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photo  


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本文譯自tactical life網站的Street Smart: Active Shooter Takedown & Tactics,原作者為Scott Wagner,要特別聲明的是,由於我國員警無法選擇制式槍械以外的主要武器,因此在本文提到他選擇手步槍的方面,請各位看看就好;其他如心態和反應方式,在下則覺得頗有參考價值

在我們轄區內,大家為了因應濫射事件,而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寫作甚至訓練

這類活動不僅極為重要,而且還引發了阻止/限制這類可怖事件的技巧與戰略之正面演進:我們已經從過去將這類事件當成嫌犯在做困獸之鬥,並等待特警前來(如可倫拜高中槍擊事件)的慘痛後果,轉變為快速單位行動佈署(Quick Unit Action Deployment, QUAD)模式(也就是湊齊四位員警的隊伍後,在特警抵達前就立刻行動),接著又改為如今”只要有第一位員警帶著步槍抵達,就進入現場”…無論如何,這些做法總是假設每位採取反應的都是制服員警;但卻沒考慮到,可能是便衣警探或休假員警會首先抵達現場

photo
傳統採圍困槍手,等待特警的作法,被證明是會造成更多傷亡的

如果我們剛好抵達濫射事件現場,或是這類攻擊在我們身邊展開時,顯然是必須採取行動的—因為根本沒有選擇,所以我們必須在事前準備好,屆時才能採取最安全/最有效的行動
攜帶槍械問題

假使我們沒有在休假時好好地帶著槍械,那要去談反應是不可能的;但這也代表,在各個公眾場所,都可能會有某些不能逾越的當地規範,要求你不許帶槍,當然對執法人員而言,這類限制場所通常是稀少且零星的,不過它們確實存在,因此你要注意!

反過來說,當我說各個公眾場所時,我真的是指所有的地方,那甚至包括了教堂—在將近十年前左右,我還不覺得需要帶槍進入該處:以往有段時間,是那些即使窮凶極惡的匪徒,也不敢在這類神明的庇護所裡造次的;但這樣的事實已不復存在,現在這類暴行可能會在任何地方發生!

槍戰的第一條規則就是,你至少必須有一把甚至幾把槍時,我們必須要先審視關於那些槍械的問題—首先,你運用那把甚至那些槍時,能有多熟稔?你有規律地使用它們來練習嗎?練習的距離又是多遠?你能在更遠的距離外,打中瞄準的目標(假設是個人型靶)嗎?你能用手槍擊中25碼/50碼,甚至100碼外的目標嗎?

若有適當的練習,最遠距離的手槍射擊不僅是可行的,而且還可能是你在只有一把手槍之際,卻要對付一名濫射槍手所必須的技能!再者,你帶的是哪種槍械?或是在你休假/便衣工作時,有甚麼槍械可用?如果要以”易攜帶”和”近距離”來看,Micro.380是很好的選擇,不過對於多數人來說,要用它打中更遠距離的目標不僅不太可能,甚至是近乎辦不到的

如果你選擇攜帶一把小型的休假(便衣)用槍,而非像Glock般較大的緊緻型或中型槍械,那你應該要有第二把,更有效的槍械,來作為第一把手槍的備用武器!

以我自己為例,我常帶的休假用槍是S&W的642 Airweight .38 Special五發裝左輪—在50碼的距離內,我能把它用得很好,在雙手立姿射擊時,我可以100%命中人形靶;不過到100碼時,因為準星照門與背景顏色的問題,我的命中率就降到五發中只有一兩發上靶,顯然以我的狀況, M642就不該成為我反應濫射事件時選擇的主要武器,除非事情突然地發生在身旁

photo
美國不少警務單位,已經用巡邏卡賓槍Patrol Carbine取代以往的散彈槍

我早就準備了一把AR-15步槍(Del-Ton Alpha 220H),存放在我個人的貨卡後方,作為因應濫射事件的主要武器:因為我覺得它那20吋長的重槍管,以及較長瞄準距離的鐵準覘,不僅能提供較佳的準確度,也增進了5.56mm北約彈藥的效能,我有不少警界同事,也在車內隨時存放著其他版本的AR-15

當然如果你的單位是少數還沒授權使用步槍的局處,那便可以採用AR外的替代方案:像12 Gauge的散彈槍(無論幫浦或自動),只要裝上了步槍用的準覘或好的光學瞄具,並使用特殊彈藥(rifled slugs)的情況下,在75-100碼都可以有相當的效果—可以肯定的是,當那些有摧毀無辜生命傾向的人,被你用一盎司重的鉛彈打中後,是絕對會注意到你的存在的

photo
假使單位尚未授權改用步槍,散彈槍也不失為一項有效的武器

最近我接觸到另一項替代選擇:一款更容易攜帶且取得的武器,也就是FN Five-Seven 5.7x28mm的手槍,在先前的測試當中,我已經發現彈道較平的5.7x28mm子彈,不僅能輕鬆地命中一百碼外的目標(六發全數命中人形靶),甚至還能延伸到兩百碼外(只是我那時的命中率降到大概剩下50%)…事實上由於那個較輕快的扳機,我使用Five-Seven手槍的準確度,甚至比我使用同口徑的PS90卡賓槍還高!

在空槍時僅重23盎司的Five-Seven手槍,能裝填多達21發幾近沒甚麼後座力,但卻能造成接近溫徹斯特9mm,127喱彈藥(+P+ Ranger load)所造成的永久性彈道創傷!再搭配上休假時的Drago Gear Sentry背包,能攜帶61發子彈,這樣的搭配讓我對自己的反應能力具有信心;另外我還有一支新的,亮度達1100流明的Streamlight ProTac HL3戰術電筒,以作為緊急照明之用;如果你同樣受空間限制,並獲准可以攜帶這類手槍的話,也許可以考慮此一選擇

進入現場

好的裝備其實還不足夠,你也必須要有正確的心態:在那個採用QUAD作為主要反應方式的時期,由於顧慮執法人員互相誤傷(這其實是理由充分的),因此警方並不鼓勵休假或便衣人員採取行動!但隨著反應方式改變為由單一員警採取緊急舉措,並反擊濫射者,因此休假或便衣的員警有可能成為第一位,甚至是唯一一位能採取行動者,尤其是在偏遠的地區!不過這並不代表員警間誤傷的風險消失了

photo
某些單位已經改變,採用只要有持步槍的員警抵達,就進入現場的做法

在本文開始時,我提過我們必須提供最安全與有效的反應方式,在已經討論過有效的部分之後,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安全的部分:如果你不是突然發現自己捲入一場濫射事件當中(最近某位休假州警,就是在送孩子上學時遇到這類狀況),而是自己計畫潛入事件當中,就必須要多用些時間準備,並保持謹慎,以避免執法人員間的誤傷

在你潛入現場要制止時,應該得考慮幾件事:現場是否已有其他員警?他們是否需要或願意你幫忙?基本上我可不會在自己的轄區之外,拿著步槍衝去現場的:在射擊仍然繼續的當時,沒人能知道或確定濫射者的身分,而任何穿著便服又手上拿槍的人都可能是嫌犯,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反應這類狀況時,不要選擇帶著一把性能優異的AK-47過去的原因,那是由於很不幸地,它太常成為嫌犯所選擇的槍械!

因此除非AK是你部門許可的武器,而你也在自己的轄區內,否則別帶著它到現場!另外你要記得,在隨著Sandy Hook的慘案後,許多地方的反槍人士會連AR-15都當成壞人用的武器,因此在你被對方確定為好人之前,要把你的槍放著,別帶去現場

作為我放在車內的一項反應裝備,我帶著一件SWAT的三級防彈背心,正面與背後還明顯地標示著POLICE,即使某人在我穿著這套裝備時誤以為我是嫌犯,這件防彈衣也能給我從這項錯誤當中生還的機會;假設你沒餘力或經費來弄件額外的防彈背心,考慮弄件至少標示了POLICE或SHERIFF的戰術背心,作為較低廉的替代方案,如果你有識別用的魔鬼氈布章,記得把它也弄上去

假如你是第一位到場的員警,記得打119並讓話務員知道你是誰,以及你正要進入現場,這是保住性命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你遇上其他警察,一定要馬上服從,儘快地在對方要求後,或是在某人快朝你開火前,把武器拋到遠處,然後趴在地上!因為每個人的心理壓力都超過了紅色狀態,所以要準備好立刻讓自己退出交火,在某人撂倒你之前!

一旦你著裝完進入時,記得多數目前的濫射者都只是些懦弱的傢伙—除此之外你還能把那種用AR-15步槍,朝著全教室一年級學生開火的人歸類為甚麼?當他們在面對某些火力和他一樣,甚至更強,而且敢於動用這類武器的人時,就會像紙牌屋一樣倒下!在聽到反應部隊趕來時,他們通常很快地投降或自殺,因此要將對方的懦弱作為自己的優勢!

在另一起近來的校園槍擊案中,一名學校職員在朝槍手的位置跑去時,喊著”警察”,結果嫌犯在聽到他大聲地逼近後,就自殺了,這種利用口語掩飾身分的作法, 導致槍手在警察接近前就自我了斷,無疑地拯救了許多生命!Sandy Hook槍擊案嫌犯也是一樣,他在聽到警笛逼近的聲音後,就自殺了

這種人無論有多年輕,或是看似有多麼無害,都能夠帶給他人疼痛,悲慘與苦楚;但他們卻寧可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而不願承受他人帶來的痛苦!所以我會在逼近目標之際,發出那些和執法單位相關的聲響,寧可觸發槍手的自殺反應,也不願採取安靜的逼近方式,此舉至少已經兩次被證明有效!

在本文的最後,記住濫射槍手是最終極的流氓,而當某人挺身面對他們時,每個流氓都會退化成懦夫,因此你必須成為挺身面對他的人,並安全且有效率地去做這件事!

上文承蒙 Casey Chao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