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營級部隊在美受訓,是否適用我國法律約束?國防部長邱國正說,「他們(在美)違法了,被人抓到了,我們會處理」。本報資料照片
我軍在美受訓違法
防長:
我們處理
我國營級部隊在美受訓,是否適用我國法律約束?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日前在立法院表示,我軍人在美觸犯的是美國法律,「他們用他們的來辦」;但國防部長邱國正說,「他們(在美)違法了,被人抓到了,我們會處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針對內容第八條有關營區對服用毒品、麻醉藥品而脫序者的管束規定,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劉世芳分別提及「像我們兩個營到那邊(指美國)受訓」、「現在一整個隊過去可能一兩百人」,駐地營區管理,受美軍或我國軍規規範?美軍是否也適用「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
沈世偉表示,原則上是在我們自己國家的領土裡面來做。但劉世芳質疑,到美國那邊受訓,兩三百人出去如果出現狀況,難道適用美國的規定?不用我國規定?沈世偉詢問,是指什麼狀況?立委進一步說,就是去受訓六個月、九個月,如果有服用毒品如吸食大麻情況。沈世偉回應,草案設計是針對國內營區,並沒有規範到駐美代表團,「他們用他們的來辦,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法律」。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追問,草案中的駐地不包括美團?沈世偉表示,「對,他們在美觸犯的規定是美國法律」。
但邱國正發言說,美台管理方法是接近的,「但是犯了錯,我們來處理」。王定宇再問,抓回國來?邱國正說,「他們違法了,被人抓到了,我們會處理」。
劉世芳、王定宇與國防部官員在法案逐條審理時的相關對話,綠營立委現場雖曾表示相關對話是「聊天時間」,但整段對話仍清楚在直播中呈現。記者昨天詢問當時會議主席何志偉,他說不記得相關對話,但事後也沒有立委要求主席裁示或要求議事人員不要將對話列入議事紀錄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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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台之間軍事交流日益密切,層級與規模都大幅提升。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聞眼
台美兩軍互駐
法律誰管應先綢繆
美台之間軍事交流日益密切,層級與規模都大幅提升,兩軍互駐美台本土,凸顯出來的不只是「經費」分攤問題而已,立委未雨綢繆述及兩國「法制」與司法管轄權適用層級的實際問題,我方有必要預先與美討論解決,避免喪權辱國。
過去台美軍事交流,多屬個人或小隊性質互派受訓,近年則是由排級協訓,提升到營級,我國比照烏克蘭部隊接受美軍訓練模式,派遣陸軍機步三三三旅、五四二旅聯兵營,數百人兵力,分別赴美國密西根州、夏威夷州參加軍演;而據透露,因強化協訓功能,美國在台協會駐台軍事人員將從卅餘人增加近兩百人,協助我國訓練部隊。
台美兩軍互動規模大幅提升之際,但兩國沒有邦交,衍生的問題,並非僅軍事合作交流演訓經費如何分攤的問題,而有益形複雜的兩國法令適用問題。
美軍協防台灣時代,就曾有美軍數度在台犯事,因美軍主張其具有外交豁免權,不受我司法管轄權節制,強力引渡回美受審,因此引發嚴重政治事件。台美最後歷經談判,才簽署協議,明示美軍在台無法律豁免特權。
此次立法院因麥克風沒關,流露出的對話內容顯示,國防部法律司司長稱我軍在美受美法律管轄的說法,其實是實況;國防部長有關官兵在美違法被抓、交我方處理的主張,恐怕是我單方面的期待。
台美過去協防條約中認定雙方部隊地位協定內容早已作廢,如今台美軍事合作規模因共軍威脅再度升高到僅次於美軍協防後的高點,其中涉及政治利害與敏感的地位認定,凸顯非盟國軍事合作下技術問題的複雜,但歷史教訓就在眼前。據了解,國防部已在駐美軍事代表團派置有中校、上校法制官,應督導其積極與美方磋商,研究出在平等互惠原則下的可行之道,讓雙方軍事合作可長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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