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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天審查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賦予行政院編列2400億元特別預算。圖為採購項目之一雄三飛彈。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聞眼
抗中保台
真是好「生意」

2021-11-24 03:35 聯合報 / 本報記者洪哲政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在爭議聲中三讀,蔡政府舉債破表,再投入兩千四百億元專款專用的特別預算採購國造軍備。朝野昨日攻防中,始終不敢直言此案根源,關鍵在於美國強勢「指導」,介入建軍,才造成預算溢出,而被迫須以特別預算因應。全案是資源分配合理性的爭議,而非支持戰備與否問題。

這項採購特別條例所涉特別預算案,八項中有高達五項是原來的年度預算中的持續案,包括海軍高效能艦艇、岸置雄三反艦飛彈系統、天弓三型飛彈量產案、劍翔無人機量產與陸射劍二防空飛彈。這些都是國防部「五年建軍計畫」中發展的項目,有完整規畫期程。

檢視明年度國防預算案,不在表定「預期中」的軍購預算,就有包括海軍對美採購八百餘億元的岸置魚叉反艦飛彈系統,以及空軍編列四百七十億元「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其中卻有美方尚未公布的彈種,都是去年蔡政府藉由對美政治協商突然「闖入」的軍購案。此外,因應美方高度關切我後備戰力,國防部也另編近百億元後備部隊裝備補充案,計畫逐年推動。

這麼多美方因應美中對峙情勢,「督促」台灣必須「強化」的軍購突然「擠入」,國防部必須以公開預算表達立場下,年度預算自然無法負荷消化。由時間序檢視,我國顯然也曾試圖排除,一百套魚叉飛彈原本是先採購卅二套,其餘視陣地與人力再行決定,豈料美國強勢要求一次購足,「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也在此時浮上檯面。

蔡政府就任之初,即自許「國防自主」,聲言推動國艦國造、國機國造;只是,蔡政府以部分關鍵軍備難以取得為由,擺脫政府採購法監督,以立院優勢將「限制性招標」彈性運用到最大,也引發在野黨極大疑慮。從軍售角度,「抗中保台」是件好生意,但如此的軍購資源分配,能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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