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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

知名作家、海軍備役上校,曾任艦長。

2018/10/21

首先歡迎,民進黨軍事外交委員會,超級戰將王定宇委員加入討論。

看完王委員貼文,您有何感覺?
  萬分感佩王委員對潛艦國造的支持,曾經身為海軍的我,首先向王委員致上最敬禮!
  其次,希望王委員透過他的影響力,盡快啟動司法調查,將我這個軍火掮客、破壞分子、說謊者、貪婪的勒索者、養小三的混蛋,還可能是中共第五、第六、第七縱隊……,逮捕歸案。

  除了王委員的指控,另有兩位記者在臉書攻擊我,言論都和王委員類似。
  還有記者打電話問我:我兩次與郭璽合作、兩次拆夥的原因是什麼?

  今天我想藉擺渡黃河,一次把問題講清楚。

第一次拆夥

郭璽經商12年,員工不停地換,尤其是他的女姓祕書,快的時候一年可以換4、5個。
例如第一次到他公司幫忙,短短半年多,前後換了4個祕書。
為什麼替換頻率如此之高?
他把祕書當成追求的女朋友,若不得手,短時間便找個理由開除她。如果得手,他有喜新厭舊的毛病,等到玩膩了也會找個理由讓她走。

例如2013年農曆年期間,祕書是才從大學畢業的小女生,上任之初,郭璽除了帶她四處吃大餐,過年時還送她家「全套」大飯店年夜飯──告訴我這件事時,他是非常驕傲的口吻!

他常自誇是靠「不停地戀愛」保持年輕心態。
由於郭璽對祕書過度關心,她的父母起了疑心,恰好他們認識我一位學長。透過那位學長打電話詢問:郭璽為什麼對她那麼好?
放下電話,我悄聲問郭璽這問題。
郭璽非常不悅,大聲地說:「告訴他,我要追她,不行嗎?」
當天下午祕書就離職了。
或許你好奇,郭璽結了婚,太太不管他嗎?
講起來又臭又長,我暫且不表。
總之,郭璽把祕書當成女朋友一樣換來換去。
我曾經非常嚴肅地規勸他:

一、如果你辛辛苦苦撫養長大的女兒,剛跨入社會,老闆利用自己的職權(去留、升官、加薪、吃大餐),念茲在茲地想騙她上床,你有何感想?
二、換一個員工,從陌生到熟練,至少會犯十幾二十個錯誤。如果員工犯錯,誰是受害者?不就是你──老闆嗎?你為什麼要一直不停地換員工?

很可惜,郭璽是老闆,聽不聽在他。
2013年4月,郭璽與我前往德國、義大利,同行的是一位新來二十多天的女祕書。
那是她第一次隨同老闆出國。
我們先飛德國,我在ATLAS ELEKTRONIC公司簡報,會後公司派了七、八位幹部帶我們參觀。由於我是簡報人,那些幹部弄錯了誰是老闆,參觀過程冷落了郭璽──郭璽有沒這感覺,我不確定,但接下來半天的德國行,他幾乎不同我和猶太掮客走在一起,遠遠地落在後面,落寞寡歡。

更嚴重的問題出在第二天。
第二天我們從德國飛往義大利,羅馬出關時,女祕書帶錯了路,我們從錯誤的閘口走出來。
行李在另一閘口,怎麼辦?
必須有人重新入關,到正確閘口提取行李。
誰去呢?
女祕書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不出聲看著遠方。
郭璽是老闆,這工作當然應該交給我。可是,非常不幸,女祕書的行李箱十分通俗,我認不出來,只好建議:我們一起進去。
郭璽冷冷地說不必,接著便沉著臉重新入關,二、三十分鐘後拖著三件行李出現,縱然當時氣溫微寒,他額頭也滲出幾滴汗。

我確信,這件事讓他氣炸了!
可是,他不敢對我發火。接下來一整個晚上,他沒再講一句話。無論是等車、叫車、坐車、選擇餐廳,甚至吃飯的時候,他都是背著身子對著我。
如果你是我,會怎麼做?
我當場決定不幹。

回到旅館,我隨即打電話回國,請旅行社將我的機票提前到次日。
知道我為什麼生氣嗎?
祕書缺乏經驗、沒有能力,是誰的錯?
不就是你老闆,一天到晚換人、想騙她上床的結果?

第二次拆夥

第一次幫郭璽,我的月薪為五萬元──這是多或少,我拿以下兩個例子回答您。
18年前我剛退伍,某外商公司找我面談,職稱「副董」,月薪25萬元,我沒接受。
因為那時一心一意寫作,即使月薪50萬元,我也不幹。
去年某朋友退伍,某外商請他擔任駐台代表,月薪12萬元──知道這價碼,另一位軍火圈的朋友說:你去勞軍啊?

為什麼軍火圈的薪水那麼高?
因為養員工兩、三年,只要做成一個案子,收益遠遠超過投資。

有了第一次經驗,第二次郭璽來找我,我沒要薪水,而是介紹我的一位老朋友擔任公司會計,月薪五萬元。又因為原會計月薪三萬兩千元,所以實在要說郭璽因為僱我,須額外花多少錢,一萬八千元是合理數字。

接著要談這位老朋友。
她是我國中就認識的初戀女友,兩人持續交往到官校畢業後第4年,幾乎要結婚,最後她卻選擇了別人。
當時我非常恨她。
日後想想,又覺得對不起她。
七、八年前她離婚,透過黃河渡網站找到我,由於她在外獨力生活,經濟狀況不好,因而第二次工作,我請郭璽聘她擔任會計。

這期間我常掏腰包請郭璽、公司同仁,或來洽商的朋友吃飯,之所以倒貼老本,當然是希望事成之後的佣金。
為了推動IDS,必須建立一個「新殼」,因而讓「原景」公司改組,我股權所占的比例為0.015%。
得知這比例,電話中我就表達辭意。
郭璽的反應是什麼?
他沒問「你要多少才願意幹」,而是第二天上班,先把我那位老朋友辭退,因為她不應透露這消息給我;其次找我懇談,表示「乾股」最高比例,是科技界「know how」的15%。
言外之意,我既沒「know how」,又不出資金,0.015%已屬不易。
如果是你,願意幹下去嗎?

軍火掮客

離開郭璽公司是3年前,去年年中,WF廠找我擔任專案經理,沒薪水,一樣是事成之後分佣。

2

或許你懷疑,可能沒薪水嗎?
這工作完全不必上班,幾個月才需要到海發中心打聽一下進展,事情少到無法再少,推掉說不幹,沒道理。
若不信,請問海發主任,這兩年他總共見過我幾次?
如果我的記憶沒錯,3次。

我臉皮薄、不善求人、不為難人,更不願看人臉色。對於金錢的欲望,有固然好,但不會殫精竭慮、鑽盡各種巧門。
順水推舟,我會做。
逆勢而為,那得看有多大的利益。
為WF尋找商機,我不是老闆,工作又那麼輕鬆,代價不可能高。
有,富不了;沒,死不掉。
誰會為了「遠在天邊」的一點佣金,站出來和那麼大的勢力對抗?
更重要的是,軍火商非常忌諱檢舉公家單位,這作法猶如「砸鍋」──所有人都不要吃飯。
就算沒砸鍋,一旦出面檢舉,惹火一大群官員,日後還有哪一家公司敢找我幫忙?
這等於永遠斷了這一行的工作機會!
因而說我檢舉的目的是掮客間的鬥爭,這是抺黑,也太外行。
鬥贏了我能獲得什麼?
至於報復,那更可笑。
我絕少與人鬥,管他什麼深仇大恨。
因為與人鬥不單要花精神、費力氣,打的還是七傷拳,唯一的差異是誰傷了七分?
何苦來哉?
同樣的,報復之後,我又會得到什麼?

即刻啟動司法調查

儘管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解釋,可能您還是不相信,但請冷靜地想一想:我指控的對象,他們沒犯錯嗎?
是大錯還是小錯?
如果今日我不站出來檢舉,他們將來會把IDS帶往哪個方向?
海軍苦苦等待二、三十年,政府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推動IDS,設計階段竟是這個德行,我們對後續還能有什麼指望?

最後,誠心呼籲政府立刻啟動司法調查!
當年尹清楓命案就因刑事局介入太晚──該毀的證據都毀了,該改的資料全改了,這時檢調才大軍出動,然為時已晚。
為了堅定檢調意志,我再檢舉一件事:

昨天(1020),陸戰隊某學弟遠從高雄北上,告訴我以下案情:

去年11月16日,陸戰隊登船工具組公開招標(標案案號PC07002L002),來了三家廠商,一家器材較差而出局,另兩家一模一樣(同一廠牌、型號、數量),結果一家報價比另一家貴了一千多萬元(總價約七、八千萬元)。
如果開標正常,便宜的那家便該得標。
知道郭璽代表的是哪一家嗎?
報價貴了一千多萬元的那一家。
結果呢?
已經輸的標案,海軍以採購法第48條第01項款次──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作業──而改定「無法決標」。
明白嗎?郭璽不贏,誰都不要贏!
郭璽在海軍有呼風喚雨之能嗎?
那是什麼時候?
去年11月。
這和海軍所稱,聘請他當顧問的時間,差了多久?

好了,已經講到這地步了,司法調查還不啟動嗎?
你們怕什麼?
追查到更高層?
影響選舉?

好人對上壞人的差異在哪兒?
好人只講實話,不會造謠,不會抹黑。
壞人沒有底限、沒有道德規範,天馬行空隨便造謠抹黑。
好人如何打得過壞人?
再假如,壞人有錢有勢,好人孤獨一人,這場戰爭誰勝誰敗?

所幸,昨天跟學弟談完以後,我深深感覺吾道不孤。
事實上,最近好多學長學弟、先進長輩在網路群組鼓勵我、支持我,更有人願意免費當我的律師。
感謝大家。
我不好與人鬥,可是別人越是逼我,我鬥勁越強。
千山我獨行,即使把我抓起來,也不在乎。
我心裡也清楚地明白,本文一字一句,對手陣營拿著放大鏡在找麻煩。
萬一逮到錯誤,鐵定告我!
又因他們很有錢,所以會把我告到死。
儘管如此,我一無所懼!
如果我誣蔑別人,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否則,請將犯錯的人繩之以法,以免他們繼續禍害海軍!

最後請所有指責我的記者、先進、委員們,麻煩您仔細讀我文章的內容,全部都看完了,想罵,再罵。
不要沒有看仔細,或甚至根本沒有看,只是聽到「有心人士」單方面的放話,便跟著他人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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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http://yellowriver69.blogspot.com/search/label/32%3A反抺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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