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部隊人力當成免費勞動的代價?
By 台灣軍警戰術研究發展協會 2016-05-18
作者簡介:
Carl Forsling 為Task & Purpose網站的資深專欄作家。
也是海軍陸戰隊MV-22B和CH-46E的飛行員,並服役20年後退休。
當遇到問題時,許多領導者認為人力資源是免費的??
相較於民間私人機構,政府公家機關效能低落、浪費資源的形象幾乎成為一種比喻。有時這是真的,有時卻不是如此。相對來說,民間私人機構,在日常管理決策上的如何達到經濟效益,取決於主管如何運用人力資源。
這裡暫不討論勞基法細節,但一般而言,那些從事繁重工作的人們,通常都領有某種時薪。常理上,越需要技術和專業知識的工作,時薪會越高。因為這些人上班時以秒計費,公司也會盡可能減少他們無所事事的時間。公司也會避免他們在非必要時工作太久,因為一但加班就必須給予加班費,例如說時薪變成正常工時的1.33倍。即使領固定薪水的主管也是如此,通常,公司也不會浪費這些人力去做非必要的管理工作。
舉例來說,民間私人機構的主管錄用一位時新24美元(約台幣720元)的水電師傅當接線生,這位主管大概幹不了多久。除此之外,如果他告訴他的師傅們,要在上班前一小時到公司門口罰站、吹冷風等公司開門,這位主管不只會被開除,還可能會因為浪費公司資源,卻一無所成,成為笑柄。
軍隊不能、也不該讓士兵領時薪。而且,軍隊的工作顯然沒這麼狹隘,讓士兵能和他的士官說:「不好意思喔,擦窗戶不是我的業務。」
但換一個角度來看,假設我們把薪水以時計價,對軍隊浪費人力的情況可能有所改善!。有太多的領導人在遇到問題時,把人力勞動當成免費資源。我們經常用高度專業、訓練精良的人們來做些卑微的工作。我們勞師動眾,實際上經常一事無成,只為了讓那些真的有所作為的人認為:大家都一樣受苦受難。即便科技大幅降低人力需求,我們依然荒謬的用人力來「打雜」。反正讓人們忙碌不多花部隊一點錢,為什麼不這麼做呢?
凡事都有成本,無論是否立刻呈現出來。如果軍隊繼續把人力資源當成免費的勞動力,這筆帳最後就會像留營率一樣糟糕;因勞動疲勞導致的疏失,或造成部隊成員身心上的損失,終將對工作造成影響。舉例來說,因為前陸戰隊司令James Amos將軍的「復興運動」,陸戰隊開始在營房每層樓安排「救火者(firewatches)」。時空背景可能有無限多個,但無論在哪個時空裡,都沒必要在夜裡派人到營房各樓層、毫無目的的瞪著走廊中間。備役單位甚至開始派「救火者」到旅館飯店裡值勤,即使飯店本來就有安排相關人力。對指揮官而言,這創造了不惜代價、高度貫徹命令和紀律的假象。實際上,這等於讓航空技師要在一夜未眠後去保養戰機。你或許會問:「那如果我們明天補償他時間呢?」這只會產生兩種結果,他的工作要嘛讓弟兄熬夜完成,要嘛就根本沒做。
同樣的,部隊裡所有人都在忍受「如果某事預計在0600時開始,每經過一個管理階層,就要往後延10到20分鐘」的現象。最後,直到1630時,大家依然站在那邊,卻什麼也沒做。 除了準時的重要性之外,只要繼續把人力當成免費的,就永遠不可能平衡成本支出和效益。有些領導者為避免因為手下遲到而被痛罵,下令他的部屬提早集合,這個時間又早的荒謬。若他的部門要求他為這多出來的20分鐘提出報酬,他大概會把這段時間縮短為5分鐘。
軍隊所有事情不是也不該讓所有事情都變得錙銖必較。正確的命令或紀律表現是無法用價格衡量。但是,部隊不以時計薪,並不代表時間沒有成本。那些成本不會出現在報表上,但那是真實存在的,且由部隊和所有人員承擔。軍隊要保家衛國,要做很多事情,但每個階層的領導者都該清楚的認知到: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有時的確需要大家熬夜工作,但更多其他時間是不用這樣的。
無論如何,領導者需權衡任務和人力資源成本。在進行決策時,領導者應該自問:這樣做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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