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
笨蛋!
問題出在政府沒對民眾講真話
張競
中華民國榮民,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著述文稿課題廣泛,獲得讀者極多迴響。
國民黨立委參選人游淑慧(左起)、徐巧芯、張斯綱6日揭露台美視訊密件談參,指政府開放萊豬、福食進口,仍無法參與IPEF。圖/國民黨提供
選戰逐漸升溫,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徐巧芯在中國國民黨黨部召開記者會,公布政府向美方爭取參與「印太經濟架構」(IPEF: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for Prosperity)談判內容機密文件,並依據其內容,戳穿綠營外交談判團隊真實面貌,並將批評矛頭直指當時擔任駐美代表蕭美琴之工作表現,並嚴辭批評政府未對台灣鄉親說明對美外交真實狀況。
面對此等訊息曝光,政府主管機關低調回應,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是表示:「若有涉及刑責,檢察機關會在達到自動檢舉標準,或是有人提告時據以偵辦,不是等人家來告才去查」。反而是賴清德陣營立即氣急敗壞大張旗鼓,掛出「國民黨為自身政治利益洩漏國家機密」招牌,以總統競選陣營規格與陣仗迎戰立委參選人徐巧芯,顯然是姿態狼狽手腳慌亂,搞到意外拉抬對手聲勢與身分地步。
說實在話,讀者若是查閱政治人物公布政府外洩機密文件過往紀錄,不論當事者屬於任何政黨,或在公布時是執政黨抑或是在野黨,從未因此而受到追訴而定罪。特別是當政治人物若未依法負有持有與保管機密義務,公布業已對外洩漏之機密資訊,其實在法律實務上,確實是根本無法提出控訴將其定罪。
綠營執政經常無視《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第2款:「核定國家機密,不得基於下列目的為之:
一、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
二、為限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
三、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構)之不名譽行為。
四、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
將諸多飽受社會爭議,並且可能曝露政治人物不法與不名譽行為資訊,以不合常情程序核定為機密,並限定保密期限到達讓民眾覺得不可思議程度。
說實在話,要是徐巧芯所公布機密文件內容,能夠完全符合台灣鄉親對於該項外交談判基本認知,基本上就不會存在任何新聞價值,更不會引發綠營如此強烈回應。從綠營高舉指控洩漏國家機密大旗,並祭出可能透過法律追訴將其封口,其實不但證明該文件真實性,更招認出政府沒對民眾講真話。
說實在話,徐巧芯所公布文件所顯現內容,基本上是美方對於我談判代表所提要求,在回應時所表達立場與態度;美方政策早就對外公布,台灣民眾亦早就透過媒體報導理解其底線,而且我國被排除在「印太經濟架構」早就木已成舟,說實在話,毫無任何機密價值可言。
但問題是出現在政府當時對台灣鄉親所聲稱,對美方要求進口肉品有所讓步,將有助於我國參與該項國際經貿協議。對照該機密文件內容,原來政府老早就已獲知美方立場,但卻未對台灣社會說明完整真相,最後對於美國做出多項讓步,但卻在經貿外交談判上毫無所獲。徐巧芯戳破綠營執政矇騙台灣鄉親,不僅讓綠營顏面掃地惱羞成怒,更讓其感受到政治票房將受影響危機感。
所以賴清德競選陣營會出面對此事窮追猛打,並且扣上諸多政治指控帽子;但其發言人趙怡翔卻是超級外行到達口不擇言地步,甚至是變成助長徐巧芯聲勢,加碼跟進爆料,說出該文件「是『涉外工作聯繫通報表』,並非會議紀錄,通報表主要目的是使政府機關面對貿易談判、其他外交會談時,能一致口徑,以一致立場爭取最佳國家利益,而非記載對方完整回應。」
這種解釋真是治絲益棼愈講愈糟;
首先是對外經貿談判,基本上除主管單位談判代表外,所有相關部會與機關都會奉命對外噤聲,哪有什麼要求「能口徑一致,以一致立場爭取最佳國家利益」必要性?
其次就是經貿談判在啟動前,早就經過跨部會協調,建立共識確認底線後,才會開始與對方交涉協商。
假若事先未能統一思想建立共識,整個談判不就是只能見招拆招隨機應對嗎?
其實所有通報聯繫是隨著談判進程,預先通報各相關主管部會機關,針對談判可能結果,預先採取配套措施,規劃立法作業;假若沒有告知相關部會對方完整回應,這要其他部會如何配合呢?看到當事者曾在華府駐外單位擔任政治組主管,卻對政府運作實務還是如此外行,真是讓人覺得是入寶山空手而回;阿斗還是個阿斗,完全不能領悟到其中精髓所在,反而是口無遮攔胡言亂語。
最後還是要提醒台灣鄉親,德語中有用Halbwahrheit代表謊言,其意義就是只講半個真話就是謊言。假若政府對於美方已經明確表達立場,卻仍然不對民眾講出完整實情,讓大家必須承擔食品安全風險,但卻毫無所得,真正關鍵就是政府缺乏誠信,沒有對民眾講出真話;這真是「機密!機密!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