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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台視新聞。

Allen Lin
台灣台北人,17歲入美國陸軍預備役,2003年2次入伍,參與OIF3駐防伊拉克,2006年初 下士退伍。軍中經歷為經理士、軍械士、副職是通訊士與民政士。
老兵,這是用了很久的筆名,用這個名子寫了12年的軍事文章(多數是在yahoo部落格時期寫的),在動筆之前,是拿槍的,在美國陸軍預備役先後待了11年,也動員到伊拉克實戰駐防九個月(自由伊拉克作戰3號),曾駐紮在巴格達近郊,但大部分時間都在伊拉克北部的摩蘇爾市與伊拉克北方的省份,屬於心戰/民事部隊,是美國陸軍特種作戰體系裡的一個分支,與其他的特種作戰群有合作與業務上的往來,在伊拉克的任務是建立第一次民選政府體制,同時重新建立伊拉克民生基礎設施,還有訓練與裝配伊拉克新軍。

所以年輕人不當兵,
現在又要用「14猛娘」教招的新聞來說戰力充實無虞嗎?

全國軍女性軍士官至少佔了總人數5% ,這幾年離退列管少說也有上萬人,可是首批教招只有14人?這是在幹嘛?樣本?

然後只有男性離退必須要教招,女性可以選擇自願或不願? 同樣階級同樣薪水,卻在這時男女有別?不然你問一下子彈會不會分男女好了?只要平權,不要義務?簡直荒唐的可笑,這就是台灣的後備政策,還可以因為性別轉彎呢⋯⋯

上文承蒙 Allen Lin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延伸閱讀:
劉文孝:女兵回收率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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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孝 臉書

女兵回收率超低 !

您可能不知道國軍開辦女士官第一期留營的二等士官長目前都已經50歲了。但整個桃園地區卻只找回了14位自願教召的女兵 !

據了解,女性官士兵在退伍前部隊會給她們簽一份教召意願書,幾乎全部都簽"不參與",因此後備指揮部爾後就不能徵召她們再回營。

這真是一個奇怪的法規。原本兵役法內關於後備軍人與召集的規定並無男女之分,而且女性軍士官應該都具備後備軍人資格(也確實享有退伍後的一切優待),怎能不依據法源卻遵其意願?

當國家遭逢巨變時,怎能還有志願役與義務役區別,甚至是男女性別區分? 而且她們服役時,國軍訓練她們也是按比例區分有不同軍事專長,她們不出來又叫誰去補?這對於依據兵役法納入後備軍人接受召集的志願役與義務役軍士官非常公平。

臺灣標榜的"男女平權"真的已經歪斜到倒在地上了 !

上文承蒙 劉文孝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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