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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球場案
審計部質疑國防部放任公產私有化

2022-07-06 01:45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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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圖/本報資料照

審計部六月即發文指責國防部遲未依法將台北高爾夫球場納列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質疑國防部將「公產私有化」。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昨日表示他從去年九月在立法院質詢此事後,國防部對此事消極被動,未將政府財產當一回事,全案毫無進展,應付了事。國防部不要被等到被監察院糾正,甚至相關人等被彈劾,才要開始處理。

據了解,審計部六月即發文知會銓敘部、國防部相關規定,傳國防部也已發文向行政院說明處理方法。

但國防部昨面對查詢仍宣稱,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依民法第60條設立為「財團法人」,屬「私法人」性質,依「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體育署,地方為桃園市體育局。 而國軍會員球證不得轉賣與繼承,主要目的在提倡體育休閒活動,會員擊球依球場規定付費。

審計部日前發文銓敘部指台北高爾夫球場須準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進行控管。審計部進一步表示,財團法人法施行至今,國防部至今未本於是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的主要捐助機關,且具有直接控制權的立場,卻遲未查明釐清政府捐助財產內容,並依財團法人基金計算及認定基準辦法,確認政府捐助基金金額及比率是否超過該財團法人基金總額五十%,據以納列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並通知主管機關依法監督控管。

審計部表示,國防部之舉導致台北市政府至今未準用預算法針對台北高爾夫俱樂部評估政府捐助效益,併入決算辦理,分別編製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送市議會,並將其年度預、決算書送議會審議,任令擁有球證市價超過一百億元的台北爾夫俱樂部被歸類為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甚至由體育總會提供政府資金供其無息使用長達四十年未速求償,遭質疑公產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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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台北高爾夫球場俱樂部,任職退役將校除月退俸外,每月還可領十餘萬元薪資,被立委批為「國防部最大雙薪肥貓」。記者洪哲政/攝影

退將掌高球場
審計部:
國防部實質掌控

2022-07-06 01:09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

本報日前報導軍方「實質掌控」的台北高爾夫球場,退伍將校領雙薪,被立委批評「肥貓」,國防部卻稱依球場規定領薪。但審計部公文顯示,國防部對「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具實質控制權,球場須準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控管,退伍軍人任職該球場,薪資若超過兩萬四千元法定基本工資,必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台北高爾夫球場俱樂部,由國防部指派退將擔任球場董事長,連帶由退將指派退伍校官擔任總經理、業務、行政部經理等主管,每人除月退俸外,每月還可領十餘萬元薪資,被立委批為「國防部最大雙薪肥貓」。審計部六月十七日發文銓敘部,公文指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十一席董事中,有六席由國防部推薦,官派董事過半,國防部對該財團法人具實質控制權,且有球證的俱樂部會員球證者每張市價逾兩百萬元,其中五分之三、超過三千人為現役軍職人員,總計擁有球證市價逾六十億元。按依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台北高爾夫俱樂部推定為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有加強監督的必要。

審計部說,依上開標準,相關人員須準用退休資遣撫法規定:退休公務員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審計部指出,國防部前國軍體育總會歷年都有捐助台北高爾夫球場紀錄,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未依財團法人法規定嚴密監督,要求行政院督促國防部洽請北市府依法妥處,並敦促中央及地方政府清查,防範退休公務人員再任是類財團法人領受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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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球場內一景。記者洪哲政/攝影

審計部:
工兵曾為台北球場鋪草皮造路
軍方捐一億餘元

2022-07-06 02:17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

審計部日前發文銓敘部,指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球場內的草皮、道路工程,都曾由陸軍派工兵從事,且軍方捐助金額高達一億餘元、軍方官派董事過半,國防部對該財團法人具實質控制權,球場須準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進行控管。

國防部對外宣稱從未介人台北高爾夫球場營運,球場因屬私法人,領有月退俸的軍退員工可領雙薪。審計部六月十七發文銓敘部,表達上開立場,要求卅日内(七月十七日前)回復。

審計部六月十七發文審計部指出,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俱樂部實際上應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主管,但至今沒有主管機關列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控管,而被歸類為民間捐助的財團法人。

審計部說球場十一席董事中,有六席由國防部推薦,官派董事過半,國防部對該財團法人具實質控制權,且有球證的俱樂部會員球證者每張市價逾兩百萬元,其中五分之三、超過三千人為現役軍職人員,總計擁有球證市價逾六十億元。按依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台北高爾夫俱樂部推定為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有加強監督的必要。

針對台北高爾夫球場軍人退伍從業人員審計部說依上開標準,相關人員須準用退休資遣撫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規定:退休公務人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受政府控制的財團法人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依一百一十年為兩萬四千元者,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

審計部指出,但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至今未依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指定台北高爾夫俱樂部準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相關規範,並加以予以嚴密監督,並按上開退撫法令規定,將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相關資訊,以網路報送銓敘部公告,導致該俱樂部內存有政府機關人員退休後任有給職、並領受雙薪情事,要求行政院督促國防部洽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妥處,並敦促中央及地方政府各主管機關清查有無類此受政府控制之財團法人予以列管監督,防範退休公務人員再任是類財團法人職務領受雙薪情事發生。

對於國防部近日對外宣稱與台北高爾夫球場經營無涉,但審計部舉證表示該俱樂部長達四十年使用政府資金無須負擔利息成本,且國防部前國軍體育總會歷年都有捐助台北高爾夫球場的紀錄,該球場「捐助基金」餘額至今仍高達一億一千萬元。且過去的球場內球道草皮種植、地上物清除所需土方工程,甚至曾將戰備道路拉進球場,都由陸軍總司令部簽派六軍團策定計畫,派工兵部隊及機具支援。

審計部要求銓敘部督促國防部研謀依規定妥處,並由該部洽請台北市政府將台北高爾夫俱樂部納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依法監督控管,另促請中央各主管機關清查有無類此捐助財團法人財產,迄未計算政府捐助基金金額及比率,或提供無息貸款等情事,妥適處理。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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