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營外攝錄影恐觸法? 國防部:無意限縮民眾媒體自由


對外界質疑有草案擴權疑慮,國防部表示,該草案旨將營區安全維護。圖為新竹基地幻象2000戰機。(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軍營外攝錄影恐觸法? 
國防部:
無意限縮民眾媒體自由

2023年12月11日 19:04:00 上報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上月初審通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若在營外攝錄影將處以罰鍰引發議論。針對外傳「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有擴權疑慮」等情事,國防部今天(11日)表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立法目的,主在防杜有心人士刺探軍情,對營區造成危害,既無擴權、亦無意限縮民眾與媒體之權利與自由。

國防部表示,該項草案旨將營區安全維護,提升至法律位階,期使軍事營區安全檢查、突發狀況應變處置等工作法制化,確保整體安全。有關營區外操演場域之界定,國防部將參酌各方意見,在兼顧國軍戰演訓及民眾安全、需求的前提下,明確公告管制範圍與時間,期將影響降至最低。

此外,草案明訂,其施行日期應於完成立法程序後,由行政院定之。國防部後續將另訂7項法規命令、辦理4項公告,完備程序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並送立法院查照,俾利條例執行順遂。

最後,國防部強調,「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之立法目的,主在防杜有心人士刺探軍情,對營區造成危害,既無擴權、亦無意限縮民眾與媒體之權利與自由。為維護國家安全,防範不法分子滲透及破壞,籲請國人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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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營外攝錄影恐觸法? 揭仲:易構陷入罪  軍營安全條例二讀前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專家:
易構陷入罪
軍營安全條例二讀前應修正

2023-12-11 03:54 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

立法院完成「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朝野協商,即將進入院會二、三讀程序。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表示,國防部藉由草案希望強化對無人機空拍的管制,與衛哨兵處理有安全顧慮情節時的授權,固然有其必要,但草案將臨時劃定的演習區與訓練區列入「軍事營區」,恐會讓不知情的民眾因拍照或攝影,就涉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標準極度不明確、甚至違背「罪刑法定原則」。

揭仲並認為,草案還可能衍生政府機關可憑觀感,利用事後解釋權,任意構陷特定人士入罪之虞,呼籲國防部和立法院在草案二讀前,再思考修正。

揭仲指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授權國防部只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完成通報,就可以用演習或訓練為由,將固定軍營與訓練基地以外的區域列為「軍事營區」;但問題在於,絕大多數民眾根本不清楚國防部或相關機關通報的演習區域和時間,就算看到通報,也很難憑通報上的座標,就知悉自己身處演習區內或附近,更無法確認自己在馬路或某個空地上,所遇到的軍事裝備究竟是否為不可拍攝的機密。

揭仲說,除非國防部能用黃色布條將整個演習區明確圈出,否則民眾基於好奇拍照或將照片公布的當下,根本無法確認自己是否觸法。同時,草案對民眾從臨時劃定的演習區外拍攝時,什麼畫面可拍或不可拍,也缺乏明確客觀的界線,等於民眾是否違法,完全取決於國防部承辦官員的心證,形同漫無標準。

揭仲說,依「罪刑法定原則」,如果國家想處罰特定行為,前提是界線要十分清楚,必須讓人民可明確了解什麼樣的行為是法律所禁止,同時也避免國家任意陷人民於罪。

他認為,目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中的若干條文,明顯存在重大疑慮,呼籲國防部與立法院在二讀前能再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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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洪哲政/「綠色國防布」想蓋住什麼?  軍營外攝錄影恐觸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完成朝野協商,準備送立法院會實施二、三讀程序,國防部聲稱要先立法、緩實施,要再透過政府機制聆聽民間意見。記者劉學聖/攝影

新聞眼
「綠色國防布」
想蓋住什麼?

2023-12-11 03:51 聯合報/ 本報記者洪哲政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完成朝野協商,即將在立法院會進入二、三讀程序但由於草案內容尚有爭議,國防部「先立法、緩實施」,還要再透過政府機制聆聽民間對子法的意見;與其如此,不如在二讀前暫時凍結,先舉行公聽會,讓民間有與國防部實質對話的機會,並讓各界能理性評估。

此事也引人好奇,台灣解嚴數十年後,國防部為什麼要實施嚴密形同戒嚴的軍事管制措施,而這塊綠色的「國防布」,到底想要蓋住什麼?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時,曾有綠營立委脫口質詢軍方首長:「為什麼在選前突然丟出這個東西來?」首長微笑無語,該立委也識趣沒再追問。

這項草案以反制對岸情工為名,史無前例大幅限縮民眾與媒體藉由部隊運作實況解讀國防政策之知的權利及報導自由。國防部一則利用朝野立委忙於選務、恐無暇關照爭議條文的時機,二則條文打著「反共」旗幟,反對者恐被戴上紅帽,影響選情,草案因此快速通過。

軍營確有強化管制的必要,尤其針對橫越防區上空的小型民用無人機,或闖入營區影響危安的分子。外島去年出現多起大陸民間無人機入侵防區的案例,多年前金防部也曾被鄉間土豪劣紳子弟「打」進營區,部隊忍辱不對國人動手約束,軍方因此須將士兵管制、甚至驅離的手段法制化。

但國防部同時在草案中加諸國軍部隊外出演習所到處都是營區,賦予軍方管制驅離與移送法辦權。姑不論未來將杜絕愛好軍事的國人在公共區域接觸部隊演訓實況的機會,部分鄉里對軍事演訓影響生計的抗議行為,恐怕都有被移法偵辦的疑慮。

國防部在審議過程中,僅向朝野舉出有航迷攝影時攜帶無線電接收器、軍方無法阻止為例,要求立法反制,但草案內容明顯「通殺」民眾與媒體從軍方行動中拍攝、採證以解讀建軍備戰成果或軍中弊案的知情及報導權利。民進黨在野時期暗諷軍方有「國防布」,現在則是親手裁切了這塊「綠色國防布」。

軍營外攝錄影恐觸法? 國防部:無意限縮民眾媒體自由《》
針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有軍事迷及媒體憂心動輒挨罰;國防部表示,條例三讀後不會馬上施行。本報資料照片

軍營安全條例擴權?
軍方:
不會馬上施行

2023-12-11 03:50 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

關係國民知的權利與媒體新聞自由甚鉅的「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日前完成朝野協商,將於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但國防部向立法院報告表示,條例三讀後,不會馬上施行,國防部將新訂並發布「軍事營區安全檢查與強制驅離及其他必要措施實施辦法」,再透過法令草案預告等機制,徵詢社會大眾意見,再由行政院核定正式實施日。

「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內容賦予國軍將部隊操演所到之處,皆定義為軍事營區;軍方得對「違規」如擅自攝影者,賦予部隊管制、驅離、法辦與罰鍰等權;軍方甚至能事後搜索社群或媒體刊登內容,主觀認為有危安疑慮的軍營或軍事行動照片,都可能遭開罰甚至法辦。草案因此引起軍事迷及關心國防的民眾關切。

國防部曾舉例,包括國軍漢光演習、河口防護演訓、海邊登陸操演、戰機訓練及實彈射擊場、射擊目標區危險區的場地或區域,都須視為軍事營區。

國防部向立法院報告表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絕無針對守法、愛國、敬軍的國民加諸不合理的管制及處罰規範,但基於國軍建軍備戰、防衛國家安全的使命,針對對岸情報工作人員的滲透行為未止的情勢,制定此項草案,確有嚇阻、防範的效果,且衡酌涉及人民權益事項,不能只有國軍內部教範作為依循,從而必須提升為法律位階,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憲法精神。

雖然修例草案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但國防部將進一步擬訂定發布「軍事營區安全檢查與強制驅離及其他必要措施實施辦法」,針對安全檢查必要性等要件予以定明。此舉遭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出書面質詢,質疑此舉是否涉擴權?國防部則表示,只要符合「有事實足認有刺探、收集國家機密或國防秘密、軍事機密行為」要件,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任何人均得對於現行犯逕行逮捕,依法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並非擴權。

國防部表示,將依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建議,「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三讀後不會馬上施行,且相關子法在草案預告、發布前,亦依規定通報行政院審查,透過行政院監督,確保相關子法的訂定適切、周延,屆時陳報行政院核定草案施行日期,相關子法亦同步辦理發布施行。

主導法案通過初審的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昨表示,草案三讀後,國防部相應母法,必須訂定出七個行政命令與四項辦法,將包含草案執行上的標準程序,才是整合營區與國安的重點,屆時都會讓包含軍事迷、各無人機協會、攝影協會、媒體的意見可以表達。他說,母法通過後,藉由子法的訂定,他會致力讓軍方管制變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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