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受用

筆者於民國66年留校擔任專科部排長一職,於某梯次學生入伍教育時,於下課的時候在「專指部」司令台前甄選宣誓及授槍代表,此時專指部監察官騎腳踏車經過,第二天「連長」告知該監察官於會議中提報「本連下課時間體罰學生」,所幸當時的指揮官極為明理。然此一事件對筆者卻是終身受用,因為從此後我很少動用部屬的休息時間,除非是上級要求或事關人命時。

1999年 九月 01日 星期三
神仙、老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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