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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訪客 於 2023/09/02 18:48

中華民國憲兵是屬國家憲兵概念,而非美軍軍中憲兵制度,去看看法國憲兵 荷蘭憲兵制度就知道

#4 nevernever 於 2023/09/02 23:35

法國憲兵已改歸法國內政部指揮.故可鎮壓暴動騷亂,與警察同屬司法治安警察單位亦在鄉村地區直接維持治安等同於警察.

台灣並無憲兵隊"直接"維持治安之情況.戒嚴時期,亦僅"支援"警察.未解嚴時,曾有槍擊要犯與警方交火,地方憲兵隊負責"支援"'之案例.

國家憲兵"概念"是指警察以外之軍事部隊之憲兵亦可維持民間治安,執行民政勤務.大陸時期,中華民國也無由憲兵直接維持治安之情事。

那時較接近國家憲兵概念之單位乃為各地方"保安團","稅警","塩警".尤其是保安團,在當時民國甫成立時,氓匪流民遍地,警力不足,便由保安團負責征剿土匪。而保安團當時裝備訓練均被視為二級部隊,低於一般正規軍。祇不過後來抗日,就全當正規部隊用上了。

國民政府退到台灣以後,已無保安團。故任務由憲兵接替,但仍僅是支援警方之單位,而非像法國之"國家憲兵制度"一般,獨立執行治安/民事勤務。

解嚴後,國軍憲兵雖仍保留了司法警察身份,但亦屬支援性質。

實務上,無法獨立偵辦案件。就算過往有憲調組,案件偵辦效果及素質亦乏善可陳。就算到了現在,憲兵單位內部亦缺熟悉司法之官士兵。

看一下憲兵為搜查個二二八威權時期文件鬧出的笑話就知道他們是什麼水準了。

人家法國農郊地區的治安憲兵還能獨立處理家暴案件,中華民國的憲兵能嗎?有這個職權嗎?有這個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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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摘錄文字
煩請參考,
謝謝您!


摘錄自~中華民國憲兵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中華民國憲兵

中華民國憲兵(英語: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Police,縮寫:ROCMP),為中華民國國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憲兵司令部,2012年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因具有執法權,並擁有獨立的指揮、人事、後勤補給系統,故不隸屬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其地位類似於古代之禁軍、禁衛軍,主要任務之一是保護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民國副總統。

憲兵歷史
中華民國建立前的中國近代憲兵(並非九門提督)始自清朝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因義和團之亂八國聯軍攻陷北京,1901年清廷訂結辛丑條約,聯軍撤離北京,清廷乃在北京成立「京師善後協巡營」維持京畿治安。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變法,推行新政,派載澤、徐世昌、紹英赴日本考察,返國後乃倣傚日本憲兵制度,由慶親王和日本訂立合約,聘請日本籍顧問川島康浪(日本憲兵軍官)於同年在大沽口創設憲兵學堂,正式採用「憲兵」名稱。續於光緒卅二年在北京設置「陸軍警察所」,指揮編成「陸軍警察營」糾察軍紀。
中華民國的憲兵是由孫中山在民國十二年(1923年)在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6],經由蔣中正培育壯大,正式編組憲兵;1932年成立憲兵司令部,同年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使憲兵部隊的編組、指揮、訓練、勤務等各種制度得以確立;1936年創設憲兵學校,蔣中正兼任首任校長[7]。

中國大陸時期
1923年,孫中山於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
1924年11月,黃埔陸軍軍官學校二期籌辦憲兵科。1925年4月黃埔陸軍軍官學校憲兵科開學,1926年2月畢業。如易安華。
1925年,國民革命軍以黃埔軍校第三期部份學生及隨軍警衛學兵連混編,正式成立憲兵連,為憲兵建軍之嚆矢。十月蔣中正校長於廣州成立憲兵訓練所,並將憲兵連擴編為憲兵營。
1926年,何應欽將軍所部國民革命軍第一軍駐紮東江,並於東江成立憲兵隊,東江憲兵隊為國軍地區憲兵隊之始。7月憲兵營整編為三個憲兵連,改組成立憲兵團隨國民革命軍北伐。
1928年,憲兵團改編為憲兵第一團,並增設憲兵第二團,駐守南京市。
1929年初北伐統一,在青島正式成立憲兵司令部,任命吳思豫為憲兵司令統率憲兵第一團、第二團,並令率兩團憲兵由南京北上接收青島、濟南,任務完成後撤消憲兵司令部。5月憲兵第一團、第二團圍剿膠東土共顏震部,俘團長以下幹部數十人。12月憲兵第二團進討石友三。
1930年,武漢行轅憲兵團改為憲兵第三團,後改編為特務營;另組憲兵第四團,後改編為警衛旅。2月憲兵第二團剿平太湖股匪,處決匪酋大保阿書;參加皖南剿匪,斃重要匪幹六十餘人。
1931年,創辦憲兵教練所,於蘇州成立憲兵第三團,首任團長蔣孝先。
1932年1月16日,於南京市瞻園路126號以首都衛戍司令部與陸海空軍總司令部憲警處合併成立憲兵司令部,首任憲兵司令谷正倫中將。成立初期,設憲兵司令、副司令、參謀長,下設13個處、3個所和1個直屬科。13個處包括人事、勤務、訓練、情報、逮捕、審訊、判決等,3個所是看守所、修械所和檢診所。4月創辦憲兵軍官講習會,聘薩孟武及日本憲兵少佐加藤薄次郎、大尉長友次男等人為教官,教育幹部。7月成立憲兵教導總隊。8月20日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律定憲兵主掌軍事警察,兼任行政警察與司法警官;同日軍政部公佈《憲兵服務章程》,確立憲兵制度,明定憲兵職掌。9月成立憲兵特警第一隊。
1933年2月,憲兵第二團擔任國際聯盟調查團團長李頓來華調查九一八事變之警衛工作。3月憲兵第三團移駐北平,蔣孝先將軍兼任北平憲兵副司令,指揮憲兵第三團與憲兵第四團,偵破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北平市委」等案。5月撤銷教導總隊,改編為憲兵第六團;裁撤憲兵教練所、憲兵軍官講習會,於南京江寧成立憲兵訓練所,谷正倫將軍兼任所長;成立第一屆憲兵教導團,團長張鎮。
1934年6月日本為尋侵華藉口,密令駐南京大使館副領事藏本英明隱匿行蹤,偽稱失蹤已遭中國人殺害,派軍艦開抵下關要脅;後為憲兵查獲躲藏於明孝陵衛,遂平息日本陰謀。
1936年2月,憲兵第四團參加福清剿匪,斃重要匪幹十餘人。3月擴編憲兵訓練所為憲兵學校,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兼任校長,憲兵司令谷正倫將軍任教育長。10月特警第一隊於南京成功偵取日本大使川越茂機密外交文件,並偵破漢奸行政院簡任秘書黃浚與其子黃晟對日本密報國軍「江陰封鎖」計畫以致封鎖行動失敗一案,緝獲嫌犯21名。12月憲兵第一團於西安事變護衛蔣介石,侍衛長蔣孝先將軍、憲兵第一團團長楊鎮亞與團副蔣堃以下殉難官兵百餘人,後以紀念該事件,國民政府令頒12月12日「雙十二」為「憲兵節」。
1937年12月南京保衛戰,憲兵教導第二團奮勇抗敵傷亡殆盡,憲兵司令部副司令蕭山令壯烈殉國。特警第二隊於敵後工作,遭漢奸出賣,杜靜波十餘名烈士殉職。
1938年,憲兵第七團參加武漢會戰。
1939年,成立第七屆憲兵教導團第一~八團。
1940年11月,憲兵司令谷正倫將軍調任甘肅省政府主席,賀國光將軍繼任第二任憲兵司令。
1941年1月,憲兵第八團、第十五團解決新四軍皖南事變。成立憲兵第十九團、第二十團。
1942年4月,憲兵第二十團參加福州戰役。
1943年3月,憲兵司令賀國光將軍調任重慶衛戍司令,張鎮將軍繼任第三任憲兵司令。此時有27個憲兵團,3個獨立營,3個教導團。
1944年4月,憲兵第十四團參加豫湘桂會戰。
1945年4月,憲兵第十六團參加粵北會戰。8月日本降使今井武夫至芷江向國軍投降,憲兵第十團、第二十一團擔任戒護。
1945年底,憲兵司令部設中將司令、少將副司令、少將參謀長、辦公室、人事科、總務處(轄第一、二、三、四科)、警務處(轄第一、二、三、四、五、六科)、軍法處、軍械處、軍需處、軍官處、會計室。1947年警務處改稱第二處,下設「情報」、「組織與保防」及「刑事警察」3個科。
1946年11月,憲兵第九團、第十六團擔任南京制憲國民大會警衛勤務。
1947年2月,憲兵第四團及憲兵第二十一團第一營抵達臺灣處理二二八事件。
1947年7月27日,駐滬憲兵第二十三團第七連、第八連在上海與上海市警察局新成分局爆發激烈流血衝突事件,以致上海市警察局全員罷工,此即上海警憲衝突。
1948年,憲兵第十六團在南京擔任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警衛勤務。
1949年,憲兵第一團第七連參加福建省金門縣古寧頭戰役。

臺灣時期
楊榮華殉職紀念碑
彭福共殉職紀念碑
1950年3月1日[需要較佳來源],改組原駐臺灣之憲兵司令部東南指揮所,於臺灣臺北市涼州街恢復成立憲兵司令部。同年將由中國大陸撤回臺灣之憲兵第一、三、十八團官兵與原駐臺之憲兵第四、八團統合整編,改組為憲兵第一、四、七、八、九團及幹部訓練班、特務營、通信隊、軍樂隊、特高組等,原國防部及各軍種總司令部警衛營納編為憲兵獨立營,原駐大陸之憲兵司令部西南指揮所則因國共戰爭失利潰散。
1952年5月14日,中華民國駐日本東京憲兵隊官兵,由隊長李建武上尉率領下搭乘輪船招商局海隴輪撤回臺灣。
1953年,擴編幹部訓練班。5月,憲兵學校在臺復校於臺北縣三重鎮(今新北市三重區)。
1954年1月,派遣海外憲兵執勤,由陸軍第五十、八十軍各派憲兵一排與憲兵第八團第六連組成一連兵力前往朝鮮半島接運韓戰爆發後受困的一萬四千名「反共義士」,於1月23日成功返回臺灣,中央政府遂定該日為一二三自由日。
1955年5月25日起,憲令部受總政治部密報舉發孫立人兵變而拘捕其舊部300餘名並以匪諜罪誣陷入獄,成為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迫害事件[8][9];孫立人上將被軟禁33年至1988年蔣經國逝後才獲釋;關鍵證人郭廷亮則於1991年離奇死亡[10][11]。
1956年,裁撤憲兵第一、七團,憲兵第八、九團改編為憲兵第201、202團,各憲兵營整編番號為憲兵第211、212、213、214、215、216、221、222營。9月憲兵新兵訓練大隊改編成立憲兵訓練指揮部,1961年5月16日擴編為憲兵訓練中心。
1963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復漢演習」建國五十二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64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興漢演習」建國五十三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70年1月,裁撤憲兵第201、202、203團等三個團部,改組整編為憲兵第201、202、203、204四個指揮部。5月,憲兵學校遷至臺灣省臺北縣五股鄉(今臺灣新北市五股區)。
1975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大漢演習」建國六十四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77年,實施「靖安一號專案」,納編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北、中、南三個警備營為憲兵第239、240、241營。12月,成立憲兵特勤隊(MPSSC)。
1978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漢威演習」建國六十七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79年、1980年實施「靖安二號專案」、「靖安三號專案」,納編陸軍特種作戰第三一、四二、六三、二四總隊共計十六個大隊及駐臺灣澎湖五德陸軍第五十三空降獨立旅,改組整編為憲兵第205、206指揮部及憲兵第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營。
1981年10月10日,憲兵第330營參加「漢武演習」建國七十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82年10月10日,憲兵第219營參加建國七十一年雙十節國慶大典。
1984年裁撤憲兵第206指揮部。
1986年、1987年實施「靖安四號專案」,調整擴編憲兵營兵力及調查組與任務型態,以各調查組兼任憲兵隊任務,使警衛區與作戰區互相結合,發揮統合力量及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功能。
1986年11月1日,成立裝甲憲兵第一營。
1988年10月10日,憲兵第332營參加「光武演習」建國七十七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89年5月13日,發生憲兵直潭淨水廠槍擊事件
1990年,為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漁港、商港安全檢查任務需要,實施「靖安五號專案」,增編成立憲兵第333營。
1991年10月10日,憲兵第332營參加「華統演習」建國八十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1992年8月1日,因應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解散,台北市的防衛任務由憲兵司令部接管。
1993年起,配合國軍兵力精簡,移編九個憲兵營至海岸巡防司令部(憲兵第212、214、215、216、219、221、230、319、328營)。
1995年6月13日發生憲兵光復橋事件,8月裁撤憲兵第201指揮部(憲兵第227營同時解編)。
1999年再移編憲兵第224、241營至海岸巡防司令部。
2004年11月2日憲兵學校合併林口憲兵訓練中心改制為「憲兵學校林口校區」。
2005年為因應臺北首都衛戍區防衛任務需求,改編兩個憲兵營為憲兵砲兵營及裝甲憲兵營第二營。
2006年1月1日實施「和平專案」,納編原空軍警衛部隊十個警衛營為憲兵第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營[12]。
2011年實施「鐵衛專案」,改編憲兵第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營為空軍警衛憲兵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中隊與海軍警衛憲兵第一、二營。
2013年,國防部組織調整後,降編更名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司令和副司令也更名為指揮官和副指揮官,指揮官維持中將,副指揮官降為少將。另地區指揮部除202負責首度衛戍區,指揮官維持少將編階外,203-205指揮部指揮官降為上校。
2014年4月1日,憲兵學校銜稱改為「憲兵訓練中心」。
2016年2月19日,政戰局擅權指揮202指揮部臺北憲兵隊違法調查、拘捕並扣押民眾所持過往50、60年代的戒嚴時期文獻[13][14],經媒體報導後國會與輿論譁然,引起臺灣白色恐怖再現的疑慮[15][16],後續報告懲處指揮官許昌中將以下多名軍官[17]。
2016年9月,憲兵訓練中心龜山校區陸續回防五股校本部。
2021年5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機關「國防部憲兵指揮部」。7月1日,203指揮部、204指揮部,指揮官編階由上校調升為少將[18]。

#5 nevernever 於 2023/09/04 01:19

唉,說句真的吧.

憲兵拱衛中樞的傳統來自於"沒有投降的憲兵,祇有戰死的憲兵".

去交叉查證國軍軍史與解放軍史吧!

投降的憲兵不是沒有.傳統與口號?

太原五百完人,真全戰死了??去查史料吧.何況八年抗戰,全軍抗敵至無人倖免的單位多了去,不祇有憲兵.日軍攻破南京,展開大屠殺之前,還有數支倖存的國軍大刀隊,四下隱藏,夜間發動游擊突襲,殺死的最高日軍軍官階級為大尉。

要依傳統,那應該找出這支部隊的番號,學老共,或學現下國軍憲兵傳統,給個"鋼四連"或"鐡一營"稱號不是?"概念"需要"實務/技術"支撐.一旦實務/技術無法支撐概念,就得改變概念。

以前對付解放軍,概念是滅敵於台灣海陝。後來實務/技術無法支撐此概念就又改成了重層嚇阻。後來又發現實務/技術無法支撐此一概念。又轉換成灘岸阻絕。現在轉換成城鎮戰?概念,需要實務運作能夠支撐/支持。憲兵"概念"與"實務"是脫離的。

國軍最大的毛病就是"概念"與"傳統"緊密掛鈎 ,而實務運作問題,不重要。勇猛慓悍,是概念。傳統是刺槍術,所以兩者就等同為一體了。可實務運作上,刺槍術早就落伍了。

憲兵,就繼續說他們的傲骨吧。這是傳統,也是概念。繼續擴編,然後扯什麼國家憲兵制度。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沒看到憲兵進去驅離。國軍憲兵去哪了?

再說一下法國。法國警察罷工好幾次,上街頭要求待遇提高。所以法國才將憲兵納入內政部管轄,因為警察罷工,治安事務還有憲兵還能使喚,不致於停擺。別亂引用外國例子吧!

#6 nevernever 於 2023/09/04 02:03

另再補個"傳統".

國軍傘兵的濫殤起始,連以前的空降旅,現下的特戰旅大概都不知道。國軍傘兵成立於日軍戰敗末期。那時,名字嚇人得很,叫"空軍敢死隊" 。有人知道嗎?

成立之初,還在日軍佔領的地區偷偷召考。

要依傳統,比憲兵更傳奇,更傲骨了。   

上文係引用 nevernever 先生 在「留言板的留言」,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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