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中共不排除利用金門快艇翻覆事件  對我發動新一波法律戰


揭仲專欄:
中共不排除利用金門快艇翻覆事件
對我發動新一波法律戰

2024-02-16 06:50  風傳媒

揭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揭仲:中共不排除利用金門快艇翻覆事件  對我發動新一波法律戰
中國派出由「海巡06」率領的海事執法船艇編隊,進行為期3天的「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翻攝網路)

14日下午,1艘從大陸福建圍頭出海的快艇,進入金門縣北碇島禁止水域內越界撈捕,並在發現我海巡署金門海巡隊快艇趨前查緝時,立刻高速逃離;但在過程中不慎翻覆,導致艇上4人落海;雖然我海巡人員很快地將落海的大陸民眾救起,但仍有兩人經送醫後還是宣告不治。

由於有大陸民眾身亡,加上兩岸長期處於緊張狀態,使這個意外事件立刻挑起兩岸、甚至區域間的敏感神經。但因為意外發生在中共民眾與我方執法單位之間,且事發當時並未引發兩岸官方執法船艦的對峙,使這個意外事件立即升高兩岸之間的緊張態勢、甚至引發進一步衝突的可能性,目前並不高。

近年中共在台灣海峽的「法律戰」

但我方真正該注意的是,中共可能會利用這個意外事件,進一步建立在台灣海峽、甚至我方外離島禁限制水域內執法的事實;同時也能透過實際的行動,向國際表示不承認我方有基於自身法律、在台灣海峽行使管轄權的地位,以支持中共近年對台灣海峽的法律戰訴求。

前年6月13日,時任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的汪文斌於例行記者會中,公開表示「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的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這段發言,就成為日後中共對台灣海峽之「法律戰」的主要論述。

在汪文斌於公開宣示中共對台灣海峽之「法律戰」論述後,中共隨即在前年7月利用大型海事巡航救助船「海巡06」部署於福建平潭的機會,透過媒體釋出中共海上執法單位日後將「常態性航行台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之訊息。然後又在去年4月5日至7日,派出由「海巡06」率領的海事執法船艇編隊,進行為期3天的「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執行期間,中共《中央電視台》在發布的新聞中,特別強調該行動將針對「對台直航集裝箱航線、小三通客運航線、臺灣海峽船舶習慣航路、商漁船通航密集區以及非法採砂活動多發區等水域」進行巡查,並派員對兩岸直航貨船、施工作業船實施現場檢查,刻意凸顯中共執法船艦在台灣海峽的實際執法作為。

除前述台灣海峽的海上執法行動,我方國防大學中共軍事研究所馬振坤教授亦指出,從去年4月中旬起,中共海警船已增加從海峽中線南北兩端點外的水域,繞行進入台灣東部水域巡航之頻率,並經常性地在台灣西南方海域逗留。

這些行動,不排除是中共基於對台灣海峽的法律戰論述,透過計畫性的行動,逐步擴張其對台灣海峽的管轄行為;除了要在相關海域建立執法的新事實,來支援其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主張,更試圖進一步侵蝕我方對台灣海峽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是不折不扣的法律戰行為。

中共雖然從前年7月起,就不斷的利用機會,凸顯其在台灣海峽進行執法、實施管轄的行為,還派執法船艦進入台灣東方與西南方海域;但迄今似乎還未出現派中共執法船隻進入我外離島禁限制水域內,或在海峽中線以東實際從事海上執法的行為。

中共後續可能採取的行動

但從中共近年往往會利用兩岸之間的突發性重大事件,在台灣海峽採取行動以支援其法律戰論述之慣用手段,中共是非常有可能利用這次的意外事件,以實際的行動進一步擴張其對台灣海峽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如同中共在前年以裴洛西議長訪台為由,於8月4日至10日在台灣周邊進行大規模的圍台軍演,片面推翻兩岸行之有年的「中線默契」,更宣示將常態化在中線以東演訓;又在去年8月賴清德副總統出訪返台後,從8月19日開始派軍機在我方於中線以東、緊貼中線所劃定的4個「限航區」間長時間穿梭飛行,進一步否定我政府有依據自身法令,管轄台灣海峽空中交通的權力。

研判中共在後續可能的手段,包括:

第一,以護漁或管理漁民海上作業秩序為名義,派執法船跟隨中共漁船進入金門等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內巡弋,甚至實際在我方禁限制水域內,執行對兩岸漁船的登檢,以便在我方依法所劃設的禁限制水域中,建立執法的新事實,以支援其對台灣海峽的法律戰。

過程中若遭遇我方執法船艦,則研判中共執法船艦會以喊話的方式,對我海巡船艦實施口頭「驅離」;藉此宣示其不承認我方有權依據自身法律,於台灣海峽設置禁限制水域,並對海上漁業活動進行管理的權力。

第二,中共也可能以拒絕承認我方的法律管轄權為由,要求釋放被我方扣留的2位大陸民眾;若我方拒絕,則中共可能會動員海上執法船艦、海上民兵和漁船進行聯合編組,然後在選定的水域對我方施壓,刻意升高緊張情勢以迫使我方讓步。

在施壓過程中,中共不排除會派遣三千噸以上的大型海警船艦、或甫於2021年11月從中共海軍移交給海警總隊的「056型護衛艦」等,在距選定爭議區域較遠的海域待命,以擴大施壓的效果,並應付突發狀況。

第三,在台灣海峽舉行海上執法船艦、海上民兵和漁船共同參加的海上維權執法或搜救演習,並故意將演習區涵蓋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甚至海峽中線以東的海域與空域。必要時,也可能在台灣海峽附近海域,舉行海上執法單位與共軍之間的聯合執法或搜救演習,擴大施壓的效果。

慎防擦搶走火導致緊張情勢升高

由於中共採取行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對其法律戰論述有利的新現狀;原則上還是會將緊張局勢控制在兩岸的執法單位間,不會主動對台實施大規模、以武力犯台為想定的高強度針對性軍事演習,來刻意升高緊張局勢。

然而,若在施壓的過程中,雙方又擦搶走火,導致中共海上執法船艦受損與人員傷亡、或發生雙方執法船艦之間的駁火;甚至我方為了對抗中共大型海警船或「056型護衛艦」,主動派國軍介入等情形,局勢就有可能外溢到兩岸軍方,導致緊張情勢的迅速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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