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峰 臉書
出身於屏東縣的小農村,單純的農家子弟,陸軍官校專科17期企業管理科乙班86年班,陸軍步兵少校退伍,當年雷光旦中將為個人掛階少校的那一刻,就已經報定這輩子就到少校,並不是不思進取不想圖謀發展,而是個人本身希望能夠善盡自己職能來為部隊服務,因此歷年來都是長官幫我報名錄取學院,然而從來不想去考,當然原因也有許多考量,服役期間擔任過情報作戰後勤等職務,任職最長的職務為後勤官長達9年。
軍憶隨筆(民眾迷茫篇)
科目:軍品認知
進度:陳展裝備
重點:可以搞懂之後再講話嗎!?
在筆者要退伍的前一刻最後一個工作,那就是苦於協助處理台中市某國中操場裡陳列的一部戰車拆解報廢案子,雖然不是在我手頭上圓滿結束這個任務,但內心裡面仍然還是十分的感慨,為何我們國軍要如此的作賤自己,去討好外面的百姓呢?
相信許多人或許會在某些公共場合或者觀光景區內看見報廢的軍用裝備展示在特定區域,第一個印象就是認定為「這是軍中的裝備」,然後就會在那邊盡情的拍照打卡,然後看著這些陳展裝備的外觀是否保養良好或者破爛,之後就開始在那邊指指點點的臆測猜想,為什麼國軍沒有來保養啊?
這個問題今天筆者一定要解釋清楚,因為這種東西長年累月的被外面民間團體質疑,之後再來消費國軍或者地方政府的忽視不管,且遭到風吹日曬的銹蝕而白白的給浪費掉,因此我才一再強調我們的全民國防政策的努力成果就是負成效。
話說在民國99年個人還在外島某防衛部後勤處任職時,處裡面突然間接到通知,為何當年撥贈給縣觀光局的一台戰車出現在桃園的某垃圾處理場內,結果搞得全處所有的人被分派到檔案室裡面去尋找當年撥贈這項裝備的公文,最後確定,的確是20多年前撥贈出去的裝備,但是為什麼新聞報導以及報紙上面卻直接不明就理的報導為軍用裝備,當時個人的一個直覺,那就是這個東西是我們軍隊的嗎?
許多人只要一看到在某些公園或者觀光地點有陳展火砲、戰車、艦艇、機砲等裝備時,都會有一個觀點,那就是這些東西還能使用嗎?
其實在本篇裡面的重點,就是要來解開民眾的一些錯誤認知,正確的撥贈程序如下:
1.這些裝備都是經由地方政府或者某些社會團體央請國軍汰除裝備給予撥贈。
2.國防部在受理汰除裝備撥贈案之後,即刻將撥贈給地方政府或者團體單位的汰除裝備交付予兵整中心派員至現地或運回中心廠庫,執行主要零件拆除破壞、隨附掛載零附件焊接或破壞。
3.地方政府或團體在接受國防部汰除裝備撥贈時必須遵守撥贈契約,針對接收撥贈之裝備之陳展位置、基座施建、展示標示牌、維護保管方式、保管單位(人)之律定與聯絡方式進行陳展作業。
4.國防部撥贈予地方政府及團體之汰除裝備裝備經撥交贈與後,地方政府級團體則必須對該項撥贈裝備負責。
那麼各位看到這邊,是否還認為這些東西是屬於軍方的呢?
之所以筆者對這件事情的印像很深刻就是因為看到了地方政府或者某些團體行政上的顢頇、不當處理以及投機取巧等作法,導致最後還是希望由國防部去承擔這些上述管理缺失的成本,當您所撥贈出去的汰除陳展裝備,從國防部、各軍司令部、各軍團指揮部都有正本及副本,接受撥贈的縣市政府單位同樣也有,然而好笑的狀況就在於以下幾點:
1.軍方到達接受撥贈的縣市政府找不到業管單位,往往有說應該是觀光局或觀光科,最扯的竟然還有建設科(課),好像從來沒有人知道管理這種玩意兒應該要給哪個業管單位去管理。
2.經常接受到地方政府以及團體陳情案,希望能夠將陳展在他們所管轄地區內的撥贈裝備移走,原因不外乎這個地方馬上就要做一些地區發展,不然就是因為這種東西幹嘛要放在他們的社區,反正不是太礙眼、就是太擋路,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不想花錢去處理。
3.可笑的是地方政府或者社區發展協會根本就沒有編列維修保養經費,心裡想著反正陳展裝備是你國防部送給我們的,我們又不會維修保養,更沒有那個閒錢去購買油漆、刷子等物,總之就是賴給國防部,咱們一分錢都不用花,豈不更好。
4.最可笑也最無知的就是不懂裝懂的軍事迷,個人我只想要向某些軍事迷們表達:如果您只是玩票性質的軍事迷,在弄不懂軍事事務之前,麻煩請您不要亂發文或亂說,別以為玩過哪些軍事裝備之後,就自認為自己真的很行,你當你是老鼠插翅膀:裝蝙蝠嗎!?
曾經在網路社團上就有人po文說某地區的軍用陳展裝備已經被風曬雨淋的破破爛爛,怎麼會沒有人去維修保養,看起來很可惜,希望軍隊能夠派人好好管一管!
5.更讓人沮喪的事,國防部及各軍司令部竟然將這些陳情還有軍事迷的po文照單全收,然後馬上啟動機制,簡直就是鑰匙插在屁眼上:開始(屎)啦…
然後我們每個軍團的業管幕僚真的是屁眼劃一刀,開大眼了!
整天針對這個不是自己問題的事情,又是研討、又是開會,責令各軍團指揮部馬上立刻下去查找這些存在中或者不知去向的陳展裝備,這種工作不說是喪心病狂、也算是喪盡天良了!
好像上級長官都不考慮當初你們幾十年前撥贈出去的裝備範圍有多大,就筆者個人當年負責巡查的區域就有五縣二市,出去尋訪的加油錢在哪裡?給不給我巡查的時間?我有那麼多的時間出去巡查嗎?公務車派不派的出來?我的工作也不是只有這一項啊!負責保管的單位也不是我們軍方啊?
看到這邊希望大家真的不要懷疑,這些都是筆者之前所遇過的狀況,上述所說的那些困難筆者也一關一關的渡過,許多地方政府根本就不想擔負起維修保管責任,還有地方社區團體認為實在是太阻礙他們的社區發展,那麼你們各縣市政府以及團體到底想要怎麽辦,當初這些撥贈裝備也是你們行文要作為陳展的,東西要了之後又不管也不想理,還有扯到當年撥贈的存本竟然不見的,還好國防部以及司令部裡面還留有存本讓我去對他們打臉,否則就真的將所有的責任通通推到國軍的身上。
由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得出來我國要推行全民國防政策,除了難還是難,沒有最難、只有更難,國人只會看到我們國家最新購買的那些新穎裝備,卻選擇性的遺忘這些當年保衛國家及鞏固國防的舊型裝備,雖然這些陳展裝備不能使用,但是可以作為學校課外教學或者軍隊歷史研究,希望大眾可別忘了,如果當年沒有這些武器的話,我們還能夠生活在自由中國的國土上嗎?
說到這邊還是希望不管是各級縣(市)鄉鎮政府,日後如果還有這方面陳展裝備的問題,是否可以先自行找一找當初接受撥贈的公文,再來行文給國防部或者作戰區指揮部,以免公文旅行然後又權責糾纏不清,這真的不是一個有擔當的行政部門會表現出來的作為。
況且這些撥贈裝備,以我們歷史懷舊的感情來看待這些廢舊裝備,何嘗不是一種感恩、一種懷念呢?
上文承蒙 潘志峰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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