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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 臉書
出身於屏東縣的小農村,單純的農家子弟,陸軍官校專科17期企業管理科乙班86年班,陸軍步兵少校退伍,當年雷光旦中將為個人掛階少校的那一刻,就已經報定這輩子就到少校,並不是不思進取不想圖謀發展,而是個人本身希望能夠善盡自己職能來為部隊服務,因此歷年來都是長官幫我報名錄取學院,然而從來不想去考,當然原因也有許多考量,服役期間擔任過情報作戰後勤等職務,任職最長的職務為後勤官長達9年。

軍憶隨筆番外篇14

科目:軍隊雜事

進度:伙外之伙

重點:膽大包天啦!

夜半時分,長官與筆者的對話…

筆者:「長官,這様做好嗎?」

長官:「那你到底能不能做嘛!是不是兄弟啊?你就趕緊去做,別囉嗦!」

筆者:是!馬上就準備,一定不負長官交付的使命!

過了一小時後,筆者用鋼質臉盆調製出一大盆香噴噴又火熱熱的「沙鍋魚頭」進場,附帶一堆肉片、蔬菜及麥芽發氣飲料,此時長官及三位同事正嗷嗷待哺的企盼著能大快朵頤,當筆者準備就緒後,便默默退出長官室,自己回去房間內泡泡麵。

他們從晚上11點吃到凌晨1點,酒酣飽足之後回去休息,當人走後我在去收拾殘局。

以上這段想必大家應該都可以聯想到,這就是部隊裡面所謂的「開小伙」。

為什麼筆者願意幫大家準備完之後,就退回去自己的寢室吃泡麵,而不願意跟著大家吃吃喝喝呢?

其實並非個人性情孤僻不屑與人為伍,而是因為考量營區裡面最好能夠有個人是清醒的,至少有其他的事情發生時,能夠馬上處理,並且筆者真的很討厭這種夜間的吃喝。

這就要探討為什麼部隊裡面開小伙的陋習為什麼無法根絕!

大家總認為軍官的開小伙,無非就是杯光交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吃喝完畢之後大家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情景,其實這只是表面的前菜,各位可以想一想部隊的伙食已經造就出一批腦滿腸肥的軍官了,一部分的人肥的跟某種動物一樣,熱量都來不及消耗了,難道還缺你這一頓小伙嗎?

事實上重點不在於「吃喝」!

吃喝不吃喝那是你的心態問題,但是去不去那就是你的態度問題了,像筆者這一款批號的人畢竟算少數,幸好長官能夠體會還有體諒我個人是屬於那種油米柴鹽不進的人,不管有沒有對我好,我還是依然盡忠職守,根本就不必威脅利誘。

某些長官在評估自己的部屬忠誠程度時,就經常會用這一招來做為內心考核,或者在任務執行完畢之後,為了緩和平常工作的氛圍,所以才會擺出一小桌的酒菜來款待自己的部屬,這其實也無可厚非。

但是可怕的就是在開小伙的時候,長官突然間親自幫你倒酒,並且用關愛的眼神注視著你,然後在部屬受寵若驚頻頻點頭感恩時,從長官邪惡的口語中吐出了一句話:那麼這件事情就拜託你了!啊~

受託之人:唉呀!中招,上當了!

這一頓不該來吃的,這杯酒也不應該來喝的,因為吃喝完畢之後,又要去執行其他重大工作任務啦~

有的時候筆者還會聽到這些去開小伙的人出來的心情,那簡直就是可以將吃完的酒菜從肚子裡吐出來!而且一想到被指派去執行的艱鉅任務,就恨不得將自己從娘胎外再度塞回去!

感覺好像是準備把死刑犯拖去執行前的最後一餐酒菜,這根本就是楚漢相爭時的鴻門宴一樣嘛!

那麼試問如果要各位去吃這頓酒菜,你還敢去吃嗎!?

這也就是為何筆者從來不想去參加長官開小伙的原因,就算實在免不了,在餐桌上我的表現就是拼命的低著頭,默默的吃菜、一句話也不說,連舉杯向別人敬酒也從來不肯,因此久了之後也就不會有人想要邀我去,雖然筆者在為人處事方面可能比較不圓融,但是針對這種吃吃喝喝的文化,個人還是實在不敢苟同。

畢竟一個月搞個一兩次或許還可以,但是如果是天天搞,除了那些愛吃喝的人以外,誰能受得了?

民國88年筆者調到澎湖的時候,本連的連長就是這種貨色,每天都是喜歡邀別人喝得醉醺醺,然後早上出操及五查時段就由筆者來帶,有的時候還嫌在營區裡面不夠喝,竟然跑到外面的酒店去喝,這也未免把部隊太不當一回事了吧!?

或許可能只有他老兄在酒醉的時候,才會忘記他是連長的身份,但是一旦當他醒過來的時候又會責罵我,為什麼要搶奪他的帶兵權!

唉!我只能夠在內心裡不免的哀鳴:認命你當連長那是國家的權責,我也只是副職的幹部,就算我想用盡心機奪取你的帶兵權,請問我有什麼權利呢?

再說職位是你的、權利也是國家賦予你的,連隊的人就在那邊誰也搶不走,而且我還不稀罕幹這種連長,要不是你一天到晚喝得不省人事,我當副連長的人,不頂起來可以嗎?

要幹也是長官來給我發佈人事命令,我的人格還沒有齷齪到讓你對我講這種話!

再來說到當年筆者擔任排長或參謀期間,夜間如果真的餓到沒辦法,最高的享受就是泡麵加鯖魚罐頭或者鰻魚罐頭,獨自一個人的享受真是回味無窮,吃完了就去睡,也不會有什麼人情負擔,更不用為了跟人家你來我往的那種客套虛情,而耽誤睡眠時間,不然你一整晚就跟別人耗在那裡不睡覺,難不成你想去當蝙蝠或者當賊嗎?

等到筆者擔任東台連長時,被我抓到了五個人在開小伙,當時看到他們眼中恐慌的眼神,我也是於心不忍,我的做法就是叫他們從小寢室裡面搬出來,到連集合場去吃,並不是因為我生氣,而是我擔心瓦斯罐爆炸或者人員在裡面缺氧而掛掉,那時候就更難辦了!

這件事情讓我待在房間裡思考了一夜,隔天早晨早點名時,我直接下達了1條規定:再有人私自開小伙,連長將一律重懲!

聽到這邊,許多官兵的臉色都綠了!臉上都露出惶恐不安的感覺,好像這樣子以後就沒有什麼樂趣。

但是別急,我還有下半句!

也就是「以後每個星期三、星期六1800-2100時,本連晚上用餐時間吃火鍋看電影!」

這可是活生生赤裸裸由連長帶隊集體開小伙了,當然這麼做也是有我自己的理由與考慮,重點摘要如下:

一、避免讓官兵待在密閉空間煮小火鍋,而引發不必要的火災及缺氧危機。

二、讓官兵也能夠體會什麼叫做家庭的感覺,藉此來緩和大家平日的辛苦和思鄉苦悶。

三、雖然官兵會在開小伙時進口一些特別飲料,但我這裡也有對策,原本要在晚上9點公佈的夜哨輪值表,提前在下午6點鐘公佈,讓那些排到夜哨的人自己好自為之,他們自己官兵之間也會彼此要求,只要是站夜哨,就是不能喝!被抓到可是要被送禁閉的!

四、畢竟帶領大家開小伙,官兵也不會有什麼話可以說,而且每次我都直接拿1千元出來贊助買食材,更何況我的眼睛也可以盯得到每個人的行為。

這就是筆者個人在「不准違反規定」與「乾脆開放」之間所做出來的無奈之舉,在這種管理之下,幸好官兵沒有給我丟臉,與其讓他們這麼危險的去幹這種開小伙的事情,倒不如帶領著他們一起吃不是更安全,領導統禦本身就是一種靈活的手段,目的是在於上下同欲,戰必勝!

上文承蒙 潘志峰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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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軍憶隨筆「2」
潘志峰:軍憶隨筆「3」
潘志峰:軍憶隨筆「4」
潘志峰:軍憶隨筆「5」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2」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3」
潘志峰:軍憶隨筆「6」
潘志峰:軍憶隨筆「7」
潘志峰:軍憶隨筆「8」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4」
潘志峰:軍憶隨筆「9」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5」
潘志峰:軍憶隨筆10
潘志峰:軍憶隨筆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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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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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2

潘志峰:軍憶隨筆12-1
潘志峰:軍憶隨筆12-2
潘志峰:軍憶隨筆12-3
潘志峰:軍憶隨筆12-4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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