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雖然這張圖和空軍打靶「意外」無關,但卻可以看到同樣的問題
在槍械訓練界裡,有所謂的四項安全法則,可說是累積了前人的教訓與智慧的結晶,而它們分別是:
1.將每把槍械都視為「已經上膛」的
2.不要將槍口朝向任何你不打算摧毀的東西
3.在準備射擊前,將手指保持在護弓之外
4.確認你的目標及其後方的事物
而反過來看,任何槍械「意外」幾乎都包含了下面三個要素:
1.子彈已經上膛
2.保險未關閉
3.危險的槍口指向
雖然空軍這次「意外」目前眾說紛紜,有媒體報導是清槍時頭部中槍,也另有新聞引述事件是發生在預備線上,因操作不慎導致下顎中槍,但除非調查能確認死者預謀自殺,否則國軍顯然在射擊訓練上仍有很多問題需要改進
首先,死者不是入伍新兵,假使他並無意願輕生,卻同時犯下了前述三個意外要素,且鄰兵或幹部均未及時發現且糾正,那便代表了一種集體性的,對槍械安全的無知與輕忽,這絕對是必需立刻改進的嚴重錯誤
第二,若軍方為增進射擊訓練的效率,允許士官兵在上場前便安裝實彈的話,那是否有強調「絕不可將子彈上膛」與「時時注意槍口指向」?
最後,所謂「槍托敲地以至於發生誤擊」的說法,除了很令人費解與懷疑外,並不代表相關人等就可因此卸責:
1.因為誰允許或下令他在預備位置便可以裝實彈的?
2.該上級在允許或下令之外,有沒有也同時強調「絕不可將子彈上膛」、「注意槍口指向」?
3.如果該上級允許或下令可裝子彈且上膛的話,有沒有也同時強調「一定要關保險」與「絕不可將槍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4.上級有沒有強調,「在靶場上,從二兵到指揮官,只要有人發現任何不安全的情況,都可以立刻要求全體暫停動作?」
如果上述細節都有做到,那除非死者真是毫無安全觀念或一心求死,否則怎會有這次「意外」的發生呢?
上文承蒙 Casey Chao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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