後引發各界普遍惡評,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急踩煞車,NCC以「立法需要匯集民意,凝聚共識」暫緩推案。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台灣是民主社會,相信在面對外在威脅的時候,絕大多數國人及朝野政黨都會團結一致;但國防部在草案新增動員時期管制媒體條款,可能產生疑慮。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近日有學者提出「打台灣不如買台灣,買台灣不如騙台灣」,此番說法就是意識到假資訊成為作戰工具的現狀;時代力量一再強調現在應該「抗共保台」,這與世界民主國家同盟對抗極權中共政權的主軸一致,時代力量對國防部預告修法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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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防部修全動法
綠委:
對惡鄰備而不用

2023-02-27 02:39 聯合報/ 記者林銘翰

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完善動員準備階段的動員方案及動員時的徵購、徵用與罰則規定。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昨天表示,台灣的民主、自由與和平是建立在強大的自我防衛能力,面對巨大的惡鄰居,所有的準備都是備而不用,希望達到嚇阻的效用。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也表示,戰時本來就要以最高級別的動員方式,集中火力保衛國家,世界各國皆然,屆時送進立法院會再由朝野立委詳加審查。

王定宇指出,國防部公告預定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未來要改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這項修正主要是針對萬一的狀況;大家都希望永遠和平、,但萬一有侵略者要侵略時,面對戰時的動員準備與社會秩序的維持,民主國家必須以法律明定之。

王定宇說,平時在民主社會囤積物資、影響物價就如同傷害百姓,操弄錯假訊息也形同分裂社會,更何況戰時,所以這些準備及社會管理動作,「是國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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