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下面是全世界規範最多的軍隊:美國陸軍的指揮官用陸戰法規手冊,裡面第二章的「敵對行為」,白紙黑字說出了下面的「大實話」
1.
The principle of distinction does not guarantee the safety of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or civilian objects.
The risk of injury to civilians or damage to civilian objects increases if either are intermingled with military objectives, whether unintentionally or intentionally.
區別(軍民)的原則,並不保證民眾或民間目標的安全:民眾受傷與民間目標受損的風險,將會隨著他們無意或有意地與軍事目標交錯而增加
Certain classes of persons are military objectives and may be made the object of attack. These classes
of persons include: combatants, such as personnel in military ground, air, and naval units, or unprivileged
belligerents, provided they are not hors de combat; and civilians taking a direct part in hostilities.
特定類別的人是軍事目標,而可能成為攻擊對象:裡面第三項,就是「直接參與敵對行動」的平民
2.
所以當蠢蛋們執著要在「戰爭中多做點甚麼」,甚至壞蛋們告訴你「民眾在戰爭期間的支援,決定一個國家的抵抗能力」時,牠們沒有也不會告訴你的是,你會成為軍事目標,即使你的假想敵是更受規範的美軍亦然
因為牠們要用你甚至是你家人的血與淚,來彌補牠們在承平時期對政府軍隊事務落後的蓄意放縱,來彌補開戰之前任由政府不與強敵對話的殘酷後果,甚至要用你家人的血與淚,去換牠們自以為有用的國際奧援與譴責
3.
如果你像林覺民烈士一樣,自知必死而去協助軍隊或加入抵抗,我會很尊重你這種自發的高貴行為;但如果你是被蠢蛋或壞蛋洗腦,認為「反正我是平民,沒拿槍,敵軍不會把我怎樣」,那可能下一秒後你就會在地獄問閻羅王「我怎麼會在這裡?」「阿不是說不打平民?」
基於民主國家應該以民為主,人命關天,因此任何人鼓吹民眾戰時該如何作為時,應該要講清楚利害,然後讓百姓自己做決定,而不是以花言巧語拐他們當砲灰
4.
最後是多維對敘利亞內戰的報導:有些醫院(這是所有武裝衝突法或地面戰爭公約等條文裡,最不該遭到襲擊的地點)連對聯合國回報座標,然後分享給交戰雙方之後,結果還是受到俄羅斯支援的政府軍,以及反政府勢力的交相攻擊,後來他們乾脆不回報座標!
你看不夠的,可以用syria civil war hospitals attacked當關鍵字,找更多消息出來,看我有沒有唬爛
因為我不是半路出家來蹭戰爭的,更不會搞募資騙你們的錢,洗你們的腦,再送你們去死,所以我不會講討你們喜歡的話,而是有根據的大實話
我覺得自己這樣才是尊重你們:把你們視為能夠思辨的個體,而不是供我搖錢的盤子
上文承蒙 Casey Chao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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