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莒大砲連縱火案
2010年,與軍友們首訪位於東莒燈塔旁的八吋榴陣地.由於為當地口徑最大的火砲,又稱為大砲連.
東莒八吋榴連部在燈塔旁邊,配置兩門火砲.另兩門則在三公里外的大坪村旁的96高地上.由該單位副主官管理.
由於天高皇帝遠,如果負責的幹部未盡職守,怠忽管理,甚或同流合汙,就很有可能會出現類似這種差點把砲陣地給炸掉的重大事件.
本案發生於1982年2月,當時在東島服役的"猛沃營參一"知道此案,而在隔海的西島上服役的兩位預官30期的好友也清楚此案緣於賭博糾紛所引起的重大事件,在兵器連擔任輔導長兼75砲排長的歐排說,他們在晨跑時忽見東島冒出濃煙,在田澳擔任灘頭管制任務的郭排表示,事發後一干人犯手戴著手銬腳繚被押來西島受審.
東莒燈塔這兩門砲砲口指向大海,任務是轟擊敵軍登陸船團,唯高拋物線彈道的火砲難以擊中動態目標,莒光兩島適合進行兩棲搶灘的灘頭有限且狹窄,所以我實在弄不清楚在東莒佈署八吋榴之目的.
砲陣地全景,上層有配置50機槍作為防空之用.
這門是示範砲,2010年時還有駐軍偶會來保養,所以狀況不錯.陣地也有整理及粉刷.
另一側的火砲陣地則編制內,狀況外,陣地相對破落,火砲也已嚴重腐朽.
這裡即為八吋榴連部.下轄第三,第四砲.
另兩門,包括出事的那門則位於大坪村旁高地上.這裡罕為人知,幾乎沒有遊客來逛到這裡來.
這裡佈署了另外兩門八吋榴.
火砲保存狀況頗為良好.但我無法辨識出事的第二砲是那一門.
也許是上一門?也許是這一門?
阿帕契事件剛發生不久,外島的封存裝備就很難靠近.但我們可比對下面的現場圖,知道火砲左方的空間是彈藥庫,右方則為人員寢室.
事件單位為206師砲兵821營第一連,1981年6月由台灣調來.
206師是大家熟悉的關東橋師,為一預備師,擔任新兵入伍訓練任務,下轄三個訓練中心,1980年代分別為關東橋,埔頂及斗煥坪.我知道當時的新訓單位有一個實兵營,但不清楚還有其他實兵單位,經請教營參一,除砲兵營為實兵外,還有一個工兵營駐防燕巢工兵基地.
206師砲兵營調防東莒,人員是從兵員中選派,這種遴選方式就是各單位把不要的士官兵"丟出去",送到馬祖去,來個眼不見為淨,其結果就是該連80餘幾個士官兵中,竟然有30幾個重點份子,其中多人更在入伍前已有犯罪前科.這種組合不出事才真是奇怪.(僅列舉一張)
該連移防莒光後即已替換過連長,由於連部與一二砲陣地相距遠,加上無車,宵禁等因素,管理責任交大專兵轉服預官役的副連長陳某負責.砲班中士官五人其中有四人列輔考份子.
大專兵轉服志願役軍官,就稱轉服.役期四年半,那個我覺得其實聽起來怪怪的"官預"一詞還沒問世.
事發原因:
肇事的劉員為上兵,總共輸了四萬多元,當時上兵薪俸1800,一兵1650,二兵1500,劉某那來這麼多錢輸?因為劉某擔任採買職務.
調查經過:
肇事者放火焚毀800餘包藥包,幸未波及砲彈,劉某把副食費給輸光,部隊沒飯吃了.因此向其在台灣的兄長借了兩萬元,再向東莒的來來麵包店借一萬元.(這麵包店還在營業)最後因輸錢分攤問題及債權人催討欠款甚急,乾脆採取這種乾淨俐落方式解決所有的問題.為了撈本,再跟同袍合資,結果再大輸18000元,最後闖出大禍,除縱火後再向寢室丟擲手榴彈.準備同歸於盡.
調查延伸至肇事者是否有政治意圖而進行破壞?
現場圖.
朝寢室扔了四顆手榴彈.
受傷人員,包括縱火的劉某.
政四處調查報告.此案引起軍方重視,因為差點毀損重要裝備-八吋榴.所以出動保防及政四協助調查此案.
除縱火劉某外,負責管理的副連長,帶頭賭博的砲長等送軍法審判.
原文網址:
https://a2928796.pixnet.net/blog/post/563017746
上文承蒙 60砲的部落格 格主同意,引用他的部落格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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