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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姓男子在臉書po文批評國防部採購F-16V太貴被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軍購案涉及國防安全議題,是可受公評的事,伍的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裁定不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網友嫌F16戰機買貴被法辦 法院判不罰

2019-10-16 14:52聯合晚報 記者王聖藜

伍姓男子認為國防部採購F-16V太貴,PO臉書稱「根本就是盤子的行為」,竟被國防部認為言論不實、散布謠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軍購案涉及國防安全議題,是可受公評的事,伍的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裁定不罰。

國防部今年8月29日向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舉發,指伍姓男子7月5日以臉書暱稱「Hill Wu」在臉書平台發文,稱「為什麼執意花3800億去買66架F-16V?根本就是盤子的行為啊…,英國買138架F35也不過3620億..等」,警方調查後將伍移送法辦。

法院認為謠言是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行為,不論口頭或文字,並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且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裁定書認為,伍PO文刊登於臉書的文章內容,是以疑問句方式對於軍事採購提出問題、質疑。裁定書中並稱,軍事採購案涉及國防安全相關議題,為可受公評之事,伍的言論,應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縱然他的PO文有瀏覽者進行討論,但仍不足以認定會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進而影響公共安寧,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構成要件不符,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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