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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 臉書
出身於屏東縣的小農村,單純的農家子弟,陸軍官校專科17期企業管理科乙班86年班,陸軍步兵少校退伍,當年雷光旦中將為個人掛階少校的那一刻,就已經報定這輩子就到少校,並不是不思進取不想圖謀發展,而是個人本身希望能夠善盡自己職能來為部隊服務,因此歷年來都是長官幫我報名錄取學院,然而從來不想去考,當然原因也有許多考量,服役期間擔任過情報作戰後勤等職務,任職最長的職務為後勤官長達9年。

軍憶隨筆番外篇-15

科目:長官風範1-8

進度:兩性營務營規

重點:到底是哪一方的錯?!

本篇為筆者親歷所見事實,如有雷同,不必意外、實屬常態,若有意外、就是變態!

前一篇說到關於長官性向的問題,有朋友就問我說難道軍隊現在管理軍中兩性平權真的那麼的嚴格嗎?

依照筆者個人的觀點來看,已經不能夠說是嚴格,但確實相當嚴苛,由於在長官傳統保守思想的觀念,以及一些別有用心的攪屎棍來攪局,管理上雖不能夠說政通人和,但也算是喪盡天良,因為筆者今日所寫的這些實況,相信各位看了也會覺得相當不可思議並且耐人尋味。

首先我們先來區分一下「人類」與「軍人」有什麼區別?

讀者們可先別罵我會問這種無聊的問題,其實這兩種的區別只有身份及專長的不同罷了,那麼既然是如此,總而言之、言而總之的在生物學上面就是人而已,那麼既然是個人,就一定有七情六慾喜怒哀樂,如果要想要解決軍隊裡的兩性營務營規問題,那還倒不如去製造AI人工智慧的機器人不就得了。

人與禽獸畜牲的區別就在於理性的思考以及對於事物的判斷,然而以下要講的故事可能會值得讓各位深思。

案例一、

這件案例是發生在筆者身上,當時我在機步298旅機步2營擔任副營長,民國96年9月份的星期五下午,時間大約在下午4點半左右突然營輔導長來找我,並且拿出手機的簡訊給我看,我一看到上面的簡訊訊息差一點精神崩潰,上面寫著:我們副營長是一個大色狼,他想要對我不當邀約請我吃飯,還好我沒有答應他!

營輔導長讓我看完之後就對我說這個根本就是純屬要來搗亂的,要我不要太介意。

哇塞!這我能夠不介意嗎?!

這是攸關我個人的名譽受損以及影響我日後帶兵的威信,怎麼可以如此的破壞我的名譽呢?

然後當天下午6點鐘休假之後,我獨自一個人騎的摩托車回家,當我騎到內埔鄉水門村的大橋上時,真的羞愧的想要從橋上直接跳到河裡自殺算了,這根本完全就是誣陷嘛!

可是望著橋下滾滾混濁的大水以及筆者不甘心的想法,心裡面想著滾滾混濁的泥水怎麼有辦法能夠洗淨我的清白,不甘心的是我不能夠在這件破事上倒下,因此決定先回家休假兩天之後再來處理這件事情!

轉眼到了星期一早晨,由營輔導長陪著我去旅部找保防官學長,個人將所有的案情全部交代並且寫下保證書,之後再由政戰部門的同仁去約談當事人以及訪談其他女性同僚,隔天星期二所有的答案出爐,本人的確是遭到該員女性士官的陷害,而且其它接受訪談的女性官兵所有人都沒有一位是講我有任何過錯的,全部都是說這位女士官他平時工作就是擺爛只會拿薪餉吃喝玩樂而已。

唉唷!還好筆者個人平時為人雖然不能歸屬聖人級別,但總算也屬於人畜無害,讓我擺脫掉這項罪名。

這件案子說起來大家或許真的也會覺得苦笑不得,原因就是有一位女中士,其職務為二級廠補給士,平常時各種事務能摸就摸能跑就跑,只要是能夠躲過各種勤務的本能她都能夠發揮的淋漓盡致,長相雖然不是國色天香,卻也身材矮小體態臃腫,每天就在他的臉上撲上一層厚厚的白粉,流汗的時候那些粉竟然還會凝結成膏,快趕上日本歌舞伎了,白天至少還有太陽照著她產生影子,如果是晚上出現的話那真的會嚇死人。

雖然已經結婚但還沒有生小孩,不過她卻想方設法的每天要把自己搞回家看台灣鄉土劇,並且經常欺騙我說她要到高雄聯保廠協調補給事宜,那麼我通常都不會阻攔,立刻批假單讓他外出處理公務,結果這種把戲最終還是被我給拆穿了!

因為我打電話到高雄聯保廠去求證他是否有去洽公,結果聯保廠那邊的回覆都是沒看到她的蹤影,當然營長也相當的生氣,要求我不准再批他的假單,並且在外宿之前要求她將她的本職工作做好才得以下班外宿。

結果在某一次外宿的夜晚,筆者晚上8點半左右要外出購買宵夜,突然間想到這位女中士還在旅部被管制作業,順手撥電話問她工作處理得如何,順便問他晚餐是否有去餐廳吃晚餐,她跟我講說她還沒有吃飯肚子很餓,然後我就問她需不需要我帶妳出去外面吃飯,慰勞一下妳的辛苦?她說不用。又再問她那麼我幫妳買晚餐回來,她又說也不用。

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後個人也沒想那麼多就直接外出買東西去了。

之後他就在那天夜裡傳這通簡訊給營區內其他的女性官兵,然後處理的情形以及結果就像我前面所講的方式來歸檔。

保防官也向筆者詢問是否要反告,我也很無奈地說這種事情已經被手機簡訊給宣揚出去,我的名譽以及別人看我的觀點都被損壞了,告她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也只能苦笑的說:但凡有點腦子,也不至於連腦都沒有,她用這種手段難道就真的能夠規避他的工作嗎?!

不過基於筆者個人是南部出生的小孩,心眼也沒那麼多,而且從小我就很喜歡照顧我周邊的人,屬於那種人傻呆笨蛋充滿熱誠的人,不過經歷了這件事情之後倒是讓筆者對於人性的良善與邪惡產生的相當大的質疑,因此現在對待所有的人我都是保持一種觀望的態度,不會再用以往熱心待人的態度去對待每個人了。

案例二、

這件案例同樣是發生在同一個單位,當時我們有一位副旅長,此人姓車,針對他而言筆者很敢負責任的說絕對不是個好人,因為他老是將旅部禁閉室當作是他的手段工具,動不動就喜歡關別人禁閉,而且都是7天以上起跳,凡事他認為不符合他自己的規定的事情他就是要關,因此全旅許多單位的人都被他給關過。

就在某一天的下午他老兄巡視到我們單位的二級廠的時候,發現的二級廠辦公室裡面有一男一女的士兵正在裡面處理文件資料,然而辦公室的門窗都是打開的,就這樣子的情況竟然被他給判斷成「違反兩性營務營規」,並且非常堅持一定要法辦這一對男女,男兵立刻嚇傻了、女兵馬上瘋掉了,事情就鬧到政戰處長那裡才結束這一場鬧劇。

各位千萬不要懷疑,在軍隊裡面有許多的長官經常都是對他有所懷疑的人展開「先槍斃、後審問」到手段,總是認為耳朵或眼睛所聽見看到的就一定是真的,然後就用自己的判斷胡亂處理一通,那麼許多含恨報退的人怎麼可能會對國軍還有一絲的感情呢?!

就是有這些亂搞或者胡搞的長官才會將國軍的名譽損壞殆盡,常言道「不治已亂治未亂,不治已病治未病」,這段話也就是說看到了眼前的問題都不處理,然後只會去處理那些還沒有發生的事情,那麼我們社會大眾怎麼能對我們的軍隊有認同感呢?

案例三、

民國99年在金防部後勤支援部隊發生一起男對男的性騷擾案件,案情大致是學長要求學弟用嘴巴幫他「擼管」(口交之意),結果原本並不是有多大條的事情,竟然被同單位的同僚給爆料出來,直接上了平面媒體,這件事情讓當時的金防部指揮官在防區早餐會報時氣的拍桌子大罵:它媽的!丟死人了!

案發後兩人各被記了行政處分並且調離現職!

筆者個人的想法是:所謂小擼怡情、大擼傷身、強櫓就飛灰煙滅了!

這種同性之間的喜好,個人就不摻和了,我只能說這兩個人真的有那麼大的衝動以及激情嗎?

以上列舉這三項往事,只是筆者過往隨意就能夠回想的事情,由於篇幅關係,其他的案件留待後續講述。

上文承蒙 潘志峰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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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軍憶隨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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