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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請走此路!

2023/09/25 MORK NOTE

說穿了,都是錢這回事~

https://youtu.be/HYcOSq9L2qc?si=PIgtHOYTxUBquQ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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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K NOTE:升官發財請走此路!》《朱明:大南汽車董
大南汽車董事長賀政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引發爭議,退輔會主委馮世寛下令要求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不能請領加班費,被稱「賀政條款」。(合成畫面/李景濤攝、台北市政府提供)

大南汽車董座討加班費被打槍 
退輔會下令轉任高層不能請領

2023年09月23日 12:00 上報  朱明

退輔會轉投資民營事業的21位官派的董事長、總經理與副總經理,7月底收到退輔會的通函,告知「顧及社會觀感與公司經營發展,屬本會推薦之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不得請領加班費」。一時讓人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經打聽後才知,主要是大南汽車董事長賀政要求公司給付給他加班費,在公司內吵的沸沸揚揚,甚至鬧到由退輔會主委馮世寛出面,最後直接出通函下令要求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不能請領加班費,這才平息爭議,會內戲稱這是「賀政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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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主委馮世寛要求轉任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不能請領加班費。(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賀政陸軍退伍轉任大南汽車董座 搶領加班費惹議

除此之外,大南汽車車董事長賀政為改善整體工作環境,與建置未來營運基礎,規劃貸款超過億元在延平北路七段購置新辦公室,引發公司內部員工反彈,認為董事長賀政在大南財務體質不佳,沒有疫情時每年盈餘不過1千多萬元,若花費鉅資購置新辦公室,未來超過20年大南汽車每年獲利將用於還債,這相對剝奪了員工的福利。

大南汽車董事長賀政在2022年初自陸軍副司令退伍,官派到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大南汽車公司,據指出,新任的賀政曾提要求公司採購一輛全新的賓士轎車作為其座車,但未獲董事會的支持;接下來就是要求公司給付他加班費,雖內部向賀解釋董事長為公司負責人,與公司之間為委任關係,非勞動基準法所稱受僱從事工作之勞工,是不能領取加班費,但賀不同意,在公司內部吵得沸沸揚揚,會計職員都不敢簽名,一直是鬧到退輔會主委馮世寛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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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政2022年初自陸軍副司令退伍,官派到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大南汽車公司。(取自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臉書)

馮世寬出手斬亂麻 令退輔會轉任高官不得領加班費

對此退輔會表示,已於7月25日以輔事字第112005字號的正式書函,發給現任欣桃天然氣公司董事長周皓瑜(曾任退輔會副主委)等共21位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官派的董事長、總經理與副總經理,告知「慮及公股轉投資事業及公司經營發展,本會7月25日通函告知各公司,屬本會推薦之副總經理以上人員,不得請領加班費」。

至於大南汽車車董事長賀政規劃購置台北市延平北路七段作為新辦公室一事據指出,北市中央北路辦公室現址設施與設備老舊且位於保護區內無法開發整建,每年需花費150萬到200萬元不等進行修繕;購置新辦公室後,現址可作為車輛調度場站,以及保養站,經請不動產公司估算北市士林與內湖廠辦大樓的成交行情,提出購置廠辦新辦公室5與6樓約503坪,包括11個車位,總價2億3429萬元;但6月21日提報大南汽車董事會後,因不同意後;目前修改為2層樓335坪10個車位,總價1億6150萬元再提董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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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汽車位於北市中央北路的辦公室設備老舊,位於保護區也無法開發整建。(擷自Google Maps)

大南汽車每年盈餘僅千萬 賀政貸款2億蓋辦公室恐拖跨財務

大南內部員工對此相當有意見,認為新辦公室員工僅40位,需要那麼大的空間來辦公嗎?因大南汽車主要的公車業務,在疫情前每年盈餘一千多萬元,現在購置新辦公室都要向銀行貸款,加上搬遷費、裝潢費與向銀行支付利息,共要超過2億元,也就是等於大南汽車20年的獲利,若購置新辦公室後,負債加上房貸,將嚴重剝奪大南汽車員工的福利。

對於大南汽車董事長賀政規劃購置台北市延平北路6段作為新辦公室一事,退輔會表示大南汽車公司為本會轉投資事業,係依公司法設立之民營公司,公司為改善整體工作環境,提振員工士氣及建置未來營運基礎,規劃購置新辦公室,基於取得不動產屬公司經營之重大事項,公司依程序提報董事會,就財務及需求充分討論後,董事會決議通過,並要求嚴格控管公司現金流量,俾利公司未來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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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汽車董事長賀政規劃購置台北市延平北路6段作為新辦公室,退輔會表示,公司需依程序提報董事會,經決議通過才行。(擷自Google Maps)

再者,退輔會基於股東身分持續要求公司審慎注意財務風險、開源節流,強化穩健財務體質,同時要求推薦之董事長遵守公司規約注意職務分際,不容侵害公司及股東權益,若有不法情事將依規定撤銷推薦及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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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客運引進總經理朱玉書之子朱紹文開設的「綠聚能國際開發公司」節油器,談定合作案以節省的油料來收取回饋金,但加裝後發現沒有達到省油標準,因此有人檢舉朱玉書疑似圖利兒子。(合成畫面/李昆翰攝、取自欣欣客運)

【獨家】
中將老爸向兒進節油器 
欣欣客運老總疑公庫通私房

2016年12月15日 17:50 上報  朱明 

退輔會相關事業公司的台北市欣欣客運,近來因一封檢舉總經理朱玉書疑似圖利兒子的信函,吵得沸沸揚揚!據指出,欣欣客運以「交通客運省油互惠專案」,引進中將副參謀總長退伍朱玉書兒子朱紹文開設的「綠聚能國際開發公司」節油器,免費裝在欣欣客運400多輛公車上,再以節省的油料來計價收取回饋金;但10月與去年10月同期比較,只節省油料錢不到4萬元;又與台北市政府監測該公司公車每月油料使用的平均里程數,發現沒有達到省油效果,引起非議。

但奇怪的事發生了,當檢舉信函交由退輔會政風室開始清查、欣欣客運在準備付出回饋金之前,於9日主動與綠聚能公司解約,並陸續從公車上拆除節油器。整個事件因欣欣客運是以合作案與綠聚能公司簽約,巧妙避開了《採購法》的規定,加上該公司並未付錢給綠聚能公司,也未涉及圖利的情事,讓政風室查案人員相當訝異。

追查要點一:可能須支出逾500萬元 卻未經董事會同意?

不過,因合作案實測評估報告內,預測每年可節省油料達1千萬元(但實際運作不一致),與綠聚能公司訂定的回饋金比例是7:3,也就是綠聚能公司可獲得700萬元,而欣欣客運公司規定,超過500萬元的支出須報經董事會認可方能執行。退輔會內部就此部分是否有涉及背信?還是屬於行政責任?正由政風室持續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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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客運引進節油器(黃圈處)加裝在公車內,原意是為了要節省油料,據評估報告指稱最高可達8.9%,但10月油料結算僅0.221%,不只未達預期省油標準,還差了相當大一截。(爆料者提供)

據指出,引發這場風暴的主因的合作案,是朱玉書在去年8月1日辭去中科院顧問,到欣欣客運擔任總經理職務後,積極開源節流提升公司營運績效,提出的節省油料方案。欣欣客運今年1月18日與朱紹文開設的綠聚能公司,簽訂免費替公車加裝節油器合作案,先在木柵、中興等站40多輛公車中加裝節油器進行實測,提出的評估報告指出,可省下油料比率從5.57%到6.75%不等,甚到有單一公車省油到8.9%,若以今年購置油料需2億多元,以節省最低5%來計算,可節省油料成本達1千萬元以上。

當時欣欣客運董事長吳健行(空軍副司令退伍)同意此作法,因此在今年4月19日雙方簽訂「交通營運省油互惠專案」8年的合約,內容指明欣欣客運不付成本,由綠聚能公司替該公司400多輛公車加裝節油器。節油器成本為每輛為5萬元,回饋金計價方式為節省油料總數,欣欣客運為3成,綠聚能公司7成;若節省油料金額超過3千萬元以上,則改為雙方都是5成。

追查要點二:省油效能與評估報告差很大 誇大數字有內情?

但為實際了解節油器省油的效能,合約簽訂仍持續實測,一直到7月底欣欣客運才開始全面性加裝節油器,9月開始生效並從10月開始計算,但10月的油料的結算卻只有0.221%,與評估報告指稱最高8.9%、最低5.57%相差甚遠,金額不到4萬元,也就是沒有達到省油的標準。因此內部質疑,之前的評估報告的實測數據是如何得出?還是另有內情?另外,因台北市政府有補貼公車,市府在公車上加裝監測系統,每月會與各客運公司核對油料使用的公里數,但該公司營運處與市府比對近3年同期10月公車油料使用的平均里程數,並沒有因為加裝節油器而達到省油。

欣欣客運總經理朱玉書接受記者訪問,是不斷地「喊冤」!他表示,受到去年公車駕駛以罷工要求調高薪資的影響,加上公司全面調薪,在成本支出增加,為了提升公司營運績效,他除了到各公車轉運站以「部隊兵推方式」實際了解運作,找出開源節流的對策,因此替公車裝上節油器,也是方法之一。更何況公司不花成本,「我兒子公司是要倒貼節油器成本百萬元」,合作案中也明訂有權認為不妥就可解約,這些作法都是為了提高公司業績,他不知道為何有人要以此事來攻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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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客運總經理朱玉書為兒子喊冤,表示為公車加裝節油器「我兒子公司要倒貼成本百萬元」,但朱紹文公司資本額只有30萬元,卻能倒貼百萬元的節油器,令外界好奇。(翻攝自台灣公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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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前政務副主委劉樹林遭檢舉違反利益迴避,意外扯出與欣欣客運發生的節油器事件。(畫面合成/李昆翰、朱明攝,欣欣客運官網)

劉樹林遭控違反利益迴避 
意外扯入欣欣客運節油器事件

2017年10月15日 17:00 上報 朱明

退輔會前政務副主委劉樹林被爆違反利益迴避中,因該封檢舉信函文中還以2016年底欣欣客運發生的節油器事件,指責「只許小姨子自肥,不許小兒子圖利」,以欣欣客運節油器被質疑有圖利之嫌來比喻;但欣欣客運節油器事件並未隨之平息,前總經理朱玉書兒子朱紹文狀告欣欣客運,要求賠償裝設節油器折價購回的300萬元,經台北法院民事法庭在今年6 月底判決,是雙方同意解除合作互惠專案,朱紹文也親自前往欣欣客運點收拆卸下來的節油器,即然是雙方同意終止,欣欣客運不負照價折舊購回的義務,判定朱紹文請求300萬元費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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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客運引進節油器(黃圈處)加裝在公車內,原意是為節省油料,前總經理朱玉書卻被檢舉以節省的油料來計價收取回饋金疑似圖利兒子朱紹文。(爆料者提供)

在檢舉劉樹林違反利益迴避的信函中,特別引用了本報在2016年12月16日報導「欣欣客運節油器老爸圖利兒子?退輔會:已展開稽查」,直指劉樹林沒有投資一毛錢,不是真股東,卻只許小姨子自肥,不許小兒子圖利;以此來比喻這也有圖利之嫌。

事實上,欣欣客運去年發生前總經理朱玉書被檢舉,以「交通客運省油互惠專案」,引用兒子朱紹文開設的「綠聚能國際開發公司」節油器,免費裝在欣欣客運400多輛公車上,再以節省的油料來計價收取回饋金疑似圖利兒子。就在退輔會政風室開始清查、欣欣客運也準備付出回饋金前,欣欣客運與綠聚能公司解約,並陸續從公車上拆除節油器。因欣欣客運並未付錢給綠聚能公司,並未涉及圖利情事而結案,但朱玉書為此離開了欣欣客運總經理的職務。

朱紹文請求300萬賠償  認定「雙方同意終止」遭駁

據指出,在今年4月初綠聚能公司的朱紹文以安裝在欣欣客運共402輛公車的節油器,每組新品未稅市價要5萬元,要求賠償300萬元的請求。但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判決,以「交通客運省油互惠專案」是雙方同意解除合約,朱紹文也親自前往欣欣客運點收拆卸下來的節油器,即然是雙方同意終止,欣欣客運不負照價折舊購回的義務,因此駁回朱紹文的請求,也判定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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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欣欣客運總座涉弊遭解職 
求償退職金勝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jackred時間5年前 (2017/11/20 15:10)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欣欣客運總座涉弊遭解職 求償退職金勝訴

3.完整新聞內文:


國防部前副參謀總長的陸軍中將朱玉書前年間經退輔會推薦出任欣欣客運總經理,去年12月卻被媒體踢爆引進兒子朱紹文開的節油器公司簽約,新聞見報隔天便遭解職,事後朱男提告非法解約,求償未任滿3年的薪資及退職金等共324萬7750元,台北地院認為他求償退職金的部分有理,今判欣欣客運須賠償38萬9730元。

判決指出朱玉書2015年8月獲聘為欣欣客運總經理,每月本薪10萬3710元、主管津貼2萬700元、薪資補助津貼5500元,月收入共計12萬9910元,他自認擔任總經理期間「克盡職責、績效良好」,沒想到2016年12月15日爭議新聞一出,隔天就被電話通知解聘,同月23日欣欣客運再召開董事會追認解聘決議。

朱玉書認為欣欣客運將他單方面解聘,已構成《民法》549條的非法解約,而依照《退輔會會派管理要點》第24條規定,「總經理職期…績效優良者任期以3年為原則」,他總經理只做了16個月,因此欣欣客運應該賠償他損失的20個月收入,以每月12萬9910元計算,共應賠償259萬8200元,此外他還求償相當於兩個月月薪的年終獎金25萬9820元,以及相當3個月薪資的退職金38萬9730元,共計向欣欣客運求償324萬7750元。

欣欣客運辯稱《退輔會會派管理要點》是退輔會的內部作業要點,並不是他們與朱玉書之間的委任契約內容,雙方委任契約內容並未約定任期,因此他們解聘朱玉書並不構成非法解約;至於年終獎金,朱玉書因嚴重違反經理人忠實義務而遭終止契約,屬於「違犯紀律遭解僱之人員」而被排除於年終獎金領取者外,而且朱玉書領取2015年度年終獎金時,到職僅5個月卻領全年度金額,溢領15萬1562元,此筆不當得利應與其求償抵銷。

欣欣客運強調朱玉書任職總經理期間,未經董事會裁決,就主導公司與綠聚能公司簽訂期間長達8年之節油器契約,約定每輛巴士裝設節油器,都給綠聚能公司相當於節省油費的70%款項,使綠聚能每年約可獲利500萬至700萬元。

欣欣客運指出綠聚能公司負責人為朱玉書兒子朱紹文,顯然屬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定應該要迴避的情形,朱玉書卻未揭露此利害關係,顯然是故意違背忠實義務以進行利己交易,導致欣欣客運對朱玉書信賴全失,沒辦法再繼續委任其擔任經理人。

法官認為欣欣客運去年12月解任朱玉書總經理職務,並未經過董事會決議,於同月23日才召開董事會追認,行為確屬非法,但《民法》中所規定的,「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應賠償的損害指不包括原先約定的報酬,因此朱玉書請求未任滿3年的預期薪資損失也於法不合。

法官最後認定欣欣客運不用賠償朱玉書未任滿3年的損失薪資,也免賠年終獎金,但依據該公司退職金給與辦法,朱玉書無論是自願或非自願離職,以其1年4月的年資,都可以請領相當於3個月薪資的退職金,最後判決朱玉書可獲退職金38萬9730元賠償,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0/1244487/ 5.

備註:
訂一個契約 讓兒子的公司每年獲利500-700萬 這樣還敢求償 這種軍人 真讓人無言 節錄文章部份內容: 欣欣客運強調,朱玉書任職總經理期間,未經董事會裁決,就主導公司與綠聚能公司簽訂期間達8年之節油器契約,約定每輛巴士裝設節油器,都給綠聚能公司相當於節省油費的70%款項,使綠聚能每年約可獲利500萬至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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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K NOTE:升官發財請走此路!》《朱明:大南汽車董
國安局前局長楊國強遭控擔任欣欣客運董事長期間,配合大有巴士前董事長林文彬假借顧問費名義,核銷私人花費45萬元,事後楊國強認罪,並賠償大有巴士,一審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楊3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楊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楊國強確有接受林委託多項事務而收取公關費用,不能以楊的自白做為有罪認定,今逆轉改判無罪。(資料照)

2019/02/26 14:58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楊國文

國安局前局長楊國強遭控擔任欣欣客運董事長期間,配合大有巴士前董事長林文彬假借顧問費名義,核銷私人花費45萬元,事後楊國強認罪,並賠償大有巴士,一審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楊3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楊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楊國強確有接受林委託多項事務而收取公關費用,不能以楊的自白做為有罪認定,今逆轉改判無罪;可上訴。

69歲的楊國強資歷完整,2008年以國安局駐美特派員中將身分退伍,退伍後,轉任退輔會投資的欣欣客運擔任董事長,2015回鍋年出任國安局長,2016年10月請辭獲准。

檢方起訴指出,林文彬自2008年2月起至2010年9月擔任大有巴士董事長,明知大有巴士並未僱曾任欣欣客運董事長的楊國強為顧問,竟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間,由楊國強以「禮品」、「油資」、「保養工資」、「手錶」、「行動電話」等私人發票及收據交給林文彬或會計,以顧問費用核銷,每月5萬元計,總共支付45萬元給楊。

台北地院審理時,楊國強認罪,並賠償大有巴士,大有同意不追究,輕判楊3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楊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傳訊林文彬、雲從龍公司負責人楊冠宇等人作證,證實楊國強確有接受林文彬委託,處理雲從龍公司大客車、大有巴士新營運路線開發、停車場所需用地事實,足以認定楊接受林所託,為大有巴士公司洽購停車場土地、大客車購買事宜,且楊主觀上是基於受林委託而收取其墊付的費用及公關費用。

高院也認定,楊國強提供的單據,在大有巴士如何做帳、核銷,楊無法知悉,主觀上並無明知不實事項而做假帳等犯意,不能以楊的自白即做為有罪的認定,今改判無罪。

《MORK NOTE:升官發財請走此路!》《朱明:大南汽車董
前國安局長楊國強在擔任欣欣客運董事長期間以顧問費名義核銷45萬元,一審遭判3個月,緩刑2年。26日二審改判無罪,可上訴。(讀者提供)

前國安局長楊國強遭控做假帳 
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2019年02月26日 15:57 上報 王怡蓁

前國安局長楊國強在擔任欣欣客運董事長期間,被控以顧問費名義,核銷45萬元,一審遭判3個月,緩刑2年。但二審認為,在無其他證據佐證下,不能以楊的自白定罪,因此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楊國強十年前為欣欣客運的負責人,林文彬是大有公司的董事長。兩人明知大有公司未聘楊國強為顧問,卻從98年10月到99年6月期間,由楊將私人消費的發票及收據交給林文彬或不知情的會計,開立不實的傳票,並記載「顧問費」,記入大有的帳冊,每月支付5萬元,共計45萬元給楊國強,涉嫌為犯背信及商業會計法。 

判決指出,楊的確接受林文彬的委託,處理洽購雲從龍公司大客車、大有巴士的新營運路線開發及停車場所需用地等事實。這些可以從林文彬等2證人及合約資料來證實,因此足認楊國強的確受大有當時的董事長林文彬所託,協助購地、新營運路線等事宜,也沒有檢方所指,與林文彬有背信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的狀況。 

至於楊國強提供的單據,在大有是如何作帳、核銷,楊無法知道。楊依林文彬指示,處理墊付的費用及公關費,請領每月5萬的費用,主觀上沒有做不實帳的犯意。因此,原審只以楊國強的自白便做有罪認定,沒有審究其他證據來證明自白是否與事實相符,並不恰當,因此二審今撤銷元判決,改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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