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
不可因大陸漁船兩人死亡升高敵意螺旋
高永光/政大國發所兼任教授
中國大陸漁船翻覆致2死案,點燃大陸輿論對台灣的怒火。圖為金門海巡隊將船拖回料羅碼頭。本報資料照
春節期間兩岸關係不平靜,除了民進黨當局斷然決定禁止旅行社組團赴陸,讓旅遊業度過一個寒冷的農曆年,瞬間兩岸敵意又升高。很不幸地,2月14日,大陸福建漁船在金門海域被海巡署認定是「越界非法捕漁」,予以驅離。在驅離過程中,大陸漁船蛇行翻覆,4人落水被救起後,2人不幸死亡。大陸官方發言人立即發出「強烈譴責」。我方陸委會也立即回應海巡單位「執法並無不當」,為「維護漁民權益」需「嚴正執法」,使雙方關係雪上加霜、冰上加冰,更加緊張。
民進黨當局因為反中抗中,陸委會在第一時間點「嚴正」立場的說明,要對「上頭」效忠表態可以理解。但目前行政院是「看守內閣」,對於已經造成對岸兩名漁民死亡,沒有表示對死者及其家屬的慰問,恍如把罹難者已經視為「罪犯」,沒有展現任何「人道」立場關懷,除了「可惡」可以形容外,沒有其他形容詞了。而且,即使是「政治正確」的表態,可以獲得高層內心喜悅外,對於賴清德接手後,如何處理越來越嚴峻的兩岸情勢,其實沒有任何幫助;難道一定要搞到敵意螺旋無限上升,最後兵戎相見,民進黨才會高興?
其實,兩岸漁業糾紛不斷,就算是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關係良好,大陸漁民越界捕魚、炸魚、抽砂⋯等事件經常發生。這是因為兩岸漁區重疊,彼此對經濟區海域的認定,領海範圍的高度政治複雜性使然。再加上兩岸特殊的關係,也無法複製台日和台菲之間簽署的漁業協定。但不管兩岸現下關係如何高度斷絕,彼此也應控制情緒,避免敵意上升。
就本案而言,海巡署有無執法不當?應該在調查範圍內,陸委會一口咬定海巡單位「嚴正執法」,即明示執法過程並無不當,其實就是已經一錘定音,那全案送金門地檢署調查,不過就是事後走個過程而已,對於釐清事實真相及死難者有何人道及公正可言?陸委會其實可以聲明支持海巡人員嚴正執法、維護我方漁民權益。但對於執法過程是否有當,也應列入調查重點,以對不幸死難者及其家屬有個交代。邱太三回應此事讓人的感覺就是,大陸漁民你犯了我們的法,死掉活該。這種態度反而會刺激大陸民眾「仇台」,對我們的漁民將來在大陸沿海若遇到困難,大陸不會有報復的心態坐視不管嗎?
其次,兩岸之間的漁業糾紛,尤其若發生在「海峽中線」附近,因「海峽中線」如今不僅「名不存」,也「實亡」了,因此所謂的「越界」,完全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國防部認定。對此,本案比較中肯的做法是責由國防部提出資料說明,證實該大陸船舶確實是在我方劃定的限制及禁止的海域作業,也藉此再次請大陸官方向其漁民多加宣導,才能減少意外,避免令人擔心的敵意螺旋上升的「擦槍走火」。
最後,海巡署金門分署認為取締的「正當性」是該福建船舶屬「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是「兩岸」都需「加強取締」的對象。而陸委會在回應此事時,仍強調海巡漁業方面,兩岸仍有「溝通管道」,為何不向對方求證:即使中央沒有管道,也可透過金門縣地方政府或紅十字會民間團體,向對方求證,以強化海巡署取締的正當性。畢竟,不管對方是否「違反規定」,人命關天仍是「大事」,尤其是可以由地方政府協助死亡者家屬來台,處理後事,展現台灣人的人道主義;自己先避免「泛政治化」的「敵意螺旋」,才是台灣民主自由法治最可貴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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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巡隊驅離一艘越界的中國大陸籍漁船,對方在逃避查緝的過程中翻覆釀2死。圖/金門海巡隊提供
【專家之眼】
大陸漁船越界出意外
兩岸處理不能越界
楊穎超/銘傳大學副教授
一艘大陸漁船春節時到金門水域捕魚,遭我海巡船隻驅離時翻覆,兩人溺斃。造成此一不幸事件原因,我方稱是漁船越界,中共國台辦則稱事件發生處是兩岸漁民傳統漁區,並譴責此為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惡性事件。
這件事情可大可小。人命關天,兩岸又在冰封時刻、綠營政權準備交接,中共已在前陣子頻繁施壓,現在再藉此加壓,並不讓人意外;但另方面,這件事如果處理得宜,或許能為新政府未來四年的兩岸關係建立一個好的模範。
面對複雜局面,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表示,保護漁權、疆界是台灣政府該做的事,他也對造成傷亡表達哀悼,更重要是,台灣與大陸針對漁權問題,最好是能夠坐下來談,找一套規則出來,避免這種事情再度發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批評中共國台辦,「是你們放縱不作為造成遺憾事件」,真正造成問題的是中方疏於管制管理和放縱,請中方約束中國漁民不要再跨界非法進行捕撈。
從目前所見資訊來看,上述反應並非妥適。除了事關人命,應該可以先帶點溫度外,這其實很單純是兩岸都不樂見的違法事件,無涉漁權,不用坐下來談就可依相關法規協議處理,更不用夾帶兩國論或觸發社會仇視言論。此可見於海巡署說該涉案船舶屬「三無船舶」,即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關注對象;亦可見於中共國台辦此次新聞稿,與過去類似案例說法不同之處在於,少了尊重正常生產作業的大陸漁民權益字眼,看來中共也明瞭此事性質。
因此就法論法,其實不難解決。政府可以宣稱之前作為是依循《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等相關條文處理。此種宣稱,除了彰顯問題的法律意義外,更重要的是,暗示民進黨政府會按照《條例》隱含的一中各表原則處理兩岸關係。
接下來的問題是中共是否會借題發揮。如果綠營政府引用上述法條辦理,中共理應不該過度反應;反之,想夾帶兩國論來處理兩岸事,接下來恐怕還有續集。
此外,本事件也反映出兩岸該有溝通管道的重要性。蔡政府執政以來,儘管總有些二軌管道穿梭傳言,但中共對蔡政府正式管道已讀不回確是事實,這使得國內外有識之士俱感憂慮,畢竟長期不溝通,萬一有擦槍走火行為,可能引發嚴重後果。
陸委會知道各方擔心兩岸缺乏溝通管道的嚴重性,正在努力證明他們可以處理兩岸關係。此事發生後,陸委會第一時間反應就是主委表示,陸委會跟海巡署都保持跟對岸一定的聯繫,也即時讓他們知道相關情形,調查一段時間有結果會通知對方。這動作就是在安社會民心。但令人好奇的是,「一定聯繫」究竟多一定?聯繫又是否只是單方面傳真通知而已?這方面從未獲得中共證實,讓人好奇真的有在溝通嗎?
更讓人深一層想的是,此意外事件只有關於單方面的海警執法,尚未上綱到軍事衝突,兩岸還有迴旋空間,如與軍事有關,兩岸到底有沒溝通管道?相信這是各方都感關切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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