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jpg
 

照片來源連結

潘志峰 臉書
出身於屏東縣的小農村,單純的農家子弟,陸軍官校專科17期企業管理科乙班86年班,陸軍步兵少校退伍,當年雷光旦中將為個人掛階少校的那一刻,就已經報定這輩子就到少校,並不是不思進取不想圖謀發展,而是個人本身希望能夠善盡自己職能來為部隊服務,因此歷年來都是長官幫我報名錄取學院,然而從來不想去考,當然原因也有許多考量,服役期間擔任過情報作戰後勤等職務,任職最長的職務為後勤官長達9年。

軍憶隨筆法理篇

科目:軍法管理

進度:止謠言、平民憤

重點:銀光一閃、看你下輩子還敢不敢亂說話!

承前講了那麼多軍隊裡面糟心的事情,往往會令人覺得在軍隊的組織與其管理作為之下,就算不能政通人和,但至少也是喪盡天良了,那麼為什麼承平已久的社會環境下,論文化、說學識、講制度的現代軍隊裡,仍然還是會出現違法犯紀的情事,這可就太不正常了!

例如說運用飛機超買香菸、軍隊內部男女關係管理、將單位裡的即熱式口糧搬回家裡等案件的出現,在在的體現現代化軍隊所出現的弊病。

過去的年代裡,雖然經常出現軍隊裡面缺吃少穿的事情,但至少在資訊及媒體的不流通與軍法刑偵的獨立,反而能夠由軍隊裡面自行處理,既時處理的手法不甚完善,倒也不至於會搞到社會動亂。

且說目前的社會環境裡,但凡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立馬就會被許多媒體公諸於世,然後打著什麼可受公評、正義程序、法理配比等等的幌子來讓社會大眾去評理甚至亂帶風向,就差沒有拉去遊街視眾、公眾槍斃以及鞭屍或者銼骨揚灰,說得一副好像正義凜然、實則喪心病狂似地將整個社會帶入是非不分的境地。

就在這樣的社會氛圍裡,軍隊也無法逃脫上述的遭遇,自從律定軍法於承平時期暫時廢除以來,許多在部隊裡面所發生的大小案件一律都交由各縣市的地方法院來審理,這種看似法律程序正義的做法,卻極度加速軍隊管理地崩壞,哪怕是下屬不服長官管理、新兵隊幹部所犯的暴行,最後在地方法院一番詳細且斟酌的審理下,最後的結果竟然只是判處拘役或者罰金就可了事,這在我們以前的年代簡直是天方夜譚!

且看世界各國軍事法制,豈有像我國這般的兒戲機制,究竟是怕社會輿論、還是恐懼社會道德的譴責,亦或是害怕自己官位不保,只能夠說明軍隊已經淪為國內三等公民,不管是民間或者軍隊心裡層面的感覺,進入軍中不過就是為了混口飯吃、坐領薪餉罷了,背後沒有軍法的壓陣,軍隊裡面各種的魑魅魍魎、妖魔鬼怪就如同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釋放出來。

尚未廢除軍法之前,軍隊裡面針對各種違法犯紀事件都是可以用速審、速判、速決的方式來對軍隊裡面的不法份子造成恫嚇,避免類案再度發生,如今廢除軍法之後就再也陣壓不了原本軍隊裡面各種的弊端情事。

畢竟軍隊本來就是社會的縮影,各類五湖四海的人群聚在一個團體裡,每個人原本都有他自己的處事作為及想法,若是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規進行管理,恐怕老早就已經天下大亂了!

我們現代的人之所以受過教育懂得些許法律,是為了講求自保及維持社會秩序,然而要是遇到戰時狀況,人性的另外一面就會被戰爭所摧殘,例如為了求自身的生存不惜搶掠百姓、殘殺無辜等暴虐的行為就會開始顯現出來,若這個時候沒有軍法的強力陣壓,幹部管不動下面的官兵暴虐的行為,禍國殃民就在眼前!

筆者閱讀民國時期的各路軍閥人物中,最具有法律精神特色的就三位,第一位是張作霖、第二位是山東省主席韓復榘,第三位則是孫傳芳,前者針對軍法管理也就只有非常簡單粗暴的四個字:犯錯就殺!

至於第二位韓復榘則是最喜歡審案及判案,他的做法也算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留待下篇敘述。

第三位孫傳芳則是本篇所要敘述的要角,他最有名的事情,除了殘殺直魯聯軍的降將施從濱外,就是這件肉包案了!

話說肉包子攤位的老闆誣陷孫傳芳的士兵吃包子不給錢,當時一個肉包子才不過兩角,那個老闆就拼命的抓著士兵的手不斷的高喊當兵的吃東西不給錢,此舉引發了不明就裡的週邊民眾齊聲譴責,紛紛表示你們跟之前的奉軍(東北軍)有啥分別?!

老孫聞訊帶著執法隊而來,問了老闆原因之後,竟下令將被誣陷的士兵開膛破肚,當場那位誣陷士兵的老闆趕緊改口說:這只是開玩笑的,一切都是誤會、誤會呀!

不過這位老闆他好像不曉得孫傳芳何許人也,人家孫傳芳是保定軍校畢業的高材生,當年保定軍校的校長蔣百里在他所認定的優秀學生裡面就只稱讚兩個人,第一個是唐生智,再來就是這一位老孫了!

如果這個肉包子店的老闆長眼一點的話,或許可以避免掉兩條人命的喪失,而這兩條人命就是被他誣陷的士兵以及他自己!

只見孫傳芳冷冷的對這位老闆說:晚了,我今天就要讓你還有所有人看看什麼叫做紀律嚴明的軍隊,讓你們大家知道我的軍隊跟奉軍是不一樣的!

然後就是當年中國大地上見怪不怪的行為藝術操作,執法隊將該員士兵直接開膛破肚,那位士兵活活看著自己的肚子被剖開而慘死!

這在當年雖然不算什麼駭人聽聞的現場表演,但是也足夠讓圍觀的群眾驚心動魄了!

孫傳芳令執法隊翻找該士兵的肚子裡面是否有包子的殘留物,一通翻找之後毫無任何碎包子的麵皮,更是連包子餡也找不到,隨後孫傳芳淚流滿面的下令將死亡的士兵予以厚葬及給予一筆豐厚的安家費,再來就是將誣陷士兵的肉包子老闆斬首作為陪葬,懸掛他的頭顱之前順便將肉包子老闆的嘴巴裡塞了兩顆肉包子,看他還敢不敢來世亂說話!

此舉一出,整個江南全部轟動了,至少在孫傳芳治理的範圍內,竟出現了大致上的社會穩定,直到被國民革命軍打倒之前,在他所統轄的東南五省算是治安比較安定的時期。

筆者舉出這個案例並非宣揚或者稱讚孫傳芳此舉就是良好的作法,重點在於闡述他的兩個作為,一個是犧牲他一位士兵的生命以此震攝社會民間對他治理的不信任,另一個就是讓所有的軍民知道他所講出來的話就是法律,本著當年人治方式來管理統治下的地盤,民政、財政與軍政都是各路軍閥一把抓,手不黑、心不忍、法不慈才能達到統治的手段與目的,如果凡事都要跟大家溝通講理,那麼所有的事情也就別推行了。

按理說以上所講的這種無視人命的做法,必須要遭眾人唾棄的,然而亂世用重典,豈不快哉!

上文承蒙 潘志峰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延伸閱讀:

潘志峰:軍憶隨筆「1」
潘志峰:軍憶隨筆「2」
潘志峰:軍憶隨筆「3」
潘志峰:軍憶隨筆「4」
潘志峰:軍憶隨筆「5」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2」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3」
潘志峰:軍憶隨筆「6」
潘志峰:軍憶隨筆「7」
潘志峰:軍憶隨筆「8」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4」
潘志峰:軍憶隨筆「9」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5」
潘志峰:軍憶隨筆10
潘志峰:軍憶隨筆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1-2
潘志峰:軍憶隨筆11-4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7
潘志峰:軍憶隨筆11-5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8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9
潘志峰:軍憶隨筆11-5

潘志峰:軍憶隨筆11-6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0」
潘志峰:軍憶隨筆11-7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1」
潘志峰:軍憶隨筆12

潘志峰:軍憶隨筆12-1
潘志峰:軍憶隨筆12-2
潘志峰:軍憶隨筆12-3
潘志峰:軍憶隨筆12-4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3
潘志峰:軍憶隨筆11-9
潘志峰:軍憶隨筆11-10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4
潘志峰:軍憶隨筆11-10
潘志峰:軍憶隨筆狀況篇
潘志峰:軍憶隨筆11-11
潘志峰:軍憶隨筆6-1
潘志峰:軍憶隨筆6-2
潘志峰:軍憶隨筆6-3
潘志峰:軍憶隨筆「6-1」
潘志峰:軍憶隨筆(探討篇1)
潘志峰:軍憶隨筆6-4
潘志峰:軍憶隨筆6-5
潘志峰:軍憶隨筆6-6
潘志峰:軍憶隨筆番外篇15
潘志峰:軍憶隨筆12-5
潘志峰:軍憶隨筆要命篇
潘志峰:軍憶隨筆要命篇1
潘志峰:軍憶隨筆要命篇2
潘志峰:軍憶隨筆搞怪篇
潘志峰:軍憶隨筆搞怪篇1
潘志峰:軍憶隨筆武器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