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負新兵 

懷念「警總海防班哨」時代的老士官長

#1 阿智 於 2017/03/16 01:08

阿智 

我是6開頭的義務役士官~說真的,在那年代不當管教相當嚴重,幾乎所有的上兵都變成了地下連長,

晚點名後先是整蔡鳥十點後開始整菜下士玩起了拔階,是的您沒看錯是上兵拔下士的階,

令我不解的是連長竟然默許這種階級顛倒的詭異遊戲,誇張的是常常躲在門後偷看還偷笑!

人心是會膨漲的,後來連上來了剛從士校畢業的小下士,這些過度自我澎漲的老兵竟打起正期下士的主意,意圖以下犯上如法泡制想玩拔階遊戲,結果竟打了起來,畢竟是正期士官1打三還過得去,三個地下連長被打得像個豬頭三,連長事後一句話也不敢吭一聲~

這場拔階遊戲就在此事件落幕>

03/16 版主回覆:

謝謝,延伸PO文如下:

老兵欺負新兵13

 
陸軍官校 預備班 學長學弟 集體鬥毆 之回憶

筆者於民國59年就讀官校預備班(中正預校的前身)時,幾次遇到上兩期的學長們群毆,從這一期的營樓房追打到另一期的營樓房後又追打回來,加上鼓譟叫囂聲.....

而上一期降期到我期數十人,私下形成派系,對新生惡行惡狀,某次下課時間讓新生依序排隊,進入教室晉見回答問題,如同幫派老大(後被開除),造成本期台東學子不滿後,集體到寢室樓頂的天臺鬥毆。

其後因淘汰人數過多,昇入官校後,加上聯招人數嚴重不足,而從當期的專修班選優就讀本期,官二時又淘汰一批轉憲兵專科班。

據預備班老同學說,當年我們那個教授班50餘位同學,七年後順利畢業任官的只有九位(其中兩位晉升少將)。


老同學臉書留言彙整:

可恨的是我連連長竟然用他們這一批留級生當班長.某假日別班班長要向我借手錶.稱今日有約會.晚上收假時還我一張當票.此人次年開除.如今偶有同學喜宴會相遇.也只能嗤之以鼻囉!

拚著命不擇手段也要對霸凌者痛擊,絕對不要容忍!


老兵欺負新兵10

軍校高年級生是改革的阻力

「把自己看做培訓中的領導人才,而不是一個嚴格但必要的新生制度的執行人。」麥克阿瑟在一次大戰期間,看到戰場上的軍官用不必要的嚴峻態度來對待手下的士兵,而這種行為就是從西點高年級學生對待新生的態度所埋下的種子。

出身西點的軍官,他們的領導風格明顯都有高年級學生對待新生的行為模式。這種反效果的領導方式,在他們走出校門後依然繼續下去。新生制度對新生也許有所助益,但是高年級學生其實卻是受害者。

老兵欺負新兵7

上將總司令的領導統御

看到阿扁政府重組新內閣成員中的國防部成員名字後,使筆者憶起任職上校旅長期間,某次至總部參加講習,最後一堂課為「總司令」的精神講話,而參加的人員皆為全軍的上校部隊長以上的軍事主官或政戰主管。

只見該位「上將總司令」,當者我們這批上校面前以「譏諷」的口吻,質詢各防區的「中、少將主官」們,會場中只見中將、少將們「起立的起立、閃爍言詞的閃爍言詞、挨罵的挨罵...」,而會場內的上校們則是「笑的笑、錯愕的錯愕、搖頭嘆氣的搖頭嘆氣...」

而今該位當年的軍訓教官,卻因為在省籍情節的「吵」作下,史無前例的回任陸軍擔任師級幹部,而一路翻紅成為國防部長。這可說是「敗部復活」的最佳宣導材料,然而軍方文宣人員卻對其當年由上校總隊長轉任軍訓教官,再由軍訓教官回任師級幹部的緣由與適法性「避而不談」。

哈利波特在【火盃的考驗】中有句話說的好:你若是想瞭解一個人的為人,就應該好好去觀察,他是怎樣對待地位比他低的人,而不是只去看他如何跟同等地位的人相處。(2002年 神仙、老虎、狗)

老兵欺負新兵11

陸軍官校於民國65年 實施不同於以往與以後之學長實習幹部制度

陸軍官校的學長制,無西點榮譽法庭」與「實習臂章(視加扣分可降可昇)的嚴格自我管理,因而淪為小孩管小孩霸凌管理,這就是老兵欺負新兵的根源。

在筆者那個四年級生(民國40年~49出生)的時代,陸軍官校連續幾屆校長不但不同意"混合編連"之外,還訂定相關罰則讓學長絕對不敢欺負學弟,因此我們連續幾屆的四年級生都逃過一劫,至於當年自我管理方式如「連結網址」。而三軍官校預備班(幼校)合併成中正預校後第一件事,就是廢止三軍官校預備班(幼校)的學長制度

老兵欺負新兵3  

黑市(地下)連長

多年前在長官未重視、「大專兵」無人服士官役的情況下,連隊幹部縱容了一批批「國小、初中、高中、高職」畢業之速成士官,採「小流氓」式的領導統馭後,促成了大量的「黑市(地下)連長」予取予求....(
2001年 神仙、老虎、狗)


老兵欺負新兵案例(1)

筆者任職營長時,在多次不記名的問卷調查中,均發現營上所屬第梯次的老兵,集體且持續性的欺負新兵,而該連隊幹部的回報則是『查無實據』……

因此在某日深夜,筆者攜帶錄音機並率同傳令、駕駛兩員,摸黑潛入該連隊士兵寢室內藏匿後,於凌晨一點半左右,『親眼目睹』該梯次兩員『老兵』於下衛兵後,叫醒寢室內之全體的新進弟兄罰站、精神訓話,並開口要吃、要喝、要錢等等惡行!
翌日,該批老兵跪在筆者營部辦公室門口『嚎啕大哭』,請求不要送軍法。


筆者任職營長初期,上級之『師長』於開會時,要各營級幹部『即席口頭報告』老兵欺負新兵之數據,而當筆者將問卷調查數據提出後,當場遭該長官『申斥』並告知全場幹部『此乃誇大問題也』!然而,三個月後卻又要筆者在公開的會議中,『教導』全體的營旅級幹部如何『遏止』老兵欺負新兵。原因無他,只因防區的調查報告中,證實了筆者營上『老兵欺負新兵』的比例最低。(2000年 十二月 22日 星期五)

老兵欺負新兵案例(2)

任職營長駐防外島時,友軍單位服兵役的弟兄失蹤多日,被我率領弟兄尋獲時,已經是在樹林中上吊多日的冰冷遺體。

2010年與老妻的大學同學夫妻餐敘時,該位同學先生提到他的親戚當年服兵役時,於金門上吊自殺一事。經雙方核對「人、事、時、地、物」後,四人當場面面相覷,因為幫忙尋獲他的親戚「往生大體」就是我營。(
2011年 神仙、老虎、狗)

士官制度  

對上述問題不妨撇開「誰對誰錯」的是非爭論,客觀地探討形成這些觀念的主因以及是什麼「事實」纔導致如此的觀念?而如此的「觀念」又如何演變成「行事的準則 」後成為無法變革的事實。

事實是:整個軍方架構在「有組織無秩序」的情況下,讓官兵們「因人治事」而非規範在組織的架構下。軍事制度產生將領,而將領選拔的標準又非皇帝時代武將時的「真本事、硬功夫」,而係以「槍桿子護政權」的「自己人」為標準。再加上高階長官因當年所處的還境中有大批的「老芋頭的資深士官兵」支撐基層的連隊,因而較無切身之痛 。上台之後當然無法深刻體恤下級無「成熟穩健士官團」的痛苦。而當今之政策及制度則又導致「職業士官」不願將「軍旅事業」當成是「終身職志」,卻眼睜睜的看者「軍官」將「晉升」當成職志目標。因此「鐵打的營房、流水的軍官與義務役弟兄、中間少了個支撐軍方組織與戰力的士官團」。雖有者大批「雜牌軍」組成的士官群卻無推手讓「士官團」在各級的 「指揮」與「幕僚」的階層上著力。

鮑威爾將軍在其自傳「我的美國之旅」中曾提及越戰時的美軍........
專業士官是軍隊中的骨幹,培養他們需要幾年的專業訓練,為了不需要用到後備軍人,軍方創造出速成士官,我們稱他們為「速食中士」。找個二等兵訓練兩下子,就把他升為士官,讓這些慘綠少年負起他們年紀及經驗都不堪承擔的責任,是多麼冒險的事,此種決策的確也讓我驚訝不已。這麼多不成熟的軍官與士官涉入,造成了軍紀士氣、專業判斷的崩潰。
然而,軍隊........早已變的麻木了。

湯姆法蘭西在其所著述的戰爭小說「紅色風暴」曾提及蘇聯陸軍中的士官並非像其他國家一樣是職業軍人,他們是被征召入伍的。他們是在服役初期因為他們的才能、行政上的責任,以及他們的領導能力,而披挑選接受訓練。他們被送去接受為期六個月的嚴格訓練課程,使他們成為一位速成的士官,然後回到他的作業單位。事實上他們幾乎和他們的屬下一樣,只有少許實際經驗。他們在戰術及武器使用上的知識,與西方軍隊中的士官有著天壤之別。因此,在蘇聯軍隊基層編制上的尊卑次序,不完全是依據階級,而是依據服役的時間。蘇聯每年兩次征召新兵,十二月和六月,通常服役期限為兩年。
我們可以看見,在蘇聯任何的編制內部有四個『等級』:
最低等級是在服役期最初六個月內的人,最高等級的則是在服役期最後六個月的人。因此在蘇聯步兵連內真正有地位的都是那些在最後六個月服役期限內的年輕人。
通常他們會要求,也會得到最好的-----或至少是大部份的-----食物、制服,以及工作。他們通常不受制於連上的士官的權威。而且,實際上,命令是直接來自上級軍官而非排長或班長,因此通常他們對於命令的執行也不像我們所認定的是以階級層次來劃分的傳統軍隊紀律,各位可以想見,這顯然會迫使一名下級軍官處於極不利的地位。他們的軍隊編制是在有組織但無秩序的原則下制定的。

上文所述蘇俄軍隊士官體制事實就是國軍現今所實施的「士官制度」的翻版。1995年海軍發生二兵黃國章命案,六年後黃媽媽陳碧娥女士,接受電視新聞媒體訪問時直言表示:六年來的觀察發現,這是國軍的體制問題,「讓新兵短期受訓三個月即擔任士官幹部,小孩帶小孩!」

某位高階將領前往世界各軍事院校參訪時,最令其驚訝的事為:「各國士官學校的校長居然都是由資深士官長擔任,而全校的幹部或行政人員則找不到一位軍官,全部都士官!」而反觀國內之士官學校,不但全校找不到一位資深士官,就連校長都必須是少將官階,相對的全校之隊職幹部及行政人員則皆由軍官擔任,只有學生才是士官!這代表什麼,不言可喻!

歐美士官任職原則:
不干擾、不指揮軍官,而是輔佐「軍官團」發揮成熟之領導間經驗。以期穩定軍心士氣,「以醫院內的護理長、 護士及行政人員的角色自居」,不兼差且格遵保密規定及軍法紀要求。

醫   生:軍 官
護理長:士官長
護   士:士 官

「軍官」與「士官」應做何事之要點
「軍官」與「士官」應做何事之律定,在美國陸軍的規定如下:

「軍官」擔任指揮,建立政策,擬訂陸軍方面之一般計畫與工作計劃。
「士官」依據頒佈之命令,指令與政策,執行陸軍的日常工作。

「軍官」集中精神於能使單位完成其使命的集體訓練。
「士官」集中精神於發展完成使命之能力所需的各個與組、伍訓練

「軍官」主要專心於單位作戰,訓練、與有關業務。
「士官」主要專心於訓練各個士兵與組、伍。

「軍官」集中精神於單位效率與單位戰備。
「士官」集中精神於每一所屬士官與士兵,以及注意本單位之基層組、伍確保其訓練良好,受到高度鼓舞 ,時時完成整備,並能正常運作。

「軍官」特別注意績效標準,訓練、與士兵的專業發展。
「士官」專心於士官兵的績效標準,訓練,與專業發展。

「軍官」創造條件──使有時間及資源可用──俾便士官能從事其工作。
「士官」完成其工作。

(摘自:軍事領導──野戰教範陸軍總部翻譯叢書三六/○○三 /民國74年10月出版)

延伸閱讀:

美軍華裔退役士官Allen Lin:論國軍「學長制度」與「霸凌制度」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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