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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引爆民怨,重創執政黨選情,改革者怒氣未消,持續醞釀2020「再教訓」民進黨,讓綠委繃緊神經並喊出「滾動式檢討」法令,不排除新會期提修法減緩民怨。(資料照片/曾原信攝)

【年改重傷】綠委跑基層盤點爭議 主張「滾動式檢討」法令減緩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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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引爆民怨,重創執政黨選情,九合一全台軍公教聚集地幾乎成為綠營「重災區」。然被改革者怒氣未消,持續醞釀2020「再教訓」民進黨,讓不少綠委繃緊神經,選後勤跑基層,地毯式蒐集民意,盤點出公教補償金、再任者停領月退門檻等爭議,喊出「滾動式檢討」法令,不排除在新會期拋出修法方向,回應民意。

蔡政府大力推動軍公教年改,卻因改革力道過猛,激發被改革者與相關團體強烈不滿,進而點燃遍地烽火,訴求用選票「討公道」。去年九合一選舉,綠營在軍公教選區遭逢雪崩式大敗,從南到北無一倖免,2020大選前若無法減緩基層不平之聲,在地綠委首當其衝。

軍改修法綠委認定砍太過火   礙於不敢得罪中央只能噤聲

一名教師團體幹部忿忿不平說,民進黨以為軍公教全是藍營選票,得以無後顧之憂大砍年金,但南部多數軍公教是綠營隱性支持者,這次是因不滿年改才倒戈。他評估,這股「討厭民進黨」的情緒,短期內不會退散,因為退休金是年年砍、月月砍,「未來十年愈領愈少,每隔一年就更不爽民進黨一點!」

事實上,軍公教年改修法期間,綠營內部就有雜音,不過當時正值政府力拼改革之際,年金又是眾所注目焦點,雖有個別綠委私下認為砍得太過火,主張微調部分條文,但礙於不敢得罪中央,最後只能噤聲。

該名教師團體幹部說,九合一選舉民意反撲之大,綠營也始料未及,特別是軍公教選區綠委,選後陷入焦慮,頻頻詢問可以如何調整法令,在合理範圍內解決爭議。在基層眼中,事後補救總好過無動於衷,「我們也在觀望民進黨立委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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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年改重創執政黨選情,特別是軍公教選區綠委選後陷入焦慮,頻問如何調整法令,在合理範圍內解決爭議。(資料照/李昆翰攝)

軍公教年改不平聲浪大 綠委擬修法新會期排審討論

由於軍人年改方案優於公教人員,新制上路後,公教人員不平聲浪較大,持續透過管道向朝野立委爭取修法空間。不少中南部綠委紛紛動起來,勤走基層聽取民意,歸納較具爭議性的法條,盼透過修法微調、函釋或行政命令等方式,協助公教人員。

據了解,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選前就接獲公教人員反映,不滿年資補償金遭砍,只設1年落日期限,與軍人維持補償金發放標準不一。為此,她挺身為公教發聲,已正式提案修法,取消公教年資補償金1年內發放規定,法案獲10多名綠委連署支持,預計下會期將排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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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改後綠委不少人接獲反映,其中,立委林岱樺針對公教年資補償金1年內發放規定不同,已正式提案修法擬定取消,目前該法案獲10多名綠委連署支持,預計下會期將排審討論。(攝影:李智為)

另外,依現行退撫制度,退休公教人員再任公職者,只要支領超過基本工資2萬3100元,就須停領月退俸;退役軍人再任者門檻則是3萬3140元(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專業加給)。綠委劉世芳說,部分公教人員確實需繼續工作才能維持家計,但再任職支領薪資多高於基本工資,導致工作與退休金只能擇一,有公教建議將停領門檻調高到接近軍人標準較合理,她認為有討論空間。

此外,現行法條明訂再任者受雇執行緊急危難救災,或到山地、離島或偏遠公立醫療機關工作者,不須停領月退金。也有公教人員向她反映,某些專門技術或特殊專長的行業,因找不到年輕人投入,多仰賴退休者兼職,這些特殊行業也應一併納入。

年改修法大架構已定 劉世芳:主張滾動式檢討法令

劉世芳強調,年改修法大架構已定,同樣法條一體適用,但不同職業別可能遭遇不同問題,因此她主張滾動式檢討法令,現階段正在蒐集意見,拋出修法方向聽聽各方反映,未來也不排除召開公聽會,希望促進理性討論空間,讓法令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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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年改讓執政黨重創,綠委劉世芳強調,年改修法大架構已定,主張滾動式檢討法令,未來將相關爭議點蒐集其背後,可再拋出修法方向並聽聽各方反映,可讓法令更完善。(攝影:張文玠)

「該修的、該調的,下會期要盡快動作。」一名中生代綠委說,不只年改有微調空間,各個選區選民結構不同,分別有自己的地雷要拆,當務之急是「接地氣」,多聽民眾意見反饋,若是合理的要求就多幫忙,不合理也要說清楚難處,不只立委要加強服務,中央施政作風也要調整,給予適當彈性,「不要再硬推擾民政策,拖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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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應將軍公教退休金改革大三法案,一併進行言詞辯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軍公教年改釋憲 大法官個個擊破?

2019-01-21 00:15聯合報 董保城/東吳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台北市)

軍公教退休金改革之合憲性爭議多時,去年十二月大法官受理立委江啟臣等聲請就新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關退休給付是否違憲,大法官為釐清案件之事實爭點(不包括法律爭點)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過程中,固然有由聲請人及關係機關各自就十三項爭點分別給予陳述意見機會,然而並沒有進行實質之言詞辯論。

軍公教退休金改革的立論,立法結構幾近相同,大法官不能獨偏一隅以說明會方式釐清事實,而故意鋸箭式地迴避極具爭議之軍公教退休金改革,對「已退休人員」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牴觸信賴保護原則,危及公務員「制度性保障」等憲法上重要原則,進行言詞辯論;而且去年六月立委林德福等另就公教退休金改革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目前杳無音信。

從大法官就召開軍改的說明會僅就事實爭點卻未就法律爭點加以釐清來看,似乎早有定見,可能跳過言詞辯論逕行作成釋憲文。未來隨之而來公務人員與教育人員退休條例之釋憲案,大法官大可援引軍改前案的解釋,依樣畫葫蘆,大法官個個擊破,軍公教各種救濟途徑將功虧一簣,求助無門。

此次整個軍公教退休金改革過程,每個階段都引起諸多爭議與衝突。其中退休基金不足造成財政壓力固然是重要爭點,然而財政壓力是否已達迫切無迴旋餘地的程度,未見政府撙節支出、提高稅收等「開源方式」以為因應,反而從前瞻建設「舉債」八年八千八百億、又擬將超徵稅收之「經濟紅利」回饋全民,凡此種種足見退休金改革為減低財政壓力根本沒有達到政府宣稱迫切之公共利益。

再者,對已退休人員溯及既往,不僅涉及人民財產權與生存權保障的問題,受到傷害者絕非以已退休人員為限,而是對於整體文官制度、教育體系及軍心士氣國家安全都會因政府「無信」而重創。從而,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係全面性、整體性產生合憲爭議,而非單純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而已。

去年十月初大法官就監察院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聲請釋憲,以不符「機關間權限爭議」而不受理;針對人民同樣的釋憲案,以聲請人未經訴訟程序逕為聲請不符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為由,議決「不予受理」。惟司法院大法官第一二一一次會議曾決議「…惟聲請案件雖未盡審級救濟之程序,如事實已臻明確而無爭議餘地,且在憲法上具有原則重要性,大法官可以議決受理」。

軍公教因退休金改革提起訴願、復審上千近萬,受理行政救濟機關動員數百人制式駁回,只是為過個水,再蜂擁而至行政法院,不知何時淹至大法官,如此浪費司法資源,這和大法官歷次解釋所強調司法資源有限性與有效性來看,大法官應從善如流,改過不憚,將前述軍公教退休金改革大三法案,基於三者立論相同,立法結構性與憲法爭議大同小異,一併進行言詞辯論,畢其功於一役,以協助國家軍公教整體退休金改革合憲性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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