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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龍闖天關》劇照(圖片取自網路)

中國在春秋時代就有戶籍制度 
為什麼直到民國才有身分證?

2022年12月18日23:16 上報  江隱龍 

為什麼古代誕生了符牌、傳信這種類似於身分證的證件,卻沒有孕育出身分證制度呢?這個問題可以在古代戶籍制度的發展歷程中找到答案。

早在春秋時期,晉國「損其戶數」,楚國「乃大戶」,秦國「為戶籍」,這一系列戶籍制度都是為了預防人口流失而設立;而為了讓社會達到「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的超穩定狀態,各國又將戶籍制度與土地、賦稅制度相結合,費盡心力地將人口捆綁在自己的國境之內。楚國的戶籍冊詳細記錄了居住者的居住地與身分,宋國的戶籍冊配有相應的地圖,秦國更是將人口打造成「納稅人」的同時,達到「國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於上,生者著,死者削」的精細程序。

可以看出,在古代君主眼中,人口只是活動的「財產」,統治者並不希望這一「財產」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希望其和土地一樣便於計算、管理和利用。這種視角下,戶籍制度只是朝廷管控人口的工具,與公民權利毫無關係。秦朝自商鞅變法後,戶籍制度愈加嚴格,每個人的戶籍資訊中,甚至附有畫師所畫的「照身貼」。人口遷移時不辦理「更籍」手續即為「闌亡」,而「捕闌亡者」有賞——這之間的故事與大航海時代美洲賞金獵人與逃亡奴隸之間的關係頗有幾分相似。

當然,囿於技術所限,看似嚴密的戶籍制度之下常有漏網之魚,比如主持變法的商鞅,遭受通緝之後便成功逃到魏國;秦朝建立後,亡命於江湖之人更不計其數,不然張良刺殺秦始皇未遂後,又怎能成為「漢三傑」之一呢?

當人口成為「財產」,三六九等的劃分自然不可避免。秦國的戶籍政策已有「宗室籍」、「爵籍」等高階戶籍,以區別於民籍;西漢《戶律》在將民籍整編為「編戶齊民」的基礎上,進一步按資產劃分成「小家」、「大家」、「高貲富人」等,人口本身的「財產」屬性進一步得到強化。

自秦、漢至隋、唐,中國歷代的戶籍政策勾連著人口、土地與賦稅,自然不可能出現公民權的「溫床」。唐朝之後,隨著「兩稅法」的實施,稅收漸漸從以人口為核心轉為以資產為核心,朝廷對人口的管控才漸漸放鬆。其後經過明朝的「一條鞭法」、清朝的「攤丁入畝」層層推進,戶籍政策與賦稅制度漸行漸遠,人口的流動由此擺脫土地的束縛。只有當戶籍政策不再成為朝廷管控人口的工具時,做為公民權標誌的身分證制度才有可能逐漸孕育出來。古代只有符牌與傳信,卻沒有孕育出身分證制度,其原因也在於此。

按照明、清兩朝的發展趨勢,身分證制度很可能在人口與土地、賦稅脫鉤的前提下逐漸發展出來。只可惜這一歷史進程終於碰撞上「歐風美雨」,清末真正意義上的戶籍法,最終還是在「失土地、失人民」這種「國之大患」的背景下突然建立的。

宣統元年(一九○九年),清朝頒布了《大清國籍條例》;後又以「憲政之進行無不以戶籍為根據」為由,「參考東西各國之良規」制定了《戶籍法》。當時的中國已淪為半殖民地,洋人的地位高於華人,一些中國商人為了免受官府勒索欺壓,紛紛加入外籍以尋求庇護。這部《戶籍法》的背後,滿載著一個沒落王朝的血與淚。

清朝旋即滅亡,這部《戶籍法》未來得及實施,但它在中國法制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視:在此之前,歷朝的戶籍制度都只是朝廷管控人口的工具;在此之後,戶籍制度漸漸成為公民權的象徵,終於在民國時期孕育出真正意義上的身分證制度。當然,民國歷史幾乎就是一部戰爭史,其戶籍制度與身分證制度不免被打上明顯的戰時烙印,日本侵華期間所扶植的日偽政權甚至確立了「分民、匪為兩線」的身分證制度,一系列如良民證、歸鄉證、通行證的「類身分證」湧現,成為另一個故事。

任何制度的建立都非朝夕之功。身分證雖然輕巧,它卻承載著中國幾千年的戶籍發展史,以及東西文化碰撞時那一段斑駁破碎的歷史。

*本文摘自《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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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罪與罰,誰說了算?:從古文物看見歷代律法的模樣

內容簡介

  聖旨到、免死金牌、尚方寶劍、鳴冤擊鼓、高懸明鏡……

  現代戲劇裡常出現的「道具」,究竟是什麼真實模樣?在歷代法律制度中扮演什麼角色?

  玉璽、婚書、鳩杖、獬豸、官帽、補服、匭函、節鉞……

  古代法律制度中,這些器物代表什麼意義?具有何種規範效力? 

  嚴肅的法條、冷峻的判決及漫長的法制史似乎都缺乏一種人間煙火的氣息。幸好,千百年歲月積澱中,留下了無數珍貴的法律器物,從它們身上,我們能感受到法律的剛性與威嚴,亦能體會到法律的溫暖與博愛。 

  蒐羅中國歷史上極具代表性的二十件法律器物,用生動的文字及精美的古文物圖像打造一座「律法博物館」,以四大特展「帝王的權杖」、「廟堂的符號」、「律法的線條」、「獄讞的規矩」形式,分別介紹諸如聖旨、丹書鐵券、節鉞、尚方劍、銅匭、登聞鼓、婚書等律法文物,深入淺出地講述歷朝法律史的變遷,讓我們得以盡識法律存在於世間的意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江隱龍 

  「寫作型」法律人

  《法制日報》、《法治週末》、《檢察日報》法律專欄特約作者

  《文匯報》、《解放日報‧上海觀察》文化專欄特約作者

  《澎湃新聞‧私家歷史》歷史專欄作者 

  頭條號「切割地球」點擊量破一億,最高單篇問答點擊量近一千萬,「十萬+」文章、問答百餘篇,被評為「年度文化號」,入選「千人萬元計畫」及「青雲計畫」 

  「法律型」創作者

  先後任案件承辦人、刑事司法人工智慧輔助系統研究者、商事地方性法規立法參與者 

目錄

推薦序》以法制器物為嚮導,走入法律史的時光隧道 陳俊強 

特展一 帝王的權杖
 

聖旨的面孔》大眾視野裡的「皇帝詔曰」

「前聖旨時代」:君命文書的漫長演進

大眾文化視野裡的「聖旨」含義重塑

「天下第一公文」的面子與裡子

 

玉璽漂流記》天命權力證書的起與落

玉璽的奇幻漂流

玉璽的封神之路

走下神壇的玉璽

 

丹書鐵券錄》免死金牌或是催命符

國以永存:漢朝君臣的剖符作誓

臣反賜券:懷柔之心與強藩悍將

血色承襲:有名無實的免死金牌

 

尚方斬馬劍》兵禮律法的三重身分

朱雲:尚方斬馬劍的緣起

專殺: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明亡:曇花一現的尚方劍制度

 

節鉞的面孔》君權與軍權的博弈

先秦之節:功能齊備的文書

漢晉之節:日漸衰微的君權

隋唐之節:兵符與節的終結

 

特展二 廟堂的符號

 

當年笏滿床》一枚禮器的三個側影

廟堂裡的朝位班序

法壇上的朝禮尊神

書本中的逸聞趣事

 

官帽的潮流》冠冕、襆頭與烏紗帽

從冠冕到黎民

從幅巾到襆頭

集大成的烏紗帽

 

文禽與武獸》官員補服裡的尊卑有序

所以辨貴賤,定名分

禽以文彩,獸以猛鷙

即取其文,亦何必僅沿其式

 

女皇的匣子》銅匭裡的盛唐直訴制度

打給女皇的小報告

匭函的前世今生

直訴制度知多少

 

鳴冤登聞鼓》天子腳下的言諫與申訴

登聞鼓的「史前」歲月

從言諫到申訴的變遷

擊鼓鳴冤的文化印記

 

特展三 律法的線條

 

婚書禮法志》並不浪漫的婚姻契約論

六禮:宗法制中的婚書之源

秦至唐:禮制與法治的合流

宋至清:當婚書成為格式合同

 

古代身分證》符牌、傳信與戶籍制度

符牌:我們都是有身分的人

傳信:要想從這過,留下傳信來

戶籍:民不遷,農不移,要啥身分證

 

杖首鳩不語》一柄手杖背後的尊老史

從「鷹化為鳩」到「三老五更」

漢朝王杖制度的起與落

清朝集大成的尊老制度

 

夜半聽更鼓》宵禁裡的時間小夜曲

時間刻度:辰刻更點與晝夜

隔離夜色:「冬冬」聲裡的宵禁

更鼓譙樓:跨越時代的「小夜曲」

 

饕餮科舉宴》從鄉飲酒禮到瓊林宴

鄉飲酒禮:尚齒與賓賢

曲江宴:盛唐的一春宴會

瓊林宴:兩宋的天子門生

 

特展四 獄讞的規矩

 

亻朕匜的肚子》人類最古老的法律「萌獸」

這個「萌獸」很厲害

「萌獸」肚裡有什麼料

亻朕匜背後的時代命題

 

獬豸的決疑》並不存在的東方神判

中國神仙體系中的異類

一起發生在齊國的訴訟案

中國的獬豸與歐洲的神判法

 

明鏡自高懸》一塊匾額的多重解讀

宗教之鏡:儒釋道的三面鏡

文學之鏡:傳奇裡的絕世寶鏡

法律之鏡:秦鏡高懸與虛堂懸鏡

 

衙門器物考》廟堂與江湖的兩張面孔

從戒石坊到肅靜牌:朝廷眼中的親民

從驚堂木到殺威棒:說書人眼中的官威

從令簽到犯由牌:廟堂與江湖的合流

 

甘遵生死狀》法內法外的生死文書

最接地氣的百姓上行文

種類繁多的承諾書

真真假假的生死甘結

內容連載

聖旨的面孔》大眾視野裡的「皇帝詔曰」
 
歷史劇中,沒有什麼是一道聖旨不能擺平的,如果不行,那就兩道。玩笑歸玩笑,但在螢幕上,的確沒有什麼比聖旨更能代表皇權了:一聲「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無論朝臣還是百姓都必須層層疊疊地跪拜,待宣旨太監念完「欽此」二字後,再用洪亮的聲音高喊一聲「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時代,代表皇帝旨意的聖旨的確能發揮「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的作用,不過從法律角度來看,聖旨就是一份再正常不過的下行公文,將皇帝的命令傳達給特定的受眾罷了。聖旨既不神祕也不神聖,細品之下還有一絲「文山會海」的案牘氣,而至於其內容,放在當今的語境下,大致可以翻譯成「○○皇帝關於○○一事的通知」吧……
 
做為皇權在民間最常見的代表符號,聖旨一向是歷史劇的常客。鏡頭往往是這樣推開的:衣著華麗、表情嚴肅的宦官勒馬而立,風塵僕僕地緩緩打開一卷明黃色綢緞,用略顯尖銳的聲調莊嚴地念著「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眼前的臣工百姓層層疊疊跪拜,只待「欽此」二字念畢,齊聲高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這些故事場景中,聖旨常扮演「扭轉乾坤」的角色,做為王朝最強大的力量給予佞臣貪官致命一擊。這的確很符合人們對明君的期望以及對封建王權的想像,然而事實上,聖旨與尚方寶劍、龍頭鍘一樣,其大眾文化形象早已與歷史原型相去甚遠。做為中國封建王朝級別最高的「公文」,聖旨背後雖然也有如「故劍情深」般的浪漫故事,但做為君主命令下達的日常路徑,它所折射的畢竟是朝廷運轉機制的普通側面之一,而非大眾文化或是影劇中精心構建的傳說。
當然,這並不代表聖旨沒有屬於它的傳奇。
 
「前聖旨時代」:君命文書的漫長演進
 
通俗而言,聖旨相對正規的稱呼為「詔令」或「詔書」,可以理解為君主向臣民發布的下行文書,亦即君命文書。聖旨的歷史可回溯至宋元時期,詔書的歷史可回溯至秦朝時期,而君命文書的概念則更為源遠流長,早在皇帝這一「職業」誕生之前就已經出現了。

《尚書》中的文體大致分為「典、謨、訓、誥、誓、命」六種,其中誥為君主的告諭,誓為起兵命誓師文,命為君主的命令,雖然這些尚不是規範文類的名稱,但可視為君命文書的雛形。三代以降,不乏誥誓命的名篇:《尚書》中所謂「典謨訓誥」,特指〈堯典〉、〈大禹謨〉、〈湯誥〉、〈伊訓〉四篇,其中〈湯誥》即在此列。此外,如成湯興兵討伐夏桀時作的〈湯誓〉,周成王姬誦駕崩前下達的〈顧命〉等,均對後世君命文書的正式形成有很大影響。
 
清朝姚鼐《古文辭類纂》總結道:「詔令類者,原於《尚書》之誓、誥。周之衰也,文誥猶存,昭王制,肅強侯,所以悅人心而勝於三軍之眾,猶有賴焉。」在姚鼐眼中,雖然周朝已經隕落,但文誥依然以其「昭王制,肅強侯」的獨特魅力在王朝更迭中流傳於後世。至春秋戰國時期,國君發布命令的文書被稱為令、命,這是君命文書得名之始。秦朝統一後,在「天子自稱曰朕」的同時改命為制,令為詔,君命文書從此有了法定名稱。
 
但秦始皇嬴政所用的「詔」字並非首創。周文王姬昌曾下達〈詔牧〉、〈詔太子發〉,前者主要內容為鼓勵農耕,類似後世的勸農詔;而後者則是對周武王姬發的教育和訓導。後世有學者將這兩份「詔」視為詔書的濫觴。從君命文書「自覺性」的角度來看,〈詔牧〉、〈詔太子發〉雖有詔之名,但未如秦朝一樣強調其專屬性與至高性,故「詔起秦時」一說並非完全基於詔書之名,更在於詔書之實。
 
漢承秦制,繼續沿用制、詔,又增加策、戒兩種,由此形成了君命文書的四大種類,如《後漢書‧光武帝紀》注云:「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其中冊封罷免諸侯王及三公、回覆臣僚均用策,東漢末年將冊封罷免諸侯王及三公的文書改為冊;戒也可稱為誡、戒書、戒敕等,用於告誡地方官員。
 
漢朝的君命文書制度經歷三國、兩晉、南北朝一直延續,直到隋朝依然以制、詔、冊、敕為四品,這裡的敕即戒敕的省文。制用於制定法律政策,詔用於發布重要政令,冊用於冊封王公貴族,敕用於處理日常政務——這一分工中,不難看出詔的皇權色彩已經相對厚重。

唐朝承襲隋制之餘,又增加誥、御劄、榜等,詔書依然用於發布重要政令。唐朝向全國臣民發布的詔令要求各地方出榜張掛,故又稱為榜,宋承唐制,稱為敕榜。金、元兩朝在唐、宋舊制的基礎上又大有增設,其中金朝皇帝發布的君命文書種類繁多,有詔、制、冊、敕、諭、誥、令、旨、宣、祝文、祭文、鐵券文等。元朝,「聖旨」的名稱終於正式出現。
 
元朝《經世大典‧序錄》記載:「古者典、謨、訓、誥、誓、命之文,或出於一時帝王之言,或出於史臣之所修潤,其來尚矣。國朝以國語訓敕者,曰聖旨;史臣代言者,曰詔書。」
 
《經世大典》僅存〈序錄〉,之後列著的君命文書已不可考,但從〈序錄〉的隻言片語可以清晰得知,元朝的聖旨以蒙古文記錄,詔書則由翰林國史院用漢文起草代皇帝言。後世有學者以文法區分元朝的聖旨與詔書:其中白話者為聖旨,文言者為詔書。這倒也情有可原:聖旨初稿以蒙古文書寫,譯成漢文後並不求語句典雅;而詔書本為漢族官員書寫,落筆自然古韻森森。
 
以元朝的視角來看,聖旨即「白話詔書」,詔書即「文言聖旨」——元朝統治者當然不會想到,這樣一個少了風雅莊重的「俗稱」,居然會成為後人眼中皇權最具標識性的符號。
 
大眾文化視野裡的「聖旨」含義重塑
 
經過從三代到元朝二十餘個王朝的承襲,「聖旨」終於陰錯陽差地在元朝正式登上歷史舞臺。元朝因蒙古文與漢文難以兼顧,遂將詔書與聖旨二分;明朝做為漢族統治的王朝無須做此區分,而清朝君命文書以滿文和漢文合璧書寫,故以「聖旨」一詞特指「白話詔書」在明、清兩朝已經沒有實際意義。聖旨依然存在,只是在歲月流逝中具有了新的含義。
 
明、清兩朝的君命文書在繼承前朝各文體的基礎上又有所創設,其種類趨於大成,大致分為制、詔、冊、誥、誥命、敕、敕書、敕命、聖旨、諭旨等,其中聖旨指皇帝未經擬稿,直接命太監各衙門傳達的君命——這「口頭詔書」的功能在清朝漸漸被諭旨類文書取代。
 
除聖旨與諭旨外,制用於宣布祭祀天地、立太子等重大禮節性活動;詔一般用於向天下臣民發布重大事項;冊、誥命、敕命用於覃恩封贈,其中王公貴族用冊,五品及以上官員用誥命,六品及以下官員用敕命;誥用於頒布皇太后遺命;敕用於指揮日常政務;敕書用於標明地方官員的權力與職責。

民間流傳的明朝君命文書大多是以「奉天承運皇帝敕曰」為開頭的敕命。如前所述,敕命用於六品及以下官員的覃恩封贈,這些文書授予受封者後通常被妥善保管,敕命上的文字甚至會被刻碑以作紀念,故敕命雖然未必是君命文書中最重要的文體,但距離民間最近,自然最容易被尋常百姓所知。
 
君命文書在清朝又有了極具特色的演進,便是上諭的出現。上諭主要用於發布日常政令,雍正之前通常由內閣大學士或南書房的侍臣撰擬,軍機處設立後由軍機處大臣、軍機章京撰擬。上諭又稱諭旨,可細分為諭與旨,其中皇帝主動下達者為諭,應大臣奏請而發布者為旨,若這種旨需要宣示中外,則被歸入諭的範圍。
 
上諭又可細分為朱諭、明發上諭與廷寄。朱諭由皇帝親自執筆或由內閣大學士起草並經皇帝審改;明發上諭由內閣公開擬發,通常會傳達至各地,與宋朝敕榜相似;廷寄則是密旨,其內容不得公開,由軍機處密封後經兵部捷報處飛馬速遞至承接者親啟,故存世極少,殊為珍貴。
 
經過十幾個朝代的發展,君命文書在明、清時期早非漢朝「策制詔戒」四種文體所能涵蓋,其複雜程度就連官員都未必能盡知,更何況百姓。如《明會典》所載:「朝廷頒命四方,有詔書,有赦書,有敕符、丹符,有制諭、手詔。」而清朝編纂《明史‧職官志》所載「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諭,曰書,曰符,曰令,曰檄」一句,便將明朝常用的敕遺漏。雖兩種古籍不能簡單對比,但也體現了君命文書種類的多樣化。
 
更進一步地說,歷代王朝對君命文書雖多有微調,但所用名稱不外乎詔、誥、制、冊、敕等,一種文體在此朝為一含義,在彼朝又變成另一含義,其變化多端不亞於各朝官職。與此同時,聖旨做為正式的君命文書,其歷史相對較短,故而民間所謂的聖旨均無法定義為元朝的「白話詔書」或是明朝的「口頭詔書」,而更適合認定為皇帝或以皇帝名義頒發的各類君命文書的總稱。唯有將通俗意義上的聖旨視為君命文書整體的代名詞,才能涵蓋自三代——至少是自秦朝以降的各種「聖旨類文書」。

「天下第一公文」的面子與裡子
 
無論聖旨的歷史在後世引發多少誤讀,但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就是聖旨「天下第一公文」的地位不容置疑,這種尊榮直接體現到聖旨的形制上。
 
清朝聖旨多為朝廷監製,江寧織造府製成。以最常見的誥命和敕命為例,誥命有三色、五色、七色之分,文以「奉天誥命」為始;敕命用純白綾織成,文以「奉天敕命」為始。誥命、敕命均為卷軸式,以升降龍盤繞,內容以漢文和滿文合璧書寫。聖旨圖案、材質以受封者地位不同而有所區別:一品以下官員不分文武均為祥雲錦面;一品文官誥命圖案為鶴錦面,武官為獅錦面,俱用玉軸;二品用黑犀牛角軸;三品用貼金軸;四品及以下用黑牛角軸。
 
與元朝聖旨用蒙古文、詔書用漢文不同,清朝聖旨兼用滿文和漢文,其中漢文行款從右向左,滿文行款從左向右,合於中幅書寫日期。誥命、敕命均由翰林院撰擬,經內閣大學士奏定後,再按品級填發,由庶起士書寫。若遇襲封,每襲一次都要在原給的誥命、敕命之後增寫。
 
誥命、敕命承載著浩蕩皇恩,受封者與襲封者自然會妥善保管。事實上,清朝針對聖旨的保管制定了嚴格的規定:受封人務必小心珍藏,如偶遇水、火、盜毀失者,經申請覆議,尚准許重新補給。若因收藏保管不善,導致蟲蛀、損傷或潮溼破壞汙染者,便要罰俸六個月;若是直接丟失或家道中落將聖旨典當,被發現則革去官職。在嚴苛的律令下,受封人自然不敢大意。
 
如果將聖旨的形制視為其「面子」,聖旨的內容就是「裡子」。大多數君命文書的內容與形式都相當固定,誥命、敕命更是典型的公牘文體,故雖多出於才子之手,但其創作餘地非常有限。從明、清兩朝的誥命、敕命來看,其字體均為端莊的館閣體,幾近於印刷,行文精悍洗練。
 
詔書涉及的內容相對駁雜,故而能給書寫者較大的創作空間。從宏觀的歷史視角來看,能夠大致品味出「天下第一公文」的文風演變過程。自秦漢以降,詔書大體沿著從散體轉向駢體、從古樸轉向雅麗的方向發展。漢朝詔書多以散體行文;崇尚駢儷的六朝,詔書的文風漸漸變得「錯彩鏤金」;而唐、宋兩朝駢散相間,各有其趣。從這個角度來看,詔書的文風與王朝的氣質相互呼應,如漢朝詔書的雍容不迫、宋朝詔書的巧不傷雅,均為後人所稱道。

詔書文風的演化自然有文人雅士斟酌評判,但聖旨中最有名的章句,勢必要數「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開場白」。那麼,這八個字又是怎麼來的呢?
 
其實詔書的開頭語自古並無定制,魏晉南北朝時期多以「應天順時,受茲明命」開頭。唐朝詔書一般由門下省審核頒發,故多以「門下」開頭,也有用「朕紹膺駿命」或「朕膺昊天之眷命」等句。直到元朝時,聖旨(此指白話聖旨)的開頭變成了「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皇帝聖旨」。
 
元朝聖旨以蒙古文為藍本,「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皇帝聖旨」這幾個字就是翻譯成漢文時的「傑作」。做為君命文書的開頭語,這樣的文字顯然不雅,於是在漢人的潤色下漸漸被譯成「上天眷命,皇帝聖旨」八個字。元朝徐元瑞《吏學指南‧發端》更有解釋:「欽惟聖朝,受天明命,肇造區夏,故曰上天眷命。詔敕之首,表而出之。」
 
明朝承襲元制,但明太祖朱元璋不滿「上天眷命」四字的張揚,改為「奉天承運」。如《明太祖實錄》所載:「上以元時詔書首語必曰『上天眷命』,其意謂天之眷佑人君,故能若此,未盡謙卑奉順之意,命易為『奉天承運』。庶見人主奉若天命,言動皆奉天而行,非敢自專也。」
 
朱元璋之語是托詞還是真意已不得而知,不過「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斷句卻在後世引發了爭議。究竟是該讀「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還是「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呢?從歷史上來看,「詔曰」二字自漢朝以降便出現於君命文書之中,而明朝皇帝又有「奉天承運皇帝」之稱,故而採用「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一說有其邏輯。然而,明朝承襲元制,元朝聖旨的開頭語正是「上天眷命,皇帝聖旨」——朱元璋親自將「上天眷命」改為「奉天承運」,故而採用「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一說亦符合語境。因此,這一爭議孰對孰錯,還需要研究更多史料方能解答……
 
聖旨在大眾文化中是古代皇權最直接的象徵物,故而其定義只能從大眾文化的角度進行重塑。中國歷史悠久,王朝更迭頻繁,君命文書的文體與定義過於複雜,將聖旨做為大眾文化意義上君命文書的代名詞,未嘗不是一個取巧的方式。如何劃分嚴肅歷史與大眾文化的界限?聖旨在此出了一道難題。不過,這一切並不影響有心人去探索追尋聖旨背後林林總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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