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隊「值星官」職責:( 內務教則 37頁 )
1.受連長命令及依值星官指示,處理權責範圍內應辦事項。
2.連集合時任部隊指揮官。
3.注意連駐地警衛及軍紀維護。
4.要求連內軍容禮節及內務環境之整理與檢查。
5.對突發事件依情勢作緊急處理,並報告連長。
6.掌握全連人員動態、械彈管制,並瞭解各種裝具的狀況。
7.夜間應作全面巡查,如有不當及時處理。
8.徹底督導操課實施,應常清查人數。
9.對外出証、傳達証,物品持出証應慎重填發。
※生活管理 ( 領導要綱 51~ 54頁 )
1.值星官必須照內務教則的規定,嚴格貫徹,擔任值星人員,必須全神貫注逐行有關之職責,不可稍有疏忽。
2.連隊值星人員每次集合,均須行著裝及儀容檢查,每週例假,官兵在離營前,亦必須作服裝儀容檢查,儀容合乎標準者始准外出。
3.連隊值星官,對內務環境之整潔,負責主要之責任,依責任區劃分勤務之適切分配,定時之檢查,嚴格要求與適時之獎懲已達成目的
※軍紀管理 ( 領導要綱 60頁 )
值星官應堅守崗位,有效遂行職責,早起晚睡,勤勞負責,週到細密,以管制工作,掌握人員,檢查督導,依值星功能高度發揮,軍紀管理可臻週密有效。
上述資料係民國71年,筆者任職外島「兵器連連長」時的「筆記」,原稿係摘錄自軍方「內務教則、領導要綱」。
1999年
神仙、老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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