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那些總認為在下疾顏厲色,只會批評,不想辦法者,這就是國防部的對照組。

講句實話,個把月前,因為某些優秀朋友引薦,在下就和這個單位的一些革新之士見上了一面,基本上這是從來沒有的事:在下寫了十七年文章,觸及警方與執法議題者少,但這些革新之士並未嫌棄,而詢問在下對某些議題有無看法,我也當場拿出相關資料,請他們參考。

沒多久,另一些執法朋友要了解國外警方處理陳情抗議事件的作法,所以在下也收集多方近來資料,然後分兩次寫在雜誌上,希望這一萬多字至少能給有心人一個清楚的輪廓。

後來,又有更進取者在問員警急救同伴的法律問題,以及國外的重點相關訓練,甚至現在變成像個研究小組,一起花時間討論國外論文或研究。

就像古人說「人焉廋哉」一樣,你真的要改進,怎可能藏得起來?你的努力和你手下的努力,都一定會被觀察發現到,這時候即使偏激如在下者,是能批評你一分一毫嗎?

反過來,在這十七年寫作生涯中,真正被軍方找去就兩次:一是幾年前抄襲在下作品,屢不回應申訴,鬧到上報一事;另一次則是在發言人版面對特戰人員搬運傷者時,未進行四肢固定與呼吸道確保,可能造成更大傷害,引發一連串論戰:簡單講,在下是被叫去摸頭的,我的意見不重要,快點閉嘴,別再放話破壞國軍「形象」才重要!

所以什麼國情,什麼預算,什麼法規,根本都不是重點,想要做事的人,自然想方設法突破困境,知恥知病,力圖改變,才是關鍵!

由衷支持署長,各位革新之士和執法人員的努力!!

改變當然不是用罵的,但當你都不改,還搬一堆理由,別人當然只好罵

怪別人罵之前,麻煩別忘了會遭到那樣的批評,背後可能是大有原因的

努力的人到處都有,但昏庸到糟蹋屬下努力的人,絕對沒有什麼好說的

局外人講出事實有什麼功?嘉獎?年終?升官?一個讚?

麻煩成熟一點,多對點事,少對點人吧

臉書網友留言彙整:

所以面對與改進才是上策

有沒有心要做而已!

羨慕警政署的同仁………

拿現代的武器,
用過去的觀念,打未來的戰爭!
不想改變是失敗的開始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人提出的問題...


永遠都有理由解釋“不是我的錯”


上文引用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80648058621799&set=a.575472479139362.1073741825.100000298441968&type=3&theater

國軍129

不妨礙任務的話,釣個魚或在甲板烤肉,有什麼好爆料批評?沒聽過Work Hard, Play Hard? 

只能說軍方素來崇尚表面,非要搞到不食煙火 ,兵強馬壯的樣子,現在就反過來搞到自己了
國軍130

麻煩在後勤訓練等方面,也一樣做到這個態度,不要有小錯被立委抓到就改,有大錯被民眾指出就不改,選擇性的玩法,只會害死軍隊的。

DEVGRU | Seal Team 6
https://youtu.be/5n4yG_0w9SU
真正的武者,戰士,不管是哪個位階,哪個工作,是激進還是老實誠懇,事實上靈魂是一樣的捍。
眼中只看著自己的目標前進。
人生的敵人,只有自己。



國軍131

所以還是一句話,如果長官要做,那無論法源,預算,必有幕僚出謀劃策,想出門道來,那些拿出來搪塞的理由,根本都不是理由,舉出來的問題,也都不是問題。

如果長官不要做,那無論法源,預算,甚至國情,個個都言之成理,如千斤重擔,半分都動不了。

問題是特勤人員裝備問題不去想方設法,而釣魚一事,馬上擬定相關規定,恐怕是因此舉涉及諸多將領,各艦艦長或要員,可能長年來都有此習慣,怕連串爆料,毀掉好幾個年班期別的「金童」,所以才處理得如此明快。

問題是特勤乃至海陸人員為數眾多,將其裝備適法問題視若無睹,卻集中心力要「建立制度」,好為釣魚行為解套,這樣可以算是知道輕重嗎?

對要事不願投入研究,對瑣事往往盡心竭力,那些胸懷韜略,腹隱機謀之士,除了引據痛批外,還能再做什麼呢?

上文承蒙 Casey Chao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國軍132

軍艦釣魚有譜海軍擬研訂艦上休閒辦法  2015-10-21 聯合晚報

       

紀德級左營軍艦在執勤時拖釣旗魚,官兵捧著大魚合影照流出後遭投訴媒體,海軍艦隊指揮部昨日發出聲明,強調此舉違反紀律要求,要求檢討改進。但海軍司令部上午允諾,將研修軍艦海上航行時相關休閒活動實施辦法,將釣魚項目含括進去,在不影響戰備演訓與安全的原則下,讓官兵艦上釣魚有辦法可循。

 

海軍司令部上午表示,海軍至今確實沒有任何辦法或命令,禁止官兵在軍艦航行時釣魚,實務上也沒有禁止;未來訂定相關辦法時,會明確訂立可釣魚的時機與地點。

 

據了解,研訂這項辦法,海軍還需要諮詢農委會漁業署,確認釣魚的海域及可釣物種,避免觸法;而軍艦哪個區域可作為釣點,也要斟酌安全性質,並賦予艦上主官的裁量權限。

 

針對海軍司令部有意研擬相關休閒辦法,有條件讓軍艦上的官兵釣魚,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上午表示贊成。他說,官兵長時間在艦上服勤,相當苦悶,應該有休閒活動,在不影響戰備下開放釣魚,是小雀幸,外界不應過於苛責。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則表示,國軍正積極募兵,以人性化管理的角度,他不反對海軍研擬相關辦法,讓艦上釣魚有規定可循,在不影響戰備演訓與安全的原則下,呈現軍中輕鬆的一面。但林郁方也強調,他並不贊成海軍讓軍艦釣魚變成一種常態或常規,甚至「搞成釣魚比賽」,實施時機必須有所拿捏。包括艦上釣魚的地點、時間,都要明確規範,確保官兵安全。

 

對美軍艦艇官兵經常上網「曬」釣魚照,林郁方說,美軍艦艇長程機動,區域遍及各大洋,官兵在海上服勤時間動輒半年以上;我國海軍屬於近岸防衛,出海頂多兩個月,出海期間就算沒有演訓,也有訓練科目要實施,兩軍任務性質大不相同,無法一概而論。

 

東沙環礁公園去年部定「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海域垂釣魚類活動管理要點」,7月率先開放特定釣點,就是為讓島上海巡與軍方戍守官兵依規定釣魚,但官兵垂釣仍需守遊戲規則,每人每日最多3尾,且保育魚類都在禁釣之列,還發給軍中釣客量尺,15公分的魚類都要放回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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