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冠華:軍中憶往(四)

許冠華:軍中憶往(四)

許冠華 臉書

瓜地馬拉指揮參謀學院畢業
駐瓜地馬拉及駐巴拉圭大使館國防武官

軍中憶往(四)

武官史上第一人

1993年6月,參謀總長召見後,我就一直在等侯好消息;等著等著,怎麼還未接收到人令?會不會自己出了什麼差錯而不自知?應該不會啊!召見時會談的氣氛,感覺還不錯啊!...忍不住了,打電話到國際情報處,找一位不久之前,曾一起在駐外人員訓練班受訓的空軍上校查詢。結果是:我問東,他答西,我問南,他答北;顯然,電話中他不便說什麼;頓時覺得事情不單純。直到9月1日,官校同學去接任國際情報處“武官行政”的職務後,我才了解了事情的發展經過。

以前的作業方式:參謀總長核定人選後,國際情報處任“武官行政”職務的軍官,即拿著總長核定的簽文,去找聯一的承辦人員,發佈佔上校缺。根據同學轉述,聯一的承辦人員表示:國軍只有駐美武官是編制內的,其他的都是屬於“任務編組”的。所謂“任務編組”,就是說:駐某一個國家的武官,需要由一位現階上校或是已經佔上校缺的人來擔任,但由於不是屬於編制內的,因此在甄選時,徵選者的資格必須是現階上校或是已佔上校缺的。聯一的承辦人員已經多次提醒“武官行政”下不為例...因此當“武官行政”再拿著我的公文去會聯一承辦人員時,聯一承辦人員從法令倉庫的角落裡,翻出了這一條前所未聞的規定,拒絕再買帳。

但由於總長已經核定了我的外派,解鈴還須繫鈴人,因此“武官行政”再上了一份簽呈,提出二個方案讓總長裁決:

1.本案重新甄選,由陸軍總部提報具西班牙文專長的現階上校,或是已 經佔上校缺的軍官參加甄選(當時陸軍確實有合格的人選)。

2.由陸軍總部先幫我調整一個上校缺,參謀本部再發文徵調我為駐瓜地馬拉武官。

總長圈選了第2案;如圖所示:陸軍總部先於10月1日調我出任上校缺的步兵203師副參謀長(當然沒有去報到),俟接獲參謀本部的命令後,再於10月16日調我出任駐瓜國武官。一氣呵成,完全合乎規定。

這些都是我去情報次長室報到見習時,由新任的“武官行政”同學告知,之前一無所悉。聽到這個說法時,只有一個感覺:不可思議!堂堂中華民國的駐外武官居然是編制外的!聯一的說法如果是事實,那之前成百上千的武官昇遷,居然都是歷任聯一的承辦人員私相授受的,因為他們絕大多數都是事先沒佔到上校缺的!就算確實有這麼一條法令,那人事次長室就應該正式行文情報次長室改正,怎麼會是二位幕僚就私自可以決定了外派人員的昇遷與否!

按照當年的晉陞規定,必須要在9月1日以前佔缺,方可於次年的元旦依比例晉陞;經此折騰,我於10月1日始佔上校缺,因此來年無法晉陞,直到1995年的元旦,我才險昇上校。當年與我同一天至語文中心參加考試的,還有一組空軍的,同一個時間甄試的,結果這位空軍的調上校缺沒問題,碰到我就不可以了...命不好?蔣緯國將軍生前有一句名言:“國軍的人事制度,是替那些沒有人事背景的人所設計的。”。

我成為了武官史上以這種方式昇上校的第一人,以後的武官外派,都循此方式:總部先調缺,隔了半個月,參謀本部再發調令。這個“脫褲子放屁 + 自欺欺人”的方式實施了一段時日,多久?我不清楚;但2000年7月,我第二任武官卸任時,接到的人事命令中顯示:我的繼任人選,是由中校營長直接昇任上校武官...國軍總不能原地踏步嘛!

1994年,時任駐巴拉圭大使的海軍上將郭宗清因公來到了瓜地馬拉,由我負責接待;在前往昔日西班牙帝國的首府Antigua 參觀時,在車上,他的隨員好奇的問了我相關的問題。在聽完我的敘述後,一路上沉靜的郭上將突然冒出了一句:“自己人胡搞!我們和美國沒有邦交,哪來的武官?!”。

上文承蒙 許冠華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延伸閱讀:

許冠華:軍中憶往

許冠華:軍中憶往(二)

許冠華:軍中憶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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