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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110/07/22

公告日期:110/07/29

字  號:110國調0010

案  由:賴鼎銘委員、浦忠成委員、葉大華委員調查:我國兵役制度改為募兵制後,志願役新兵入伍訓練及役男4個 月軍事訓練實施內容及成效等情案之調查報告。

調  查  報  告(公布版)

壹、案  由:

我國兵役制度改為募兵制後,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均改服4個月的軍事訓練,惟立法院審議「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決議略以:「有鑑於我國之軍事訓練役僅接受4個月訓練,相關的駐地、專精、基地訓練、三軍聯訓、戰備任務訓練均落空,已非成熟可恃的戰鬥員……」;外界對於役男軍事訓練亦多持負面評價。究竟國軍志願役的新兵入伍訓練以及役男4個月的軍事訓練其實施內容及成效如何?其訓練強度能否應付現代化高強度的戰場環境?靶場實彈射擊訓練的次數及數量是否足夠?以及過去10年國軍新兵訓練中心的訓練質量是否有精進之處等,均有待進一步釐清與瞭解案。

貳、調查意見:

民國(下同)109年下半年起迄今,中共軍機不斷頻繁侵擾我西南防空識別區,並在臺灣海峽之當面東南沿海舉行軍事演習;110年5月美國剛卸任的前印太司令戴維森上將在參議院聽證會上發出警告,中共可能在6年內嘗試佔領臺灣;及同月最新一期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以臺灣雷達圖為封面,稱這是「地球上最危險地區」,指臺海若爆發戰爭將成災難。一時之間,臺海兩岸緊張情勢成為國際關注焦點。而我國兵役制度改為募兵制後,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均改服4個月的軍事訓練,結訓後納為後備軍人列管,究竟國軍志願役的新兵入伍訓練以及役男4個月的軍事訓練實施內容及成效如何?其訓練強度能否應付現代化高強度的戰場環境?靶場實彈射擊訓練的次數及數量是否足夠?以及國軍新兵訓練中心(下稱新訓中心)訓練質量是否有精進之處等。案經調閱國防部卷證資料,並於109年12月25日、110年1月26日、27日赴陸軍步兵104旅(臺中成功嶺營區)、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下稱陸戰隊新訓中心,屏東龍泉營區)、海軍新訓中心(高雄左營軍區)現場履勘,續諮詢專家學者、訪談現役官兵,已調查竣事,茲臚列調查意見如下:

一、為推動募兵制廣儲後備部隊兵員,4個月之軍事訓練役期業經國防部專業考量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後執行,倘能強化課程內容利用並落實精進訓練,加強全民國防意識,使「生活條件與戰鬥條件一致者強」,確保每位結訓成員均能成為「合格步槍兵」、「合格專長兵」,則未來後備動員成軍自非毫無戰力可言,可成為國軍志願役輔助的作戰力量。

(一)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1條及第3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並於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國防法第3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我國兵役制度由「募徵併行制」轉型為「募兵制」,國防武力來源均為志願役人力。依實施全募兵需要,為建立適足之防衛嚇阻武力,除常備部隊以志願服役人力滿足外,基於「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之節約觀念,兵役法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第16條,於第1項第2款增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項目,使停止徵集常備兵現役之徵兵檢查合格男子,須入營接受4個月以內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後依兵役法第27條規定納入後備役列管,以儲備後備部隊兵員,俾利戰時擔任防衛作戰任務。基此,國防部於100年12月30日會銜內政部公告,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自102年1月1日起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者,服替代役1年。國防部募兵制之訓練政策如下:

1、志願役:

(1)入伍訓練週期:8週。

(2)訓練目的:達成「合格步槍兵」為目標。

(3)入伍訓練完成後,依部隊編制專長至各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實施8週(含以上)專長訓練,達成「合格戰鬥兵」之目標。

2、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1)入伍訓練週期:5週。

(2)訓練目的:達成「合格步槍兵」為目標。

(3)入伍完訓後,依後備部隊動員編管專長,於原單位實施11週初級專長訓練,或分發至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實施11週中級專長訓練,以達成「合格專長兵」之目標。

(二)有關4個月軍事訓練役期長短、戰鬥力、未經歷基地、戰演訓任務實務經驗,外界及媒體報導眾說紛紜,經詢據國防部表示:「1.國軍部隊訓練區分『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與『志願役』,因施訓對象不同,訓練目標及方式亦不同。2.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係以達成「合格步槍兵」及「合格專長兵」為目標,為滿足後備部隊動員編管專長及守備作戰任務,施以5週入伍及11週專長訓練,完訓後納入後備動員編管,並透過教育召集實施複訓,熟稔編制專長,故無須實施相關的駐地、專精、基地訓練。3.志願役為部隊常留久用之主要戰力,8週入伍完訓後,按部隊編制專長至兵科訓練指揮部(中心)實施專長訓練,完訓後返回部隊,按駐地、專精、基地之訓練流程施訓。」嗣據本院諮詢專家學者表示:「針對新兵訓練(暫不區分志願役、軍事訓練役),美國基本訓練10週,可達合格步槍兵;以色列基本步槍兵訓練16週;瑞士步槍兵標準是18週,分3個階段,第一是入伍階段強化體能,第二是強化熟悉操作個人裝備,第三是班、排、連級訓練;新加坡新兵訓練基本是8週;就訓練時間來說我國並沒有明顯不足,但內容可以討論。另本院與官兵座談表示:「國防部當初政策制定新兵訓練4個月,實有其專業考量,民間曾傳出要求減為3個月,但國防部堅持認為4個月是最基本的訓練期程。」、「常有人遇到問我說『4個月軍事訓練會不會太長了』,但大部分的人說太短了,若與以前3年、2年、1年役期相比,可能太短,但就年輕人的角度來看,他們認為很長,因為4個月等於學校1學期在當兵,若這4個月我們好好訓,應不亞於過去1年,可是我們並沒有好好精實訓練。此外,依據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情勢特刊」109年12月31日第7期「強化後備戰力II」,有關「美國國民兵制度對我國後備訓練的意涵」乙文作者江炘杓表示:「我國之基礎訓練時間與其他國家差距不大(詳下表),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並非決策官員一時腦子發熱而輕率做出的決定,絕對是整合許多參謀研究,並且廣泛諮詢專家意見,綜合評估得出的結果,相關法律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才正式施行。按前述『合格步槍兵』要求標準,4個月的訓練期程應已足夠」。惟據本院訪談官兵瞭解,受訓新兵通常到了第3個月即無心學習裝病,造成管理上窒礙,凸顯出軍事訓練役問題癥結。兵學大師蔣百里名言:「生活條件與戰鬥條件一致者強,相離者弱,相悖者亡」,現代國防就是全民國防,寧可百年無戰爭,不可一日無戰備,臺灣應不斷強化展現自我防衛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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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綜上,我國實施募兵制並非如國外之全募兵制,役男仍保有憲法之兵役義務,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經徵集入營接受4個月訓練後結訓納為後備役,係經國防部專業考量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後執行,倘能強化課程內容利用並落實精進訓練,加強全民國防意識,使「生活條件與戰鬥條件一致者強」,確保每位結訓成員均能成為「合格步槍兵」、「合格專長兵」,則未來後備動員成軍自非毫無戰力可言,可成為國軍志願役輔助的作戰力量。

二、國軍人性化生活管理確較以往有明顯進步,逐漸擺脫以往負面觀感;但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即編為後備軍人,其與志願役結訓後須下部隊服常備役的代表意義完全不同,依據本院調查瞭解,部分軍事訓練役純屬過客心態,其志不在此,其役期相較早期海空軍3年、陸軍2年,之後統一為1年之服役時程已大幅縮短,倘該4個月軍事訓練役期未嚴格把關,而其又未經歷以往之部隊駐地、專精、基地訓練、三軍聯訓、戰備任務訓練等考驗補強,未來後備動員持久戰力著實堪慮。

(一)國防法第15條規定:「現役軍人應接受『嚴格訓練』,恪遵軍中法令,嚴守紀律,服從命令,確保軍事機密,達成任務。」國軍內部工作管理教範規定之「幹部須知」略以:視導檢查,驗證實效,不誇張掩飾。基層管教,合理合法,不體罰凌虐。教育訓練,確實落實,不陽奉陰違。又為杜絕「體罰、凌虐及謾罵」不當管教,維護官兵基本人權,國防部除策訂「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具體作法執行計畫」外,為使各級幹部對「體罰、凌虐、謾罵」釋義有共同認識,以杜絕不當管教情事發生,業修頒「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與「管教」有關規定,分別納列第35點「健全合理管教」及第36點「體罰、凌虐、謾罵釋義與防範」。

(二)為瞭解新訓中心管理現況,本院於109年12月25日、110年1月26日、27日走訪陸軍步兵104旅、陸戰隊新訓中心、海軍新訓中心,與受訓新兵(軍事訓練役及志願役)座談意見略以:「硬體設施、伙食、照顧、訓練強度還可以接受(有人認為伙食還不錯,海軍比陸軍好),軍中已人性化管理,班長非常關心照顧,並非入伍前所得知的負面訊息,體能訓練除少數人還沒達到標準外,大多數新兵反映標準應可以再提高」。然據本院訪談官兵瞭解表示:「新兵4個月訓練不是他們選的,是制度發展使然;軍事訓練役結訓後變成後備軍人,每年等待教召。軍事訓練役教他們很深的沒有用,1、2年後就忘記,你教的愈多,他忘的愈快,要重拾他們的軍職專長,5天、7天甚至2週的教召,恐怕不夠用;此外也不能教太難的,軍事訓練役絕大部分訓練的是初級專長,少部分是中級專長,沒有高級專長,因為其需要半年至1年的時間;軍事訓練役所學的初級、中級專長,即使忘記了,只需要教召1、2天訓一訓就回來了,所以軍事訓練役不能訓太難的、太久的。軍事訓練役是沒得挑選的,經過兵役體檢就全部都來了,體質、素質差異很大,所以只能用最低標準要求以完成訓練」。此外據本院訪談官兵:「現在部隊基層對新兵(包含軍事訓練役及志願役)的照顧,除了訓練之外已經是『很呵護』。他們心態是4個月而已就可以退伍,學多學少沒差,在撐時間,可以過了就好。而新訓幹部心態,這4個月只要不出事就好。有次旅長集合部隊講話20分鐘,新兵持槍站姿,有人手垂下來,有人動來動去,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若渠等以前是戰戰兢兢」。

(三)綜上,政府推動募兵制迄今,依據國防部最近一次107年提出之「募兵制兵力轉型對戰力影響評估結案報告」,顯示募兵制確能有效提升國軍總體戰力。但其配套修正兵役法第16條增訂之4個月「軍事訓練役」,結訓後納為後備軍人列管,依據本院實地走訪瞭解,國軍人性化生活管理確較以往有明顯進步,逐漸擺脫以往負面觀感;但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即編為後備軍人,其與志願役結訓後須下部隊服常備役(至少4年)的代表意義完全不同,部分軍事訓練役係純屬過客心態,其志不在此,其役期相較早期海空軍3年、陸軍2年,之後統一為1年之服役時程已大幅縮短,倘該4個月軍事訓練役期未嚴格把關,而其又未經歷以往之部隊駐地、專精、基地訓練、三軍聯訓、戰備任務訓練等考驗補強,而國防部亦坦言,未來防衛作戰後備兵力係以役期長、戰技純熟之「志願役退伍」後備軍人為主,4個月軍事訓練役男為輔,然隨戰場時間耗損補充,國家未來後備動員持久戰力著實堪慮。

三、新兵入伍訓練係由民轉兵過程,查兵器訓練、戰鬥教練及體能戰技等課程與以往相較並無太大差異,然近隨兩岸情勢演變,因應臺海戰場新環境,模擬共軍登陸後即將面對的城鎮戰、格鬥等景況,新兵訓練課程亦應隨時代轉變而與時俱進,善用虛擬實境技術,跳脫以往一戰、二戰舊思維,輔以科技化及大數據分析訓練,以彌補時間、空間上之不足,以期建立一支量少、質精、戰力強及有「嚇阻性」的現代化軍隊。

(一)為推動募兵制,新訓中心負責志願役及軍事訓練役之新兵訓練任務,訓期16週,分2階段訓練,第1階段為入伍訓練(志願役8週,軍事訓練役5週),第2階段為專長訓練(志願役8週,軍事訓練役11週),有關第1階段入伍訓練課程內容規劃、考核標準,今以陸軍為例,說明如下:

1、志願役考選班隊:

以兵器訓練、戰鬥教練及體能戰技為訓練重點,一般課程(91小時)、兵器訓練(80小時,步槍各項射擊課程,總數124發【含結訓鑑測射擊6發】)、戰鬥教練(37小時)、愛國教育(22小時)、體能戰技(74小時,仰臥起坐、伏地挺身、3千公尺跑步、刺槍術、5百公尺障礙超越、手榴彈投擲【含實彈】)及基本教練(16小時)等6類課程,以達「合格步槍兵」為目標。

2、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以兵器訓練、戰鬥教練及體能戰技為訓練重點,區分人事作業及期末鑑測(55小時)、一般課程(22小時)、兵器訓練(44小時,步槍各項射擊課程,總數80發【含結訓鑑測射擊6發】)、戰鬥教練(25小時)、政治作戰(17小時)及體能戰技(37小時,手榴彈投擲、刺槍術、5百公尺障礙超越、基本體能訓練)等6類課程,以達「合格步槍兵」為目標。

3、考核標準:

(1)每梯次期末鑑測時,由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派遣鑑測官至接訓單位實施基本體能及戰技測驗,測驗成績依評分表核算60分合格(「步槍實彈射擊」測驗項目低於65分【射擊6發,命中4發】,總成績亦判定不合格)。

(2)不合格項目補測至合格為止。

(二)有關旨揭新兵入伍訓練課程內容規劃,能否應付現代化高強度的戰場環境,經本院從不同面向瞭解如下:

1、國防部意見:

(1)「新兵訓練」係對新進士兵之基礎訓練。依訓練時間、兵役制度、部隊訓練全般構想、士兵專長需求、國民素質與補充之緩急等因素,全般考慮後決定新兵訓練規劃,現行作法區分「入伍訓練」與「專長訓練」兩個階段實施,可滿足部隊實需。

(2)未來將結合現代武器、裝備與戰場景況持續檢討精進,採滾動式針對訓練內涵及鑑測項目實施修訂,俾奠定部隊訓練基礎。

2、諮詢專家學者意見:

(1)現代戰術、戰法,已經不是一戰、二戰時期的思維,我們的資源、配備、武力沒有辦法與解放軍硬對硬對抗,能夠做的是「嚇阻」,讓他們根本不敢進來,我們應該要發展一種能力,就是你進的來、出不去,這個能力要不斷的展現。

(2)我們不斷想像解放軍登陸、兩岸拼戰,其實不會,真正要動,不是這種打法,而是超限戰,以軍事實力作後盾,非軍事方法達到其目的。萬一必須動用軍事,絕非殲滅式的戰爭,而是癱瘓式的戰爭,我們應有訓練精良的戰士反制。

(3)目前射擊6發打中4發,3千公尺跑步等各項體能鑑測,那是最基本的標準。如以國外步兵標準而言,其要有3個能力,要能射擊、要能移動、要能溝通。

(4)我們期待新兵應具有保護自己、保護同僚的能力;另外還須具備戰場上急救(大量失血)的能力,不論是志願役或軍事訓練役,這是步兵應具有的能力。

(5)中科院及國內廠商有能力研發各種輔助模擬器,但總體來講國軍科技化訓練設施還是不夠。1997年北京採訪,已經看到他們自製的雷射接戰系統。應該鼓勵國軍添購各類輔助模擬器,不應僅局限於北測、南測中心單位,應大量普及化,以解決部隊在訓練上的問題。

(6)不要迷信飛機、坦克、大砲,最核心的是人員,新科技VR、AR、MR混合實境,各國已用於軍事訓練,目的是為了降低訓練成本,提高訓練流路效率。

(7)人體訓練我們可以從運動界得到驗證,這些笨方法還是很重要,職棒(籃)球選手,還是要做立定揮棒、投籃,訓練肌肉記憶,不是飛彈按鈕可以取代。

(8)步兵未來任務不是主戰,而是進入戰場掃蕩殘敵,靠志願役官兵操作高價武器摧毀敵人主力,地面部隊才進入打掃戰場,而不是靠他們去跟敵人拼命,那是一戰的想法,二戰時已經沒有這個思維。

(9)科學客觀的訓練,生理監控系統,建立體適能標準,先進國家已開始慢慢建立,國內有能力做,只是要不要。我國常省小花大,包括新兵訓練。

(10)新營區雖有設置健身房運動設施但還不夠,現健身風氣很盛有跑步機、重訓,我們傳統新兵訓練跑步,個人認為很不科學,應該要訓練動作的靈活度,鼓勵官兵多運動健身。

3、新訓中心受訓新兵:

(1)訓練強度還可以,建議補充加強戰術類的課程,如:防身術、運用現代科技模擬城市戰、近身搏擊。

(2)某新兵表示,現在的訓練有點死板,比較沒彈性,希望能有更多一點的體能訓練項目。

(3)目前體能訓練還有一些人沒有達到標準,但大多數新兵表示目前體能鑑測標準有點太低,可以再提高。

(4)成功嶺營區的替代役有設健身中心,我們志願役好像沒有。

4、國軍現役官兵:

(1)新兵入伍訓練是由民轉兵的過程,志願役8週及軍事訓練役5週,都是從社會進來,除了素質、動機有差別以外,其他並沒有多大差異。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男,礙於國防資源及役期等因素,大多無法全程參與部隊駐地、專精、兵科基地、聯勇、漢光等重要演訓。

(2)個人認為陸軍有3種新兵入伍訓練,志願役8週,軍事訓練役5週,及三軍入伍生團8週(軍校新生入伍訓練)。軍事訓練役只完成基礎訓練及一點點的組合訓練;三軍入伍生團除基礎訓練,其組合訓練有「震撼教育」,訓練強度超過其他2者,若要滿足國人對國軍的期待,三軍入伍生團新兵訓練可為借鏡,複製推廣到其他新訓中心。

(3)共軍犯台,對臺灣國土防衛作戰而言,「城鎮戰」將佔大部分,軍事訓練役未來增加3週,將增加地形、地物利用等科目,模擬戰場環境。

(4)體力就是國力,體能是可以訓練的,要有技巧,依據民間運動科學、營養、體適能研究,應採科學化的訓練,可以補足以前時間的不足。

(5)現在新兵射擊所使用的槍,都是班長事先歸零射擊調校好使用,沒有親自調校。此外射擊數量有點少,射擊都是用子彈堆積出來的,要有一定的時數、發數,才能達到一定的精準度。

(三)綜上,兵家有言:「兵在精不在多」,而訓練乃戰力的泉源,戰勝之憑藉。我國常備兵役期經多次重大變革,79年將海空軍役期由3年縮短為2年,97年1月起三軍常備兵役期更縮短至1年,嗣基於憲法兵役義務及結合政府募兵制政策,兵役法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增訂4個月軍事訓練役,其與志願役之新兵入伍訓練為期5週、8週,均由新訓中心負責,案經本院走訪新訓中心(含訪談新兵)、諮詢專家學者,及與現役官兵座談瞭解,兵器訓練、戰鬥教練及體能戰技等課程內容與以往相較並無太大差異,然近隨兩岸情勢演變,因應臺海戰場新環境,模擬共軍登陸後即將面對的城鎮戰、格鬥等景況,新兵訓練課程亦應隨時代轉變而與時俱進,善用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簡稱VR)技術,跳脫以往一戰、二戰舊思維,輔以科技化及大數據分析訓練,以彌補時間、空間上之不足,以期建立一支量少、質精、戰力強及有「嚇阻性」的現代化軍隊。

四、「刺槍術」是輔助完成射擊和保命的戰技,不是武術格鬥,現行國軍新兵入伍訓練之刺槍術課程屬「體能戰技」訓練,其存廢議題近來甚囂塵上,國防部認為仍有保留之必要,但為避免淪為表演性質而與實戰景況脫節,國防部允宜參採各方意見後,加強對刺、對練之經驗。

(一)國軍刺槍術是二戰後由日本白團來臺所教授的日軍刺槍術為根本,並且融合美式刺槍術而成。刺槍術係利用刺刀及槍托於近戰中,強化部隊官兵在戰鬥艱危之狀況下,不懼不惑,鍛鍊官兵正確的距離判斷,巧窺空隙,臨機應變,主動攻擊。課程內容包含基本刺(原地突刺、前進突刺、迴旋突刺、左側突刺、右側突刺)、基本防刺(原地防右刺、原地防左刺、原地防下刺)及托擊法(上擊、橫擊、衝擊、砍劈)等3類12項,是義務役與志願役退伍老兵的共同回憶。

(二)但近據媒體報導刺槍術於現代戰場上之實用性及存廢,謂「白刃刺不穿防彈背心,於當今戰場環境中已毫無實用性,美軍已取消」等說法,針對該項議題,經本院詢問國防部官員表示:「1.刺槍術目的在強化部隊官兵近戰格鬥技能,鍛鍊官兵『氣、膽、技、力』,以加強體能戰鬥技術及培養其戰鬥意志與必勝決心。2.現行國軍刺槍術主要內容為教授新兵在『槍械故障無法射擊』與『迴旋半徑過短無法瞄準』等近迫戰鬥使用。3.國軍現行志願役軍、士官、兵入伍班隊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均納入施訓。4.刺槍術可以練力、技、心、膽,增加戰場存活率及自信心,要達到目標,須把關品質,該部認為須保留」。本院諮詢專家學者看法表示:「很多人認為『刺槍術』在未來戰場上用不到,但我研究美、英、加拿大、以色列等國,他們還有刺槍,只是不像我們是『表演式』的,他們是採實用化的實測,我國早期使用M1、五七式步槍刺法是『刁槍刺』(有槍托、無握把),但先進國家全是『握把刺』(有握把),結合板機部位,近戰可以隨時扣板機,巷戰刺槍有時候會比開槍有效率,因為有些防彈衣不防刺防彈。」本院與官兵座談時表示:「現在部隊訓練都是基本刺,很少教對刺、對練,對刺(練)只有陸軍步兵學校體幹班才有,這是個問題」。而本院搜集文獻資料顯示,近代刺刀衝鋒成功案例有:韓戰、福克蘭戰爭、賽拉耶佛圍城戰、伊拉克戰爭及阿富汗戰爭。

(三)綜上,觀察各界對於刺槍術的負面評價,其來有自,在日漸走向高科技的戰爭中,白刃戰不再像以往那樣頻繁,而國軍長久以來的刺槍術訓練,大都淪於形式整齊、動作一致、殺聲震天的團體刺與空刺。新兵入伍訓練所學之基本(防)刺及托擊法,其動作整齊劃一,固可以鍛鍊強健體魄,但到了基層部隊並無進一步提升至對刺(練)等「近迫防衛」演練,未與臺海城鎮守備型態相結合。而「刺槍術」是輔助完成射擊和保命的戰技,不是武術格鬥,現行國軍新兵入伍訓練之刺槍術課程屬「體能戰技」訓練,其存廢議題近來甚囂塵上,國防部認為仍有保留之必要,但為避免淪為表演性質而與實戰景況脫節,國防部允宜參採各方意見後,加強對刺、對練之經驗。

五、新訓中心教育班長是新兵由民轉兵過程中最關鍵重要的靈魂人物,但據本院訪查瞭解渠等須承擔不小的管理壓力及辛苦,福利待遇卻不比戰鬥部隊;而教育班長主要來源是單位自選自用、長留久用,部隊經驗較少,恐影響其升遷發展,故未來如何精進教育班長的養成教育及提升他們的待遇和榮譽感,請國防部通盤檢討精進,以培養國軍優秀骨幹。

(一)「班」為陸軍連隊裡最基本的建制單位,新訓中心負責志願役及軍事訓練役新兵訓練任務,教育班長居於關鍵靈魂的角色,在5週(軍事訓練役)或8週(志願役)入伍訓練的訓期當中,教育班長與新兵朝夕相處,其言行對新兵日後的軍旅生涯有很強的影響力和感召力,尤其在於如何把1個老百姓在短時間內蛻變成可以上戰場的戰士,絕對服從命令,嚴守紀律,這是當班長的最基本責任。另班長也必須以身作則,班兵才做得到;也就是說,有什麼樣的班長,就有什麼樣的班兵,故「教育班長」的角色非常重要,美軍更將「教育班長」視為榮譽職,未來升遷優先考核派用。

(二)嗣據本院實地走訪新訓中心訪談官兵表示:「新兵訓練最難的是『內部管理』,要把他們心境『由民轉兵』,其實很不容易。對於入伍的新兵而言,好的教育班長他一輩子都會永遠記得。目前接訓幹部人力吃緊,1個班長要照顧10幾個兵,新兵休假幹部還要擔心野遊、酒駕,壓力都非常大。由於義務役期從1年改為4個月後,一下子役男訓練大塞車,為解決滯徵問題及新訓負擔,國防部決定未來陸續成立5個新訓基幹旅,希望真正解決部隊問題。其實士官教育班長是單位的寶,他們的升遷管道很少,幾乎一輩子軍中職涯都在新訓旅,若要仿效美軍榮譽職的『教育班長』制度(升遷優先考核派用),著實不容易。新訓中心的教育班長既然這麼重要,但不是戰鬥常備部隊,所以沒有5千元的戰鬥加給;另教育班長的主要來源是單位自選自用,既是長留久用,部隊經驗就比較少一點,限制他們未來交流出去,除非他們一直待在新訓中心發展。未來如何精進教育班長的養成教育及提升他們的待遇和榮譽感,這是正確的方向。新兵去看病,一定是班長帶著去;要打電話回家,也是班長拿手機給他打,班長就是他的師傅、mentor;感情兵變也是傾訴的對象,自殺防救的第一線守門人,也是班長」。由上可見「教育班長」對於新兵影響的重要性,此外據本院訪談受訓新兵瞭解,教育班長等幹部對於渠等均能妥善照顧。

(三)綜上,軍隊分為軍官、士官及士兵三大體系,而士官是單位推動工作關鍵。新訓中心士官教育班長是新兵由民轉兵過程中最關鍵重要的靈魂人物,但據本院訪查瞭解渠等須承擔不小的管理壓力及辛苦,福利待遇卻不比戰鬥部隊;而教育班長主要來源是單位自選自用、長留久用,部隊經驗較少,恐影響其升遷發展,故未來如何精進教育班長的養成教育及提升他們的待遇和榮譽感,請國防部通盤檢討精進,以培養國軍優秀骨幹。

六、兩性平權為世界潮流,基於兩性工作平權,國防部在維護部隊戰力的前提下,已逐步提高國軍女性官兵比率,以招募更多優秀女性官士兵。由於社會環境變遷,接受自我挑戰的意識升高,部分女性體能不輸男性,為了證明自身工作能力,同時展現愛國情操,使得女性從軍意願高於以往,且願意接受挑戰,只希望在工作職場上獲得與男性平等對待之機會。現軍中女性日漸增加,其中不乏已有擔任艦長、中隊長、連長、飛行員、女蛙人者,其既抱著熱忱希望而來,有關其未來升遷發展及歷練機會,國防部允應與男性同等重視並完整妥善規劃,切勿停留在以往傳統性別觀念,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

(一)憲法第7條、第15條、第152條及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嗣為保障兩性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於91年1月16日制定公布「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97年1月16日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二)近據媒體報導,依據國防部最新統計,女性官士兵占國軍比率為15.6%。其中空軍18.4%、陸軍14.2%、海軍13.9%。95年國軍首度招募志願役女性士兵,102年國軍女性官士兵比僅7.6%,今年成長到15.6%,創史上最高,人數逾2萬6,000人。根據國防部統計,女性軍官、士官、士兵比率分別為14.7%、16.7%、14.5%。女性上校以上占4.9%,其中有2位少將。95年國軍首度招募女性士兵,原本只打算招募1個連,結果反應出奇好,最後擴編到1個營,共招募604名女兵。女性占國軍比率原訂有8%上限,其後一直放寬,而美國與法國女性官兵人數都超過14%。我國女性官兵雖占15.6%,若依國軍將官員額逾300人比例分配,至少得有45位女將軍,目前僅有2位女少將,占比不到1%。

(三)本院此次訪查新訓中心過程,亦有女性志願役士兵與男性一同接受新兵入伍訓練,接受嚴格考驗,經與之座談瞭解目前訓練概況略以:「1.新兵鑑測項目與男性新兵略有差異,建議可以依據前幾屆結訓學姊之鑑測平均成績進行分析,以作為調整分數之參考依據,亦可以逐步提升體能訓練要求。2.肯定新訓中心相當重視新兵入伍之身心調適,也有安排輔導資源及申訴管道。3.如能運用現代化健身設施搭配體能訓練,效果可能會更好。4.志願役女性官兵有一半為原住民,認為職業軍人是不錯的選擇,建議多推廣優秀女性官兵入校宣導」。另據本院與女性軍士官代表座談意見略以:「1.很羨慕現在的女性有多元選擇,現在對於女權的重視,已有進步。2.我們女生自己心裏不要自我設限只能做什麼職務,心態要調整,不應與男性有太大的差別。3.除測驗合格標準與男性不同外,其餘在訓練過程與男性相同,只要堅持下去,女性也可以達到目標。4.不要因為我是女性而特別協助,應該平行歷練,我如果可以達到比別人更高的標準,長官就會看到我,有機會向上發展」。

(四)綜上,兩性平權為世界潮流,基於兩性工作平權,國防部在維護部隊戰力的前提下,已逐步提高國軍女性官兵比率,以招募更多優秀女性官士兵。由於社會環境變遷,接受自我挑戰的意識升高,且部分女性體能不輸男性,為了證明自身工作能力,同時展現愛國情操,使得女性從軍意願高於以往,且願意接受挑戰,只希望在工作職場上獲得與男性平等對待之機會。現軍中女性日漸增加,其中不乏已有擔任艦長、中隊長、連長、飛行員、女蛙人者,其既抱著熱忱希望而來,有關其未來升遷發展及歷練機會,國防部允應與男性同等重視並完整妥善規劃,切勿停留在以往傳統性別觀念,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

調查委員:

賴鼎銘

浦忠成

葉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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