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現階段適合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嗎?


揭仲專欄:
現階段適合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嗎?

2024-02-02 06:50風傳媒

揭仲*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揭仲:現階段適合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嗎?
義務役役期恢復成一年,首梯役男1月25日入營接受入伍訓練,圖為成功嶺受訓役男聽取法紀教育課程。(資料照,柯承惠攝)

義務役已從今年1月1日起恢復為1年,首批670名2005年1月1日後出生的役男,已在1月25日上午,於北、中、南的三處營區入伍,接受為期8周的入伍訓練,整個過程引起媒體及國人的高度關注。

在蔡英文政府於2022年底宣布將於今年恢復徵集1年期的義務役後,國內隨即出現不少「基於公平性,女性也應納入徵兵範圍」的聲浪;事實上,類似主張也獲得若干華府學者專家的支持,例如美國前國防部長艾斯培(Mark Esper)。影響所及,使政府相關單位也持續透過諸如委託研究的方式,針對女性納入徵兵範圍,進行資料的蒐集與研討。

若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每年需入營人數超過12萬

目前在國軍現役人員中,女性比例約15%,雖然絕大多數都在非戰鬥單位,但整體表現十分良好。但現階段是否適合將女性列入徵兵範圍,關鍵因素應該是國軍的訓量與訓能,究竟有無辦法處理將女性列入徵兵範圍後,每年所產生的大量訓練與服役需求,不能僅考慮公平性。因為將大量的役齡男女徵集入營,前提應該是國家能夠提供足夠的訓練與精實的服役內容,而不是把大量役齡男女調入軍營中,穿一年的軍服。

在我國已擁有一支全志願役部隊擔任戰力核心的情況下,兵役制度調整的前提,應該是盡可能維持現有的志願役部隊。因此,在現有15.6萬志願役人力不大幅裁減的情況下,以台灣有限的訓練場地和能量,能否滿足讓國民不分男女都服兵役所形成的需求,其實大有疑問!

依國防部的估算,民國113年到118年,每年要入營服役的役男人數如表一。

揭仲:現階段適合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嗎?
表一:113年至118年每年需入營服役的役男人數。(資料來源:國防部)

依照表一,若修改《兵役法》讓國民不分男女都服兵役,則113年至118年每年需入營服役的總人數,可能會從僅有男性的6.3萬人至7.9萬人,倍增為12.6萬至16萬人。

國軍的訓練能量無法負荷

目前國防部替一年義務役,規劃了「入伍訓練」、「駐地訓練」、「基地訓練」和「聯合演訓」等四階段的訓練;其中為時長達13週的「基地訓練」,是以整個步兵營為單位,加上配屬的工兵或砲兵,於大型野戰訓練場地中,實施營作戰教練與步砲協同作戰訓練,是義務役役男所組成的步兵營能否具備合格戰力,最關鍵的階段。

但國軍目前能實施陸軍步兵營「基地訓練」的場地,只有新竹湖口與台南白河這2處,連志願役官兵所組成的聯兵營,每年都未必能進訓1次。國防部雖口口聲聲表示義務役步兵營可以「1年1訓」,但在大型訓練場地有限、又幾乎不可能增加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的義務役役男在役期內,不太可能接受完整、不折不扣的「基地訓練」,特別是營教練與步砲協同作戰訓練,甚至根本無法實施。

在當前國軍訓練場地與能量都已飽和,連義務役役男恐怕都無法接受完整訓練的情況下,又如何能替每年新增的6萬至7萬女性服役人員,提供良好的訓練與服役內容?就算女性服役人員中,分發到戰鬥單位的比例低於男性,國軍的訓場與訓量也還是無法負荷!

在訓練能量無法負荷,承平時期又沒有這麼多陣地可實際戍守的情況下,屆時這每年約12至13萬的義務役男女官兵,恐怕在役期中會有相當比例的時間,只能在駐地營區內或附近,反覆從事有限、單調的訓練與勤務,不僅對戰力的成長幫助有限,還可能引起服役男女官兵不少的抱怨與質疑。

至於是否能夠因訓練場地不足,乾脆將女性義務役人員中的絕大多數,都撥交到不需接受戰鬥訓練的勤務部隊或機關?然而,國軍目前的勤務部隊與機關,其實都能符合、甚至高於國防部所規定的編現比,真正缺員的是戰鬥部隊與戰鬥支援部隊。此外,國軍所從事的是防衛作戰,戰場局限於台灣本島週邊與若干外離島,不需要高比例的勤務部隊人員與機關人員。

因此,若僅僅為了「公平性」,就修法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卻又不將女性分發至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反而造成極為臃腫的後勤與機關單位,根本是本末倒置!

女性軍士官人數嚴重不足

同時,若每年需徵集入營的人數倍增,在國軍軍官編現比已從2019年的89%,下跌至2022年的83%;士官編現比也從2019年的84%,下跌至2022年80%的情況下,國軍根本沒有足夠數量的基層軍官與士官,來管理、訓練與照顧為數眾多的義務役男女官兵。更何況,戰鬥部隊軍士官的編現比,早已低於80%。

更重要的是,當每年需服役的女性人數高達6至7萬人時,國防部就一定需要大量的女性軍士官來負責領導、訓練與管理女性義務役人員,甚至新編許多全由女性組成的單位;例如男女均需服兵役的以色列,全軍的軍官中,就有高達40%是女性。

但目前國軍全軍的軍官中,女性所佔比例僅略高於10%,且絕大多數是在非戰鬥單位;因此,若驟然決定修法將女性納入徵兵範圍,則國防部要如何在不算長的準備期內,將女性軍士官的人數一口氣增加數倍,也是極大的挑戰。

當兵塞車的情形將更嚴重

另外,在目前軍事訓練役僅為4個月的情況下,役男畢業後等當兵的時間就已長達數月、甚至有人苦等了9個月才入營。在役期延長為1年,入伍訓練也從5週增加為8週的情況下,若要修改《兵役法》徵集女性入營,只會讓既有的當兵塞車問題更為嚴重,使大量役齡男女因為遲遲等不到入營,影響生涯規劃而怨聲載道。

因此,在國軍仍有必要維持一定數量的志願役部隊、台灣本島大型野戰訓練場地嚴重不足又難以增加、基層軍官與士官人數不足、承平時期又沒有大量的陣地與勤務讓義務役男女官兵承接的情況下,不如將有限的訓練能源與資源,集中用於維持志願役部隊的戰力,並盡力提高義務役役男的訓練水準,不宜貿然推動修法徵集女性入營服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