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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改建詐領補償金 軍官、里長及眷戶 6人被訴

2014-10-16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雄市眷村改建涉嫌詐領案,業經高雄地檢署偵結,中校參謀官張漢良、少校政戰官高偉祥、鳳山區誠正里里長兼黃埔新村自治會會長王懷忠及眷戶等6人,被依貪瀆罪提起公訴,並追回犯罪所得近千萬元。

檢方指出,被告高偉祥自100年6月起至102年9月止,與被告王懷忠及涉案眷戶共謀,利用被告高偉祥承辦黃埔新村、果協新村等國軍老舊眷村拆遷補償作業機會,與原眷戶、違佔建戶共同向國防部詐得第一期、第二期補償款後,再由眷戶交付賄款,高涉嫌收受520萬元、王則詐得230萬元。

偵辦過程中,意外查出有眷戶欲變更為領取輔助購宅款遭退件後,透過關係找到被告中校參謀官張漢良幫忙,張指示高「放水」,並涉嫌收受5萬5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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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管1  

2014年11月初從媒體得知,我家地老舊眷村改建的承辦人涉嫌貪瀆消息後,心想靜待通知吧,這個時後別給業管單位添亂了。
那知一個月過去,在無任何訊息的情況下,透過老同學拿到公文後,主動打電話給承辦單位,方纔得知我所繳交的資料包含私章皆遺失了。
我對業管單位這件事情的危機處理,只有搖頭再搖頭....

這也難怪眷村的抗爭活動越來越激烈 (相關照片與資料如下)。

眷管2  

【眷戶搬遷丈量作業】2013/06/14

按表定時間回眷村老家(官校東門附近),會同業管承辦人員與自治會的會長,一起實施「眷戶搬遷的丈量作業」。
我按指定時間提前到達,打開十幾年未開過門的老房子後,拿出相機逐個房間拍照錄影。
惜已經斷水斷電,而頭燈副又忘記攜帶,導致餐廳與主臥室一片昏暗而無法清楚地攝錄。

眷管3  

【工協新村的抗爭活動】2013/09/28

到工協新村市場買水果時,在海光新村公園內所見,警察僅有一位年輕的小男生,而電視直播車也只有「中視、壹傳媒」到場。
抗爭事由是為了眷村改建的自備款過高之事,然而此事已經鬧了多年。
 
眷管4  

【無第三方認證的結果】2013/11/01

國防部罕見地於10月31日主動發布新聞稿,論及陸軍第八軍團眷服組高姓少校,涉嫌「偽造不實文書浮報詐領眷村拆遷補償金」,涉及不法收押一事。這也是軍法移審後,高雄地院第一次發出到軍方搜索的搜索票。

這讓我想起今年四月與六月,兩度因為「眷舍丈量日期」,與該位高姓少校電話通聯過兩次,但卻未見過此人。

當日丈量的時候,我不但立即拍照丈量的尺寸存證之外,還發布於臉書中。因為當時,我就懷疑在無第三方認證的情況下,住戶有可能憑私交而多報增建地坪數。而且在丈量當日,該位業管地高姓少校並未親自出席丈量。

沒想到還真讓我不幸給言中了,多少軍眷住戶的權益不但都給耽誤,需要重新丈量之外,造假的眷戶與自治會會長,還要依法究辦關監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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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400

募兵誘因 退役軍人可優先承包軍中勞務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草案,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陳正棋指出,為了在2016年達成募兵制政策,草案從待遇、尊嚴、培訓等面向擬定配套。他也說,考量儀隊等艱苦單位、戰鬥部隊領的薪資和義務役士兵一樣,僅靠榮譽感支持,國防部目前正研議增列特殊加給。

陳正棋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草案鼓勵企業進用退役軍人,未來主管機關、部隊及學校辦理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的勞務採購,於合理價格時,應由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個人、法人或團體優先承包。

陳正棋說,募兵制為國家兵役制度轉型重大政策,新法有許多配套措施,需各部會協助配合;今年原定招募1萬577人,截止目前為止,已招募到1萬3500人,超過原定目標,未來持續努力。根據新法,入營1年之後,允許志願役軍人得於公餘時間,參加退輔會及勞動部所職訓機構的證照訓練班次。

陳正棋指出,政院今年初通過的勤務加給、地域加給對基層有很好的激勵效果,另外考慮到儀隊等艱苦單位、戰鬥部隊接受嚴格的體能訓練,每次國慶都是最亮眼的單位,但領的錢跟義務役士兵是一樣的,沒有任何加給,僅靠榮譽感支持,目前正研議增列特殊加給。

鼓勵進修方面,陳正棋表示,目前志願役方面,大學、研究所學歷佔11%、高中佔80%,其他還有國中學歷。而為提供志願役現役軍人多元進修管道,草案也規定,軍方得協調大專校院,以外加名額方式,專案核定於營區內開設學位在職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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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假借募兵誘因》之美名,
實則替不肖退役軍人量身訂做,
可優先承包軍中勞務的護身符! 

筆者曾經親眼見到單位軍官幹部與高階退伍雇員向學生公然兜售與買賣保險,上校政戰副主任更是洗衣廠外包的金主;誰敢阻止或不願配合,就用政四函方式匿名檢舉、讓政三接者配合惡意查辦。上校政戰副主任退伍後依然故我之外,還結合軍職老部屬重施故技。

而今國軍某外包單位的金主,也是於服役期間與廠商間的不當利益曝光,遭檢舉查辦退伍。退伍後反而成立多家公司,圍標軍中大大小小生意,並將現職的軍中老哥老弟們,全都納入年終分紅的拉攏對象之外,並安排退伍者轉入該集團任職。

1999年「前總長羅上將」任內,某晚報曾經報導羅上將於某次講話中呼籲:「監察及保防人員勿為不肖幹部所利用」(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937226)

下列圖文,係司法院政風處,對退輔會與國軍的調查與建議:

國軍398

司法院政風處 

從心做起,杜絕貪瀆,建立廉能政治


一、在榮財處理方面:
 

部分榮服處、榮家「善後服務小組」,對於亡故單身榮民遺留財物清理未掌握時效,或未善盡遺產管理人之責,依法妥善管理遺產及定期派員實施查察,遭致侵占或佔居;少數榮家員工或醫院護理﹝工﹞人員,私下代替榮民﹝患﹞保管財物,甚而佔為己有,其中又以代管精神病患、殘癱及失智榮患財物發生弊端之比例最高;不肖業務承辦人勾結喪葬公司,虛報各項喪葬經費支出,或侵占亡故榮民奠儀款項;對榮民遺留不動產標售,未依法定程序公告、拍賣,或勾結不法業者圍標,以低價得標再轉手牟利,或未達三家廠商即予決標;不肖員工擅自更改電腦資料,或浮報安養榮民人數,冒領榮民生活給與,或未按時撥發外住榮民生活給與,進而侵吞;利用代辦住家榮民戰士授田證補償金或退伍補償金時機,侵吞補償金,或向榮民﹝患﹞收取紅包等不正利益等。

二、在營繕工程方面:

在規劃設計階段,刻意綁定規格、高估經費及勾結廠商貪瀆不法圖利;在發包階段,涉嫌特權關說,或承辦單位未作市場調查不實估價、不當限制投標資格、任意抬高底價、洩漏底價、圍標、勾結廠商牟取暴利;在施工階段,少數附屬事業機構將承攬之工程轉包協力廠商引發糾紛,或中途變更設計追加預算,或施工期間偷工減料;在完工驗收階段,涉嫌特權關說索賄護航,或變更合約內容,草草驗收結案,圖利廠商。

三、在物料採購方面: 

承辦單位未實施市場調查,不當採購市場即將淘汰之器材;以特殊規格綁標﹝如醫療器材採購﹞,圖利特定廠商,或特權關說索賄;評價不實,預算編列浮濫,浪費公帑;分散採購項目,逃避會計稽核;假藉各項名義,索取不正利益。

四、在財物管理方面:

未能「公款法用」,任意變更使用科目,變相支用公款,或將公款作為私人交際應酬之用;對現金保管,未依規定實施稽核,導致遭人侵占或挪用;支付廠商價款,未依規定由廠商逕向出納部門領取,及以不得背書轉讓之支票支付,而逕以現金交採購或經辦人員,致使不肖人員有機可乘,造成貪瀆不法情事發生。

五、在產銷管理方面:

產銷作業最易產生的弊端為合作協力廠商之遴選,缺乏客觀標準;原物料採購以時間急迫為由,與特定廠商獨家議價,圖利廠商;以各項名目發放員工非法定工作津貼、工作或超時獎金等。

http://www.judicial.gov.tw/ged/2007/index.asp?struID=0&navID=&contentID=493


延伸閱讀:

轉貼:[討論] 我對王如玄軍宅看法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62208739

于北辰:怎對得起無殼官兵?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6221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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