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舷號1805的馬公艦。(圖/中華民國海軍)

黎樵
海軍通信電子學校
、海軍軍官學校航輪兼修系。
中華民國海軍備役上校,曾任艦長、京宴婚紗概念館副總。

【 警戒區?鄰接區?】

日前中共廈門艦嗆我馬公艦,稱24海浬鄰接區「此線不存在、請注意你的用語」。復依新聞報導,原來當時我馬公艦對廈門艦喊話警告:「你即將進入我24浬警戒區,請你適時調整航向。」哈哈,此線不存在,好嗆好狂妄的高傲語氣

這其中爭議,可能一般人無從理解,但以我們曾經擔任幾十年海軍軍官及長期海上服勤與擔任過艦長而言,對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陌生,馬公艦當時稱警戒區,事實上應該稱為鄰接區或毗連區會比較適當,這只是一個警告或提醒性質的廣播喊話。

他國軍艦或軍機在進入我領海12浬之前,視當時狀況研判有可能進入我鄰接區(24浬)之意圖或傾向,通常我方偵巡艦都會預先特別予以監控,包括共艦逾越海峽中線,但進入到鄰接區,或者正要接近,那態勢就比中線還要更加緊張了,我方不可能沒有動作,除非是外島海域,共艦無害通過,只要在我監控範圍,也就睜隻眼閉隻眼,畢竟都在大陸沿海範圍,但在澎湖或本島海域,以往極為少有,縱使有,那我海軍方面上上下下,包括高層,確實會整個緊張起來,派艦或飛機嚴密監控亦屬必然,雙方也都會盡量保持安全距離,但真沒讓中共如此這般嗆過,這還是頭一遭。

所謂鄰接區(contiguous zone),又稱「毗連區」、「海上特別權」,是指沿海國根據其國內法,在領海(12浬)之外鄰接領海的一定範圍內(12-24浬),為了對某些事項行使必要的管制權,而設立的特殊海域。

依據維基百科:

1.毗連區的法律地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1958年《領海與毗連區公約》在「領海之外即公海」的原則下,把毗連區規定為「毗連領海的公海區域」。

2.1982年《海洋法公約》由於把公海的範圍規定在沿海國的內水、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和群島國的群島水域之外,因而把毗連區明確規定為毗連領海的特定水域。

3.從《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來看,毗連區既不屬於國家領水的一部分,也不屬於公海領域,所以,毗連區是由沿海國加以特殊管制的區域。

4.毗連區的法律地位不同於領海。領海是國家領土的一部分,受國家主權的支配和管制,而毗連區是為了保護國家某些利益而設置的特殊區域,沿海國在此區域內對特定範圍內(例如海關、財政、移民和衛生等特定事項)享有必要的管制權,並對上述的違法行為進行懲戒。

5.另一方面,毗連區的管制範圍僅限於特定水面,而不及於海底和領空,這與國家在領海內的整體行使國家主權有顯著區別。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本國可以在該區域行使與下列事項相關的管制:

(a) 防止在其領土或領海內違犯其海關、財政、移民或衛生的法律和規章;

(b) 懲治在其領土或領海內違犯上述法律和規章的行為(即緊追權)。

綜上,共艦對我方政治立場而言,屬於外國船舶,甚至有敵意的外國軍用船舶,若以國際海洋法,尤其領海所稱無害通過,那是更不可能讓其進入,依我國法規:

1.「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七條第3項: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

2.「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第 14 條:外國軍用船舶欲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應將下列事項,由所屬國政府、駐華使領館或代表機構,於抵達之十日前,送達外交部轉知國防部:(包括船名、國籍、船型、編號、敵我識別...等等。)

我國法規對於鄰接區(毗連區)也沒有特別規範外國軍艦不能通行,只有領海依國際海洋法,也是可以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但必須事先獲得許可或通知,誠如上述我國所制定的相關法規。

因此,中共艦艇屬於與我有敵意,甚至國際政治地位觀點不同的兩個實權國家,共艦說:「此線不存在」,也沒什麼不對,中共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他在台灣領海甚至是內水航行,那是在自己國內,而非什麼鄰接區,即使在他國鄰接區,沒有進入領海,有什麼不妥?這是他們的看法但對於我們而言,那可是一個大大的侮辱,任誰也難接受。

就如同現在共軍機艦逾越海峽中線一樣,中線淪陷,鄰接區或領海變成內水,那是他們認為是在自己的國土範圍,按國際海洋法,一個主權國家對其內水有完全之司法管轄權,外國船隻在領海中允許的無害通過權,在內水是不允許的,中共的看法實不能容於國際海洋法,也不能見容於國際社會,畢竟海峽兩岸是名副其實的兩個國家政治實體,不能一廂情願去做個別的解釋,特別是台灣人,我們很難接受,但我們的政治人物沒事去觸怒對方,害慘的是站在第一線的軍人,尤其海空軍或海巡,苦的是軍人,但百姓也苦,苦的是經濟面臨崩潰,日子不好過。

日本海軍名將東鄉平八郎在甲午戰爭期間擔任浪速號艦長,擊沉清朝藉以運兵的高升號事件造成後方大本營極大的震撼,其之所以如此大膽,就是憑藉其在西方留學多年所學到的國際海洋法與戰略、戰術的運用,不僅名噪一時,甚至立刻躋身海軍將官行列,後來成為赫赫有名的聯合艦隊司令長官、大日本帝國元帥海軍大將,並贏得1904年對馬海峽日俄海戰,爭得遠東霸主地位海軍軍官甚至艦長,對於國際海洋法的認知,絕不能是一般般的見識,到底是鄰接區?還是警戒區?逢此一招,這廈門艦可高明了。

我在海軍服役的時候,最後幾年經常處理有關兩岸戰情危機狀況,包括釣魚台事件,我方無論漁船、海巡,特別是軍艦,只要進入日台雙方所訂「暫定執法線」之前,日本P3反潛機就來了,我東北偵巡艦一出ADIZ,P3一定在我艦上空,甚至立刻向外交部抗議,包括與那國島,曾有一次我空軍戰機幾乎快到與那國島24浬鄰接區,大概還差2浬,連進去都沒進去,即遭日方抗議,兩位飛行員回來遭記過處分,國防部高層大怒:「為什麼貼那麼近?」,就像前幾年我的官校同學張鳳強將軍率艦出海戰術總驗收,依備用計畫出了海上操演區,接近與那國島,也是快到鄰接區範圍,日方立即抗議,我國防高層一樣深為震怒,舉國譁然,眾人力挺我那既懂國際海洋法又有骨氣的張將軍同學,才倖免於遭判軍法的窘境,這些都是我們自己國軍高層不懂國際海洋法,耍官威,坑殺自己人,與前面東鄉平八郎,真是天差地別,氣度與格局立判。

如今台灣緊抱美國、日本大腿,美日也還是一中政策,中共肆無忌憚地對我挑釁,已經逼近到家門口,不承認我們的領海、鄰接區,「此線不存在」,這對我們是極大諷刺與侮辱,值得反省,尤其政治人物,但吾輩軍人啊!為政治服務的目的,是打勝仗還是升大官?

到底是敵乎?還是友乎?領海、鄰接區、內水乎?...哈哈,角色全混亂矣,政客們媚於外,也安不了內,國防高層耍威風砍自己人的同時,也稱稱斤兩,逢迎拍馬,升官發財,真打起仗來,還是得憑真本事的,孫立仁說:「現代將領都不讀書」,在21世紀的今天,也一樣應驗啊!

上文承蒙 黎樵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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