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平:軍事採購的現行制度  無法因應快速應急的戰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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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採購的現行制度,
無法因應快速應急的戰備需求

2024-01-08 06:10

周宇平 *前國防部參謀本部飛彈指揮部計畫處長

周宇平:軍事採購的現行制度  無法因應快速應急的戰備需求
作者指出,國防部作戰指揮中心與各軍團作戰中心、群營連級各級指揮所甚至單兵的時間如何同步,更應是未來重要的課題。(資料照,柯承惠攝)

概念驗證(POC)的作法應成為採購制度必要的一環,寓兵於民及積蓄能量是趨勢。

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未曾將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簡稱POC)的作法法制化,若仍維持現有的小額採購與公開招標作業方式執行建案作業,等到決標後又發生無法履約的狀況時,單位的獲得期程將再次延宕,不僅無法依照當初規畫年度獲得新裝備,也同時會產生費用增加的風險,更不利於現今希藉民間資源與能量協助軍方執行戰力提升的期待。

筆者最近整合許多先進的意見與想法,綜合彙整出下列幾項軍方在現有制度上的迫切性問題,簡述如下:

國軍軍事投資建案作業規定內容嚴謹詳盡,採計畫性執行採購時或是無礙,但若國外臨時告知或提供台灣軍方未曾有過的系統裝備時,由於預算法的限制,將無法立即獲得,畢竟軍事裝備採購程序須遵法依循遇到好機會時軍方要如何因應?且就現有編制也將無人力可以馬上調派與運用,後續的維修保養等相關作業都必須同時修正配合。不過,多年來國防部核定「戰備急需」的採購項目時,不免仍有依據高層意見調整的問題,這顯示仍有軍種間的歧見甚至角力,國防資源分配是否適當?實應檢討陸軍砲兵部隊為何還在使用二次世界大戰時的牽引與自走式火砲,就因為美軍遲遲未同意M109A6案的採購?是否更應積極尋求民間開發火砲定位定向系統,提昇舊型裝備的能力。

如今因烏俄戰爭的強勢登場,使無人機廣泛與持續的運用,成為國際上的高度顯學,前年開始,台灣軍方在經濟部的主導下,開放了3000架的民規軍用的採購但顯而易見的,評選制度其實算不上公開,但樂見未來若是都採POC測試,一關一關的篩選廠商開發的產品,不要獨家產製,可分配數量也分散風險,產製交貨時間應該可以確定會縮短,且再次採購及維修廠也同時完成培養,只是民間廠商參與軍事裝備研發產製後,相關保密制度的監督與管制勢必需要嚴格的管制,但如何在制度上完備,這段路,還需要積極的鋪陳。

再者,烏俄開戰迄今,戰場正面臨敵對勢力多頻與高強度的衛星訊號及通訊干擾,三軍(含憲警/海巡等單位)在此類電磁複雜戰場的適應性應該要提高,且電子戰與反制措施(含備援)要同時考量與建置,因應多數系統已仰賴全球定位系統,其抗干擾系統的需求必須成為採購選像,再加上國軍上有許多類比式的系統與設備如何提升完成數位化,以肆應戰場嚴苛的狀況,應該要盡速全面檢討替換,戰場瞬息萬變,國防部作戰指揮中心與各軍團作戰中心、群營連級各級指揮所甚至單兵的時間如何同步?更應是未來重要的課題。

而中科院長期擔任研發軍武的重要角色,但恐負擔太重,2400億的特別預算在手,分身乏術,但仍應積極培養或開發新創等技術能力外,更應延攬在軍方的戰略戰術長才共同參與研製,使研製系統作戰能力符合軍種實際作戰需求,而軍方目前的編制與任職方式也不利經驗傳承,多為二年一職,只能說是歷練,尤以建案(計畫職類)特為重要,而採購法或美國安援法等專業領域規範更是必須以法制為軸心執行採購作業,與協調窗口才能妥適對接,更應考量常任人力配置;而專職自製研發的中科院在部分專案或可改為擔任主要採購或專案監督,也因為中科院無法大量產製,且創新技術應保持與外界更多接觸,所以許多專案應結合民間能量研發產製(如人工智慧),而分散建置各類衛星工廠,戰時才可快速生產與維持或修復,不受少數商源限制,持續提供部隊可恃戰力。

眾所周知,許多關鍵技術與設備,台灣軍方採購取得甚為困難(包含中科院),例如採購三軸高精度測試穩定平台就受到太多國際採購限制,未來如何借用民力取得或維持,協助提升軍品達軍規級標準,且多數研發能量的持續維持更是重要,如同漢翔高教機研發人才,高優質能量的維持有益於未來關鍵技術的突破,甚或探詢高教機可能的海外市場,包含研擬初型教練機的開發,都是政府與軍方在軍備政策上必須嚴格審思的重要課題,所以想方設法讓各種領域的優質人力專職久任,才能不斷累積突破能量,維持下一個世代的國軍戰力於不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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